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11月8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11月8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现将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对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8日—2023年11月1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兼传真):0874—*
通讯地址: (略) 麒麟区文昌街(东)289号
邮编:*
项目名称 | 曲靖 (略) 20万吨/年磷酸铁项目 | 建设地点 | 沾益工业园花山片区 | 建设单位 | 曲靖 (略) |
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书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略) | ||
项目概况 | |||||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358.28亩(*.33m2),年生产20万吨电池级磷酸铁,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10万吨磷酸铁厂房一、磷盐铁盐净化厂房、水处理厂房一、罐区、事故池、初期雨水收集池、固废间(含危险废物暂存间)、综合楼、亚铁磷铵原材料库房,备品配件库及机修车间等;二期建设磷酸铁厂房二、污水处理厂房二。同时配套建设环保工程(“三废”处置、环境风险防范工程)。 |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 |||||
1、环境空气 本项目废气污染源有:铁盐净化废气、闪蒸干燥废气、煅烧、破碎和包装废气、储罐尾气等。 (1)正常排放情况下,所有二类区环境空气保护目标和网格点SO2、NO2、TSP、PM10、PM2.5、硫酸雾、NH3短期贡献值占标率<100%,年均浓度贡献值占标率<30%,评价范围内无一类区。 (2)正常排放情况下,叠加在建项目+环境质量现状浓度后,所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和网格点SO2、NO2、TSP、PM10、PM2.5、硫酸雾、NH3短期浓度(保证率)预测值,SO2、NO2、PM10、PM2.5年均浓度预测值均达到环境质量标准要求。 (3)非正常排放情形一硫酸雾小时浓度环境空气保护目标虽达标,但网格点超标较多,非正常排放情形二TSP小时浓度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网格点均超标较多,非正常排放情形三NH3小时浓度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网格点均出现超标,所以非正常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大,环评要求建设单位加强管理和设备维护,杜绝非正常排放发生。 (4)本项目TSP厂界预测点浓度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厂界浓度限值要求;硫酸雾、NH3厂界预测点浓度均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中“表5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5)SO2、NO2、TSP、PM10、PM2.5、硫酸雾、NH3短期浓度贡献值均达标,不需要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本项目一期磷酸铁厂房、二期磷酸铁厂房、污水处理站RO洗涤塔G8-1、污水处理站RO洗涤塔G8-2、综合罐区氨储罐废气G7-1、综合罐区氨储罐废气G7-2需要设置50m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适宜建设对环境空气质量要求较高的项目及居民点。 2、地表水环境 本项目废水主要来自生产废水、生活污水以及初期雨水,其中生产废水主要为生产工艺废水(一次压滤漂洗产生的母液、洗水;二次压滤漂洗产生的母液、洗水)、循环冷却废水、地坪冲洗废水、废气净化洗涤塔更换的洗涤废水、实验室废水等,经厂区污水处理站收集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初期雨水收集后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厂区内自建生活污水预处理系统(食堂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后排入花山南片区污水处理厂,经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后最终排入南盘江。 3、地下水环境 项目正常情况下对各原料储罐、污水处理站及生产车间等均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对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在非正常情况下,污染物泄漏后在土壤环境中的迁移影响范围小于165m,硫酸盐在迁移86m范围内可满足标准(250mg/L)要求,该范围内无需要特殊保护的地下水水井以及居民饮用水源,且污染源距厂区西侧的地下水排泄区南盘江3.6km;生产废水处理系统发生渗漏,废水中硫酸盐运移至监测井并导致其水质出现超标的时间约为22d;但建设单位应加强管理,避免非正常情况的发生。为了防止项目运营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本环评要求项目采取“清污分流”、“分区防渗”、“建立地下水监控井”等措施。 在严格落实本环评及设计单位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的建设及运营对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4、噪声 项目建成后,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项目区200m范围内无关心点分布,距离项目最近的关心点为项目区东南815m沙麦地村,经距离衰减后,项目的运营对其影响较小。 