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2023年11月7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咸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2023年11月7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2023年11月7日—2023年11月13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环境安全科) 传真:* 邮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秦皇南路5号 邮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
1 | 生物质资源能源化利用试点项目 | (略) | 咸 (略) | 中核(陕西) (略) | 该项 (略) 店张乡东北村六组,不新增占地。 (略) 店张街道办事处无投资建设平台,特委托咸 (略) 作为生物质资源能源化利用试点项目的建设和运营主体, (略) 现有空余厂房内,项目建成后作为拟引进企业热源供热,在热负荷充足的情况下,该公司可视天然气气源供应情况利用该项目供热。本次新建2台4.7MW导热油锅炉(燃料为生物质气)、建设生物质气化装置、气化炉控制室及14台(套)附属设备,配套建设生物质原料储存库、尿素储存罐和公用、环保工程等。本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1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4.4%。 | 环境影响报告表 (全文链接)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2023年11月7日—2023年11月13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环境安全科) 传真:* 邮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秦皇南路5号 邮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
1 | 生物质资源能源化利用试点项目 | (略) | 咸 (略) | 中核(陕西) (略) | 该项 (略) 店张乡东北村六组,不新增占地。 (略) 店张街道办事处无投资建设平台,特委托咸 (略) 作为生物质资源能源化利用试点项目的建设和运营主体, (略) 现有空余厂房内,项目建成后作为拟引进企业热源供热,在热负荷充足的情况下,该公司可视天然气气源供应情况利用该项目供热。本次新建2台4.7MW导热油锅炉(燃料为生物质气)、建设生物质气化装置、气化炉控制室及14台(套)附属设备,配套建设生物质原料储存库、尿素储存罐和公用、环保工程等。本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1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4.4%。 | 环境影响报告表 (全文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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