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11月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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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11月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

公示时间:**日起5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 (略) 新华街州政府统办楼九楼 (*) 电 话:093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相关承诺文件

1

永靖县月亮湾现代智能设施农业产业融合集群建设项目

永靖县太极镇孔家寺村

甘肃 (略)

西部(甘肃) (略)

该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永靖县太极镇孔家寺村,总占地1140亩。项目分三期建设,一期主要建设半封闭温室2座,服务用房1座,锅炉房1座,安装20t/h燃煤锅炉4台(3用1备),配套建设脱硫、除尘、脱硝设施;二期主要建设半封闭温室2座,育苗温室1座,服务用房1座;三期主要建设半封闭温室3座,锅炉房1座,安装20t/h燃煤锅炉2台,配套建设脱硫、除尘、脱硝设施。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53.7万元,占总投资0.6%。

一、加强废水污染防治。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禁止将废水排入黄河内;运营期锅炉排水、软化系统排水用于除渣间除渣及煤库、道路洒水降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拉运至永靖县污水处理厂处理;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厂区分区防渗措施,严防土壤及地下水污染。

二、强化大气污染防治。严格落实建筑施工场地“六个百分百”抑尘措施,有效控制施工扬尘。运营期设置全封闭煤库、渣库及输煤廊道;灰罐、石灰石粉仓仓顶设置脉冲式布袋除尘器,确保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要求;锅炉废气经“低氮燃烧+SNCR脱硝+布袋除尘器+石灰石脱硫”工艺处理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2中的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后,经不低于45米高排气筒排放。

三、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强化施工管理,优化施工布局,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确保施工期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相关限值要求。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并通过安装消声器、加装减震基座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应排放限值要求。

四、落实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措施。施工期土石方全部用于场地平整,其余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后可利用的外卖废品回收单位,不可利用的及时运往住建部门指定地点合理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清运至孔家寺生活垃圾收集点处置。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相关要求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废机油、废催化剂、废农药瓶等危险废物暂存后定期交由有相应处理资质能力的单位处置,并做好危险废物贮存、转移台账,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除尘灰、炉渣及脱硫副产物暂存于渣库, (略) 资源化利用;废布袋、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回收;废基质、废蔬菜茎叶、废包装材料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清运至孔家寺村生活垃圾收集点处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

公示时间:**日起5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 (略) 新华街州政府统办楼九楼 (*) 电 话:093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相关承诺文件

1

永靖县月亮湾现代智能设施农业产业融合集群建设项目

永靖县太极镇孔家寺村

甘肃 (略)

西部(甘肃) (略)

该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永靖县太极镇孔家寺村,总占地1140亩。项目分三期建设,一期主要建设半封闭温室2座,服务用房1座,锅炉房1座,安装20t/h燃煤锅炉4台(3用1备),配套建设脱硫、除尘、脱硝设施;二期主要建设半封闭温室2座,育苗温室1座,服务用房1座;三期主要建设半封闭温室3座,锅炉房1座,安装20t/h燃煤锅炉2台,配套建设脱硫、除尘、脱硝设施。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53.7万元,占总投资0.6%。

一、加强废水污染防治。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禁止将废水排入黄河内;运营期锅炉排水、软化系统排水用于除渣间除渣及煤库、道路洒水降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拉运至永靖县污水处理厂处理;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厂区分区防渗措施,严防土壤及地下水污染。

二、强化大气污染防治。严格落实建筑施工场地“六个百分百”抑尘措施,有效控制施工扬尘。运营期设置全封闭煤库、渣库及输煤廊道;灰罐、石灰石粉仓仓顶设置脉冲式布袋除尘器,确保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要求;锅炉废气经“低氮燃烧+SNCR脱硝+布袋除尘器+石灰石脱硫”工艺处理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2中的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后,经不低于45米高排气筒排放。

三、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强化施工管理,优化施工布局,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确保施工期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相关限值要求。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并通过安装消声器、加装减震基座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应排放限值要求。

四、落实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措施。施工期土石方全部用于场地平整,其余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后可利用的外卖废品回收单位,不可利用的及时运往住建部门指定地点合理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清运至孔家寺生活垃圾收集点处置。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相关要求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废机油、废催化剂、废农药瓶等危险废物暂存后定期交由有相应处理资质能力的单位处置,并做好危险废物贮存、转移台账,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除尘灰、炉渣及脱硫副产物暂存于渣库, (略) 资源化利用;废布袋、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回收;废基质、废蔬菜茎叶、废包装材料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清运至孔家寺村生活垃圾收集点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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