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季子躬耕园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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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季子躬耕园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略) 天宁区郑*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季子躬耕园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郑政发〔2023〕70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提升区域人居环境质量,原则同意你单位实施季子躬耕园工程。

二、项 (略) 天宁区郑*镇,东至现状空地,西至新沟河,南至郑*镇界,北至环山河。用地面积9047平方米,通过划拨方式取得。

工程主要内容包括:新建服务用房529平方米,实施土方工程6805立方米、铺装2180平方米,景观绿化6333平方米,配套垃圾桶8组、景观座椅4组、景观石2组、景观挡墙47.65米、标识标牌36套、廊架2组,景观亮化1项,市政配套1项等。

三、该项目匡算494.0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92.1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78.37万元,基本预备费23.53万元。 (略) 天宁区郑*镇人民政府筹措解决。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手续,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认真做好与相关部门的衔接工作,优化工程建设方案,落实资金筹措,在此基础上,认真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 (略) 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审批。

五、本批复仅作为项目建设单位开展前期工作的依据,不得以此进行招投标工作,未经本局批复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且未履行完各项法定手续,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依法进行。可研编制前,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项目编码:2311-*-04-01-*)

(略) 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0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略) 天宁区郑*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季子躬耕园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郑政发〔2023〕70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提升区域人居环境质量,原则同意你单位实施季子躬耕园工程。

二、项 (略) 天宁区郑*镇,东至现状空地,西至新沟河,南至郑*镇界,北至环山河。用地面积9047平方米,通过划拨方式取得。

工程主要内容包括:新建服务用房529平方米,实施土方工程6805立方米、铺装2180平方米,景观绿化6333平方米,配套垃圾桶8组、景观座椅4组、景观石2组、景观挡墙47.65米、标识标牌36套、廊架2组,景观亮化1项,市政配套1项等。

三、该项目匡算494.0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92.1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78.37万元,基本预备费23.53万元。 (略) 天宁区郑*镇人民政府筹措解决。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手续,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认真做好与相关部门的衔接工作,优化工程建设方案,落实资金筹措,在此基础上,认真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 (略) 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审批。

五、本批复仅作为项目建设单位开展前期工作的依据,不得以此进行招投标工作,未经本局批复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且未履行完各项法定手续,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依法进行。可研编制前,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项目编码:2311-*-04-01-*)

(略) 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0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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