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广东丽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植物提取液、酵素生产线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中山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广东丽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植物提取液、酵素生产线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根据广东 (略) 植物提取液、酵素生产线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11月08日至2023年11月1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 (略) 博爱六路22号政务服务中心B26窗口,邮编:*
联系电话:0760-*
传 真:076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东 (略) 植物提取液、酵素生产线 改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中山三角镇 |
建设单位 | 广东 (略) |
项目概况 | 广东 (略) (略) 三角镇金祥路8号H栋,现有项目租用广东诺斯贝尔 (略) 厂房,用地面积约15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500平方米,设有香精生产线、微乳液生产线、植物提取液生产线以及植物酵素生产线各1条,设计生产香精9.6t/a,微乳液36 t/a,植物提取液240 t/a,植物酵素120t/a。 |
环评机构 | 华青环保科技(广东)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
公众参与情况 | 《广东 (略) 植物提取液、酵素生产线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阶段采取网站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我局在《广东 (略) 植物提取液、酵素生产线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
根据广东 (略) 植物提取液、酵素生产线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11月08日至2023年11月1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 (略) 博爱六路22号政务服务中心B26窗口,邮编:*
联系电话:0760-*
传 真:076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东 (略) 植物提取液、酵素生产线 改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中山三角镇 |
建设单位 | 广东 (略) |
项目概况 | 广东 (略) (略) 三角镇金祥路8号H栋,现有项目租用广东诺斯贝尔 (略) 厂房,用地面积约15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500平方米,设有香精生产线、微乳液生产线、植物提取液生产线以及植物酵素生产线各1条,设计生产香精9.6t/a,微乳液36 t/a,植物提取液240 t/a,植物酵素120t/a。 |
环评机构 | 华青环保科技(广东)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
公众参与情况 | 《广东 (略) 植物提取液、酵素生产线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阶段采取网站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我局在《广东 (略) 植物提取液、酵素生产线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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