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唐山瑞丰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富余煤气快速利用项目拟作出的环境影响评
关于唐山瑞丰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富余煤气快速利用项目拟作出的环境影响评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唐山瑞丰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富余煤气快速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电话:0315-*/*
通讯地址: (略) 丰南区政务服务中心
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示期 | 备注 |
11 | 唐山瑞丰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富余煤气快速利用项目 | 河北丰南经济开发区小集园区唐山瑞丰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厂区内 | 唐山瑞丰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河北 (略) | 总用建筑面积 2450m2,总投资2500万元,环保投资为900万元,项目利用间断富余的煤气建设一台小时燃烧6万m3煤气的锅炉,蒸汽并入管网后供现有25MW蒸汽余热发电机组使用,设备包括锅炉本体及燃烧器、点火枪、气枪、高能点火器、气动推进装置、锅炉消音器、水位计、安全阀等配套设备。建设一台70吨燃气锅炉,产生蒸汽供现有25MW 蒸汽余热发电机组使用 | 1、废气。项目锅炉废气经引风机引入低氮燃烧器+SCR脱硝+SDS干法脱硫+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4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满足《 (略) 钢铁等7个重点行业环保绩效创A审核评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冀创A领办〔2023〕13号)中长流程钢铁企业环保绩效创A现场指标要求,林格曼黑度参照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5161-2020)表 1 排放限值要求,氨排放浓度满足《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钢铁、焦化、水泥行业全流程烟气达标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唐环气[2019]3号)(氨逃逸浓度不高于2.5mg/Nm3);安装全烟气在线监测仪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脱硝系统氨水储罐、管路及其零部件均采用全密闭工艺,氨气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厂界排放限值标准。 2、废水。项目锅炉排污水、除盐水站浓盐水经厂区管道排至厂区污水处理站统一处理后回用于厂区生产,不外排;劳动定员由厂区内部调剂,不新增劳动定员,无生活污水产生。 3、噪声。项目采取降噪、厂房隔声、减震等措施,厂界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废。严格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建设一般固废堆存区。危废暂存间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相关标准。落实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措施。 5、严格落实各项防渗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6、其他环境管理严格按报告表要求的措施落实。 | 2023.11.7-11.9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唐山瑞丰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富余煤气快速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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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丰南区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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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示期 | 备注 |
11 | 唐山瑞丰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富余煤气快速利用项目 | 河北丰南经济开发区小集园区唐山瑞丰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厂区内 | 唐山瑞丰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河北 (略) | 总用建筑面积 2450m2,总投资2500万元,环保投资为900万元,项目利用间断富余的煤气建设一台小时燃烧6万m3煤气的锅炉,蒸汽并入管网后供现有25MW蒸汽余热发电机组使用,设备包括锅炉本体及燃烧器、点火枪、气枪、高能点火器、气动推进装置、锅炉消音器、水位计、安全阀等配套设备。建设一台70吨燃气锅炉,产生蒸汽供现有25MW 蒸汽余热发电机组使用 | 1、废气。项目锅炉废气经引风机引入低氮燃烧器+SCR脱硝+SDS干法脱硫+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4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满足《 (略) 钢铁等7个重点行业环保绩效创A审核评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冀创A领办〔2023〕13号)中长流程钢铁企业环保绩效创A现场指标要求,林格曼黑度参照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5161-2020)表 1 排放限值要求,氨排放浓度满足《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钢铁、焦化、水泥行业全流程烟气达标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唐环气[2019]3号)(氨逃逸浓度不高于2.5mg/Nm3);安装全烟气在线监测仪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脱硝系统氨水储罐、管路及其零部件均采用全密闭工艺,氨气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厂界排放限值标准。 2、废水。项目锅炉排污水、除盐水站浓盐水经厂区管道排至厂区污水处理站统一处理后回用于厂区生产,不外排;劳动定员由厂区内部调剂,不新增劳动定员,无生活污水产生。 3、噪声。项目采取降噪、厂房隔声、减震等措施,厂界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废。严格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建设一般固废堆存区。危废暂存间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相关标准。落实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措施。 5、严格落实各项防渗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6、其他环境管理严格按报告表要求的措施落实。 | 2023.11.7-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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