5、固体废物 本项目所产生的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妥善处置,处置率可达100%,对环境影响较小。 6、土壤环境 本项目在运营期正常运行状况下,对土壤可能产生的影响主要为废气污染物经大气沉降对土壤产生污染。项目针对各类污染物均采取了对应的污染治理措施,可确保污染物的达标排放及防止渗漏发生,可从源头上控制项目对区域土壤环境的污染源强,确保项目对区域土壤环境的影响处于可接受水平。因此,只要企业严格落实本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对区域土壤环境影响是可接受的。 7、环境风险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涉及磷酸、硫酸、硫酸铵、氨水、天然气等使用,主要危险单元为生产装置和各危险物质储存设施。项目针对可能发生的各类风险事故均采取了应对措施,可有效降低风险事故发生概率及对环境的影响。在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和评价列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的应急预案,加强风险管理的条件下,项目的环境风险是可以接受的。 | |||||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一、施工期 施工期主要污染为扬尘、废水、弃土石方和噪声等。 (1)施工扬尘 主要为无组织扬尘,影响范围为施工场地200m范围内,采取洒水降尘、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在工地及材料堆场设置护栏等措施。 (2)施工废水 施工场地废水经临时截排水沟收集到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砂浆拌和等施工过程,不外排。 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其他生活废水进入化粪池,化粪池废水定期委托周边村民清掏用于农田施肥,不外排。 (3)噪声 主要来自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环评预测,基础施工阶段施工场界昼间噪声均能够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夜间噪声已不能满足要求;结构施工阶段及装修安装施工阶段施工场界噪声超过了《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约距地块边界100m范围外其排放噪声才可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夜间限值。环评提出,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建设施工围挡,禁止夜间施工。 (4)施工固废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来自施工所产生的建筑垃圾、施工土石方和施工队*产生的生活垃圾。 本项目场地填方大于挖方,挖方全部回填场地,无弃土外排;建筑垃圾集中堆放,定时清运到沾益区城建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点,以免影响环境质量;生活垃圾经袋装收集后,由园区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到当地垃圾处理场处理。 二、运营期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①铁盐净化废气:一期铁盐净化废气设置1套两级氨水喷淋洗涤塔装置,洗涤后的废气通过1根25m高的排气筒排放;二期铁盐净化废气设置1套两级氨水喷淋洗涤塔装置,洗涤后的废气通过1根25m高的排气筒排放。②闪蒸干燥废气:项目闪蒸干燥为热空气与物料接触干燥方式。后续煅烧天然气燃烧废气经过滤,返回闪蒸空气加热器前,与新鲜空气混合,以天然气作为燃料对混合气加热进一步提高空气温度后与滤饼直接接触,对滤饼脱水干燥,脱水后的含尘废气和燃烧废气经布袋捕集器回收磷酸铁粉尘后,再经水洗塔洗涤排放。每3套闪蒸装置设置1座水洗塔和废气排气筒,一期项目设置2座水洗塔和2根25m高的排气筒;二期项目闪蒸装置废气净化设施的设置与一期相同。一期、二期项目共设置4座水洗塔和4根25m高排气筒。③煅烧、包装废气:项目煅烧采用回转窑间接加热方式,煅烧以天然气作为燃料,对磷酸铁煅烧后的废气经过滤后,送闪蒸工序再利用,并由闪蒸工序废气排放口排放。煅烧下料产生的含尘废气经布袋捕集器回收磷酸铁产品后,少量含尘废气经水洗塔洗涤排放。包装过程对下料口设置集气罩,含尘废气采用袋式捕集器捕集磷酸铁粉尘,少量含尘废气与煅烧共用1座水洗塔进一步除尘后排放。每3套煅烧、包装废气设置1套水洗塔和1根25m高的排气筒。一期项目煅烧、包装设置2座水洗塔和2根25m高的排气筒。二期项目废气净化设施的设置与一期相同,一期、二期建设完成后,共设置4套水洗塔和4根25m高排气筒。④废水混合反应池废气:项目废水处理按照5万吨磷酸铁的规模配置,两期共设置4套漂洗水和母液处理系统,一期2套漂洗水和母液混合反应池逸散的氨气密闭收集共同经1座水洗塔洗涤净化后由1根25m高的排气筒排放;二期2套漂洗水和母液混合反应池逸散废气收集和治理措施与一期相同,两期4套废水预处理系统共设置2座水洗塔和2根25m高的排气筒。⑤硫酸铵和杂盐干燥废气:项目一期设置2套硫酸铵MVR结晶干燥和1套杂盐MVR结晶干燥装置,硫酸铵和杂盐干燥产生少量氨气,设置1套水洗塔对废气洗涤净化处理,净化后的废气经1根25m高排气筒排放;二期与一期建设方式相同,两期建设后,共设置2座水洗塔和2根25m高的排气筒。⑥RO系统氨水稀释:一期、二期废水处理车间RO系统调节各设置1套稀硫酸吸收塔,氨水挥发废气经吸收塔洗涤净化后,少量废气呈无组织形式排放。⑦罐区:一期、二期氨水储罐呼吸废气各设置1套酸(硫酸)洗涤吸收塔,塔高3m,不设烟囱,呼吸废气经收集酸碱中和后洗涤吸收后,少量废气呈无组织形式排放。 (2)废水治理措施 项目配套建设废水处理系统,总体废水处理工艺为“预处理+RO提浓+MVR蒸发结晶提盐”。项目地面冲洗废水、初期雨水、废气洗涤塔更换的洗涤废水、循环水排污水并入漂洗废水,一并采用“混合反应+混凝沉淀+多介质过滤器+超滤”工艺进行预处理;生产系统产生的冷凝水直接进入RO系统,用于生产纯水;项目产生的母液,采用“闭式冷却塔+一级混合反应+板框过滤+二级混合反应+混凝沉淀+精密过滤器+超滤净化”工艺进行预处理。