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官渡分局拟审批《昆明博骨痛风风湿中西医结合医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官渡分局拟审批《昆明博骨痛风风湿中西医结合医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官渡分局拟审批《昆明博骨痛风风湿中西医结合医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昆明博骨痛风风湿中 (略)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公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一、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昆明博骨痛风风湿中 (略) 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官渡区民航路460号
建设单位:昆明博骨痛风风湿中 (略)
建设性质:新建
环评单位:云南 (略)
建设内容:项 (略) 官渡区民航路460 (略) (略) 楼房进行改造后作为项目运营场所,占地面积约为1947㎡,建筑面积7330m2,项目设置科室包括:内科、外科、中医科、中西医结合科、疼痛科、麻醉科、医学影像科(放射科)、检验科、药剂科等。
二、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施工期
施工期废气主要有施工扬尘、焊接废气等。施工期间关闭门窗、及时清扫、洒水降尘、使用新型环保装修材料。施工人员如厕、洗手污水依托原项目卫生间排入化粪池。合理布置施工作业面和安排施工时间;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做到文明施工,避免人为噪声的产生。装修建筑垃圾能回收利用由回收商进行收购,余下部分按当地有关部门规定,由施工方运到指定地妥善处置;生活垃圾依托项目区周边现有生活垃圾处理系统进行处置。
(二) 运营期
1、废气
(1)有组织排放
恶臭:污水处理站恶臭收集后经三级活性炭处理达到《恶臭污染物控制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标准限值,由排气筒(DA001)排放。
食堂油烟: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收集处理后达到《食堂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即:油烟≤2.0mg/m3。
(二)无组织排放
污水处理站周边氨、硫化氢排放浓度需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标准限值,即:氨≤1.0mg/m3,硫化氢≤0.03mg/m3;厂界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控制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浓度限值,即氨≤1.5mg/m3、硫化氢≤0.06mg/m3、臭气浓度≤20(无量纲)。
2、废水
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与门诊的废水、住院废水进入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可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粪大肠菌群数≤5000MPN/L、pH6~9、COD≤250mg/L、BOD≤100mg/L、SS≤60mg/L、动植物油≤20mg/L、阴离子表面活性剂≤10mg/L、挥发酚≤1.0mg/L、总余氯(消毒接触池接触时间≥1h,接触池出口总余氯2~8mg/L)),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A等级标准(氨氮≤45mg/L、总磷≤8mg/L),外排废水通过污水总 (略) 政污水管网,最 (略) 第十水质净化厂处理。
3、噪声
项目运营期间东、南、北侧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 类标准限值,即:昼间≤70dB (A), 夜间≤55dB(A); 西侧厂界噪声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限值,即:昼间≤60dB (A), 夜间≤50dB(A); 各声环境敏感区需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 类标准,即:昼间≤60dB(A), 夜间≤50dB(A)。
4、 固体废物
运营期产生危险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系统污泥、生活垃圾、餐厨垃圾、隔油池油泥、药渣等。
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暂存至医疗废物暂存间,暂存不得超过48小时,委托有资质单位转运处置,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及暂存设施建设按照《医疗废物处理处置污染控制标准》(GB39707-2020)、《医疗废物管理条例(2011修订)》、《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化粪池和污水处理站污泥消毒满足《医疗机构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4污泥控制标准(粪大肠菌群数≤100MPN/g、蛔虫卵死亡率>95%)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隔油池油泥、食堂餐厨垃圾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生活垃圾、中药渣、废包装袋”统一收集,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三、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已依法开展了公众参与。
四、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昆明博骨痛风风湿中 (略)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六、 反馈方式
(略) 生态环境局官渡分局
电话/传真:0871-* (官渡区政务服务窗口)
通信地址: (略) 官渡区云秀路2898号国投大厦4号楼4楼政务服务中心4409
邮编:*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官渡分局拟审批《昆明博骨痛风风湿中西医结合医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昆明博骨痛风风湿中 (略)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公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一、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昆明博骨痛风风湿中 (略) 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官渡区民航路460号
建设单位:昆明博骨痛风风湿中 (略)
建设性质:新建
环评单位:云南 (略)
建设内容:项 (略) 官渡区民航路460 (略) (略) 楼房进行改造后作为项目运营场所,占地面积约为1947㎡,建筑面积7330m2,项目设置科室包括:内科、外科、中医科、中西医结合科、疼痛科、麻醉科、医学影像科(放射科)、检验科、药剂科等。
二、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施工期
施工期废气主要有施工扬尘、焊接废气等。施工期间关闭门窗、及时清扫、洒水降尘、使用新型环保装修材料。施工人员如厕、洗手污水依托原项目卫生间排入化粪池。合理布置施工作业面和安排施工时间;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做到文明施工,避免人为噪声的产生。装修建筑垃圾能回收利用由回收商进行收购,余下部分按当地有关部门规定,由施工方运到指定地妥善处置;生活垃圾依托项目区周边现有生活垃圾处理系统进行处置。
(二) 运营期
1、废气
(1)有组织排放
恶臭:污水处理站恶臭收集后经三级活性炭处理达到《恶臭污染物控制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标准限值,由排气筒(DA001)排放。
食堂油烟: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收集处理后达到《食堂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即:油烟≤2.0mg/m3。
(二)无组织排放
污水处理站周边氨、硫化氢排放浓度需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标准限值,即:氨≤1.0mg/m3,硫化氢≤0.03mg/m3;厂界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控制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浓度限值,即氨≤1.5mg/m3、硫化氢≤0.06mg/m3、臭气浓度≤20(无量纲)。
2、废水
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与门诊的废水、住院废水进入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可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粪大肠菌群数≤5000MPN/L、pH6~9、COD≤250mg/L、BOD≤100mg/L、SS≤60mg/L、动植物油≤20mg/L、阴离子表面活性剂≤10mg/L、挥发酚≤1.0mg/L、总余氯(消毒接触池接触时间≥1h,接触池出口总余氯2~8mg/L)),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A等级标准(氨氮≤45mg/L、总磷≤8mg/L),外排废水通过污水总 (略) 政污水管网,最 (略) 第十水质净化厂处理。
3、噪声
项目运营期间东、南、北侧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 类标准限值,即:昼间≤70dB (A), 夜间≤55dB(A); 西侧厂界噪声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限值,即:昼间≤60dB (A), 夜间≤50dB(A); 各声环境敏感区需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 类标准,即:昼间≤60dB(A), 夜间≤50dB(A)。
4、 固体废物
运营期产生危险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系统污泥、生活垃圾、餐厨垃圾、隔油池油泥、药渣等。
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暂存至医疗废物暂存间,暂存不得超过48小时,委托有资质单位转运处置,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及暂存设施建设按照《医疗废物处理处置污染控制标准》(GB39707-2020)、《医疗废物管理条例(2011修订)》、《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化粪池和污水处理站污泥消毒满足《医疗机构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4污泥控制标准(粪大肠菌群数≤100MPN/g、蛔虫卵死亡率>95%)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隔油池油泥、食堂餐厨垃圾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生活垃圾、中药渣、废包装袋”统一收集,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三、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已依法开展了公众参与。
四、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昆明博骨痛风风湿中 (略)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六、 反馈方式
(略) 生态环境局官渡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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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略) 官渡区云秀路2898号国投大厦4号楼4楼政务服务中心4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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