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湖南江美地毯制造有限公司年产10万平方地毯项目变更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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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湖南江美地毯制造有限公司年产10万平方地毯项目变更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湖南 (略) 报送的《湖南 (略) 年产10万平方地毯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7日至2023年11月1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738-*

通信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

邮 ???编:*?


拟审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湖南 (略) 年产10万平方地毯项目变更

建设地点

(略) 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工业园创新三街以南

,创新二街以北,创新一路以东,创新二路以西

建设单位

湖南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 (略)

项目概况

湖南 (略) 投资1000万元

建设湖南 (略) 年产10万平方地毯变

(以下简称“现有项目”),

于2020年6月4日取得了环评批复(娄经开产环审[2019]14号),

项目批复后开始动工建设。

(略) 场的需求变化,提高产品质量,

于现有厂区内,在现有项目的基础上,

烘干工序由电烘干改成天然气锅炉加热烘干,用于产品的烘干。

变更后,项目性质、规模、地点均未发生变动,

生产工艺及环保措施有所变化,

已构成了重大变动,需重新报批环评文件。

变更项目不新增占地,变更项目主要产品及生产规模不变。

变更项目主要原辅材料新增天然气,主要设备新增天然气蒸汽锅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变更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产品定型烘干废气、天然气燃烧产生的燃烧废气。

建设单位产品定型烘干废气环保处理工艺及排放量未发生变化,

与现有项目一致;

新增天然气燃烧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由15m排气筒DA001排放,

废气排放浓度满足相应排放标准限值,

经采取上述措施后变更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废气对环境影响小。

(2)废水

变更项目各类废水、污水产生量较现有项目不变,

处理方式不变,变更项目废水对周围环境影响小。

(3)固废

变更项目营运过程中产生的固废为员工生活垃圾、废边角料、

不合格产品较现有项目不变,处理方式不变,均能得到合理处置。

(4)噪声

变更项目运营期新增1台天然气蒸汽锅炉。建设单位采取厂房隔声,

合理安排厂区布局,减声降噪,

确保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湖南 (略) 报送的《湖南 (略) 年产10万平方地毯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7日至2023年11月1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738-*

通信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

邮 ???编:*?


拟审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湖南 (略) 年产10万平方地毯项目变更

建设地点

(略) 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工业园创新三街以南

,创新二街以北,创新一路以东,创新二路以西

建设单位

湖南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 (略)

项目概况

湖南 (略) 投资1000万元

建设湖南 (略) 年产10万平方地毯变

(以下简称“现有项目”),

于2020年6月4日取得了环评批复(娄经开产环审[2019]14号),

项目批复后开始动工建设。

(略) 场的需求变化,提高产品质量,

于现有厂区内,在现有项目的基础上,

烘干工序由电烘干改成天然气锅炉加热烘干,用于产品的烘干。

变更后,项目性质、规模、地点均未发生变动,

生产工艺及环保措施有所变化,

已构成了重大变动,需重新报批环评文件。

变更项目不新增占地,变更项目主要产品及生产规模不变。

变更项目主要原辅材料新增天然气,主要设备新增天然气蒸汽锅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变更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产品定型烘干废气、天然气燃烧产生的燃烧废气。

建设单位产品定型烘干废气环保处理工艺及排放量未发生变化,

与现有项目一致;

新增天然气燃烧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由15m排气筒DA001排放,

废气排放浓度满足相应排放标准限值,

经采取上述措施后变更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废气对环境影响小。

(2)废水

变更项目各类废水、污水产生量较现有项目不变,

处理方式不变,变更项目废水对周围环境影响小。

(3)固废

变更项目营运过程中产生的固废为员工生活垃圾、废边角料、

不合格产品较现有项目不变,处理方式不变,均能得到合理处置。

(4)噪声

变更项目运营期新增1台天然气蒸汽锅炉。建设单位采取厂房隔声,

合理安排厂区布局,减声降噪,

确保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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