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冀东海天水泥闻喜有限责任公司焦山石灰石矿闻喜县工业原料类整合七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进行...
关于对冀东海天水泥闻喜有限责任公司焦山石灰石矿闻喜县工业原料类整合七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进行...
(略)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关于对冀东海天 (略) 焦山石灰石矿(闻喜县工业
原料类整合七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进行审批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冀东海天 (略) 焦山石灰石矿(闻喜县工业原料类整合七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7日-2023年11月9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59-*
通讯地址: (略) 红旗东街324号
邮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报告编制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冀东海天 (略) 焦山石灰石矿(闻喜县工业原料类整合七矿)项目 | (略) 闻喜 (略) 村、谷清村,闻喜县侯村镇黄芦庄村; 绛县横水镇东山底村、东外村 | 冀东海天 (略) | 山西中晟 (略) | 本项目为矿山资源整合项目,整合前后主要发生情况为矿区范围、资源储量、开采年限等发生变化,其余均未发生变化。整合后仍然利用现有的矿区道路、工业场地以及矿石加工等。 建设规模:本项目为石灰石矿开采,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规模为230万吨/年,矿山服务年限25年。 项目总投资金额9803.1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93.61万元。 | 项目在建设过程和日常运行管理中,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管理措施和污染防治措施,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对露天采区和堆体每天进行洒水抑尘,减少粉尘污染;采用湿式凿岩钻孔作业,减少颗粒物产生;爆破粉尘通过洒水、采用合理炮孔网度、微差爆破等方式,减少粉尘产生量。装卸粉尘、运输粉尘通过强化洒水、设置雾炮等措施,抑制粉尘产生。破碎粉尘通过在入料口、筛分机、筒仓入料、卸料等区域封闭设置,并设置集尘罩,减少扬尘污染。废气排放须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相关限值标准。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暂存于清水池,定期由洒水车拉至采矿场或道路洒水抑尘。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车辆清洗。初期雨水经混凝沉淀后回用于场地、道路降尘洒水,不外排。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取低噪设备、避免同一地点大量东里机械设备同时作业、配备耳罩或耳塞、经过敏感路段禁止鸣笛等措施,确保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相关限值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除尘灰转运至筒仓后用作水泥厂原料综合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送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废机油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工业场地危废贮存库, (略) 水泥窑协同处置。 (五)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进行植被恢复,边开采边恢复,指定《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并予以落实。运输道路两侧进行绿化。须满足砂石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切实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要求,建立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制定并完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防止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七)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按要求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 (八)加强公众沟通和科普宣传,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及时公开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
(略)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关于对冀东海天 (略) 焦山石灰石矿(闻喜县工业
原料类整合七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进行审批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冀东海天 (略) 焦山石灰石矿(闻喜县工业原料类整合七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7日-2023年11月9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59-*
通讯地址: (略) 红旗东街3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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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报告编制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冀东海天 (略) 焦山石灰石矿(闻喜县工业原料类整合七矿)项目 | (略) 闻喜 (略) 村、谷清村,闻喜县侯村镇黄芦庄村; 绛县横水镇东山底村、东外村 | 冀东海天 (略) | 山西中晟 (略) | 本项目为矿山资源整合项目,整合前后主要发生情况为矿区范围、资源储量、开采年限等发生变化,其余均未发生变化。整合后仍然利用现有的矿区道路、工业场地以及矿石加工等。 建设规模:本项目为石灰石矿开采,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规模为230万吨/年,矿山服务年限25年。 项目总投资金额9803.1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93.61万元。 | 项目在建设过程和日常运行管理中,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管理措施和污染防治措施,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对露天采区和堆体每天进行洒水抑尘,减少粉尘污染;采用湿式凿岩钻孔作业,减少颗粒物产生;爆破粉尘通过洒水、采用合理炮孔网度、微差爆破等方式,减少粉尘产生量。装卸粉尘、运输粉尘通过强化洒水、设置雾炮等措施,抑制粉尘产生。破碎粉尘通过在入料口、筛分机、筒仓入料、卸料等区域封闭设置,并设置集尘罩,减少扬尘污染。废气排放须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相关限值标准。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暂存于清水池,定期由洒水车拉至采矿场或道路洒水抑尘。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车辆清洗。初期雨水经混凝沉淀后回用于场地、道路降尘洒水,不外排。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取低噪设备、避免同一地点大量东里机械设备同时作业、配备耳罩或耳塞、经过敏感路段禁止鸣笛等措施,确保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相关限值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除尘灰转运至筒仓后用作水泥厂原料综合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送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废机油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工业场地危废贮存库, (略) 水泥窑协同处置。 (五)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进行植被恢复,边开采边恢复,指定《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并予以落实。运输道路两侧进行绿化。须满足砂石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切实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要求,建立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制定并完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防止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七)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按要求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 (八)加强公众沟通和科普宣传,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及时公开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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