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嘉定新城绿环水系田泾等河道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意见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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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嘉定新城绿环水系田泾等河道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意见的函

沪水务〔2023〕861号


嘉定区水务局:

你局《关于报批〈嘉定新城绿环水系田泾等河道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嘉水请〔2023〕77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配合嘉定新城绿环建设,进一步沟通水系,清除河道淤积,消除护岸安全隐患,提高区域防汛除涝能力,改善区域水环境面貌,原则同意你局上报的嘉定新城绿环水系田泾等河道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原则同意该项目的建设标准,即规划20年一遇最大24小时面雨量,1963年9月设计暴雨雨型及相应同步潮型,24小时排除,不受涝。

三、原则同意该项目的工程规模。工程基本按规划实施,符合相关规划蓝线控制要求。整治河道14条段8.86公里,开挖土方11.34万立方米,疏浚土方2.14万立方米,回填土方2.56万立方米,新建护岸(坡)11.80公里,种植水生植物0.14万平方米等。

四、原则同意该项目的设计方案。在下阶段工作中,请根据工可报告的技术审查意见,进一步优化工程设计方案,加强林水复合设计,严格控制投资规模。

五、项目总投资15198.5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546.30万元,独立费用766.47万元,预备费585.02万元,建设用地费7300.80万元。资金渠道:工程 (略) 给予补贴,建设用地费由你区承担。

六、该项目建设的法人 (略) 嘉定区水利管理所。

七、请你局据此抓紧开展项目前期工作,按规定完善相关手续,严格按照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要求落实用地事宜后开工实施,并按照“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的要求进行工程建设。

特此函复。


(略) 水务局

2023年10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嘉定区财政局,嘉定区发展改革委。

(略) 水务局办公室 2023年10月23日印发

沪水务〔2023〕861号


嘉定区水务局:

你局《关于报批〈嘉定新城绿环水系田泾等河道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嘉水请〔2023〕77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配合嘉定新城绿环建设,进一步沟通水系,清除河道淤积,消除护岸安全隐患,提高区域防汛除涝能力,改善区域水环境面貌,原则同意你局上报的嘉定新城绿环水系田泾等河道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原则同意该项目的建设标准,即规划20年一遇最大24小时面雨量,1963年9月设计暴雨雨型及相应同步潮型,24小时排除,不受涝。

三、原则同意该项目的工程规模。工程基本按规划实施,符合相关规划蓝线控制要求。整治河道14条段8.86公里,开挖土方11.34万立方米,疏浚土方2.14万立方米,回填土方2.56万立方米,新建护岸(坡)11.80公里,种植水生植物0.14万平方米等。

四、原则同意该项目的设计方案。在下阶段工作中,请根据工可报告的技术审查意见,进一步优化工程设计方案,加强林水复合设计,严格控制投资规模。

五、项目总投资15198.5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546.30万元,独立费用766.47万元,预备费585.02万元,建设用地费7300.80万元。资金渠道:工程 (略) 给予补贴,建设用地费由你区承担。

六、该项目建设的法人 (略) 嘉定区水利管理所。

七、请你局据此抓紧开展项目前期工作,按规定完善相关手续,严格按照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要求落实用地事宜后开工实施,并按照“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的要求进行工程建设。

特此函复。


(略) 水务局

2023年10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嘉定区财政局,嘉定区发展改革委。

(略) 水务局办公室 2023年10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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