预处理后的洗水和母液采用反渗透(RO)组合工艺,进行脱盐和浓缩生产纯水回用,生产废水不外排。一期建设水处理一车间,二期建设水处理二车间。 项目食堂废水经食堂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再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要求,排入“花山南片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3)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厂区实施分区防渗:①重点防渗区:对10万吨磷酸铁厂房一、10万吨磷酸铁厂房二、磷盐净化厂房铁盐净化厂房一、磷盐净化厂房铁盐净化厂房二、罐区、事故池、污水厂处理厂房1、污水厂处理厂房2及相关地下管道等重点防渗,要求基础必须防渗,项目重点防渗区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重点防渗要求,采用耐酸水泥+环氧树脂+环氧地坪漆进行防渗,等效黏土防渗层Mb>6m,渗透系数<10-7cm/s。危废暂存间的防渗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进行建设,具体的防渗要求为:地面采用至少1m厚黏土层(渗透系数不大于10-7 cm/s),或至少2mm厚高密度聚*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cm/s),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内墙面四周2m以下采用1.5mm厚的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涂料涂抹;地面设置导流渠和废液收集槽。②一般防渗区:对于生产区除了重点污染防治区以外的生产区域,包括备品配件库和机修车间、固废间(危废间以外的区域)、初期雨水收集池及相关架空设备、管道设为一般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可采用黏土、抗渗混凝土、高密度聚*烯膜、钠基膨润土防水毯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渗透系数≤10-7cm/s。③简单防渗区:对于厂区交通道路及回车场等基本不产生污染物的简单防渗区,按常规工程进行设计和建设,进行一般地面硬化。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大多设备均设置于室内,主要采取消声、隔声、减振和合理布局等措施经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一般固废主要为污泥、废布袋、废包装袋、废反渗透膜、袋式除尘器收集尘灰、杂盐、生活垃圾等,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机油、液压油、废润滑油、废油桶、实验室废液、含油抹布及废手套。其中,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进行清运处置;废包装袋统一收集后定期交由资质单位进行回收利用、废滤袋由厂家回收处置;亚铁污泥外售钛白粉厂家作为生产钛白粉的原料使用;污水处理站污泥、杂盐作为生产磷肥的添加剂外售;除尘灰作为产品外售;废机油、液压油、废润滑油、废油桶、实验室废液妥善存放于危废暂存间中,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进行清运处置;含油抹布及废手套属于危险废物,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与生活垃圾一并交由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6)环境风险 项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主要包括环境风险控制措施(包括危化品储存过程风险防范措施、各类应急水池的设置、火灾应急措施、废气处理装置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措施、污水处理故障风险防范措施、地下水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危险废物风险防范措施等)、环境风险管理措施(包括储罐区风险防范措施、化学品运输风险防范措施、危险固废风险防范措施、大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事故废水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地下水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等,并制订设备管理制度,编制应急预案,定期演练。 | |||||
公众参与情况 | |||||
2022年9月13日,建设 (略) 沾益区人民政府网进行了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为期10个工作日。于2022年12月23日,建设单位在曲靖信息网上发布了第二次“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为期10个工作日,并于2022年12月28日、12月30日进行了两期报纸(云南民族时报)和现场张贴公示(松林社区、项目区)。在征求意见期间,建设单位以发放“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的形式征求了公众意见,在2022年12月20日~2022年12月21日期间发出个人调查表23份,收回23份,回收率100%;团体对象共发放《公众参与问卷调查表》6份,收回6份,回收率100%。建设单位在调查过程中对公众意见进行了认真记录,对相关环保意见进行采纳。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 同意公开删减本的承诺函。 | ||||
注:项目概况、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部分由行政审批机关填写。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现将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对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8日—2023年11月1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兼传真):0874—*
通讯地址: (略) 麒麟区文昌街(东)289号
邮编:*
项目名称 | 曲靖 (略) 20万吨/年磷酸铁项目 | 建设地点 | 沾益工业园花山片区 | 建设单位 | 曲靖 (略) |
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书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略) | ||
项目概况 | |||||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358.28亩(*.33m2),年生产20万吨电池级磷酸铁,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10万吨磷酸铁厂房一、磷盐铁盐净化厂房、水处理厂房一、罐区、事故池、初期雨水收集池、固废间(含危险废物暂存间)、综合楼、亚铁磷铵原材料库房,备品配件库及机修车间等;二期建设磷酸铁厂房二、污水处理厂房二。同时配套建设环保工程(“三废”处置、环境风险防范工程)。 |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 |||||
1、环境空气 本项目废气污染源有:铁盐净化废气、闪蒸干燥废气、煅烧、破碎和包装废气、储罐尾气等。 (1)正常排放情况下,所有二类区环境空气保护目标和网格点SO2、NO2、TSP、PM10、PM2.5、硫酸雾、NH3短期贡献值占标率<100%,年均浓度贡献值占标率<30%,评价范围内无一类区。 (2)正常排放情况下,叠加在建项目+环境质量现状浓度后,所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和网格点SO2、NO2、TSP、PM10、PM2.5、硫酸雾、NH3短期浓度(保证率)预测值,SO2、NO2、PM10、PM2.5年均浓度预测值均达到环境质量标准要求。 (3)非正常排放情形一硫酸雾小时浓度环境空气保护目标虽达标,但网格点超标较多,非正常排放情形二TSP小时浓度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网格点均超标较多,非正常排放情形三NH3小时浓度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网格点均出现超标,所以非正常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大,环评要求建设单位加强管理和设备维护,杜绝非正常排放发生。 (4)本项目TSP厂界预测点浓度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厂界浓度限值要求;硫酸雾、NH3厂界预测点浓度均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中“表5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5)SO2、NO2、TSP、PM10、PM2.5、硫酸雾、NH3短期浓度贡献值均达标,不需要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本项目一期磷酸铁厂房、二期磷酸铁厂房、污水处理站RO洗涤塔G8-1、污水处理站RO洗涤塔G8-2、综合罐区氨储罐废气G7-1、综合罐区氨储罐废气G7-2需要设置50m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适宜建设对环境空气质量要求较高的项目及居民点。 2、地表水环境 本项目废水主要来自生产废水、生活污水以及初期雨水,其中生产废水主要为生产工艺废水(一次压滤漂洗产生的母液、洗水;二次压滤漂洗产生的母液、洗水)、循环冷却废水、地坪冲洗废水、废气净化洗涤塔更换的洗涤废水、实验室废水等,经厂区污水处理站收集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初期雨水收集后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厂区内自建生活污水预处理系统(食堂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后排入花山南片区污水处理厂,经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后最终排入南盘江。 3、地下水环境 项目正常情况下对各原料储罐、污水处理站及生产车间等均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对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在非正常情况下,污染物泄漏后在土壤环境中的迁移影响范围小于165m,硫酸盐在迁移86m范围内可满足标准(250mg/L)要求,该范围内无需要特殊保护的地下水水井以及居民饮用水源,且污染源距厂区西侧的地下水排泄区南盘江3.6km;生产废水处理系统发生渗漏,废水中硫酸盐运移至监测井并导致其水质出现超标的时间约为22d;但建设单位应加强管理,避免非正常情况的发生。为了防止项目运营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本环评要求项目采取“清污分流”、“分区防渗”、“建立地下水监控井”等措施。 在严格落实本环评及设计单位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的建设及运营对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4、噪声 项目建成后,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项目区200m范围内无关心点分布,距离项目最近的关心点为项目区东南815m沙麦地村,经距离衰减后,项目的运营对其影响较小。 5、固体废物 本项目所产生的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妥善处置,处置率可达100%,对环境影响较小。 6、土壤环境 本项目在运营期正常运行状况下,对土壤可能产生的影响主要为废气污染物经大气沉降对土壤产生污染。项目针对各类污染物均采取了对应的污染治理措施,可确保污染物的达标排放及防止渗漏发生,可从源头上控制项目对区域土壤环境的污染源强,确保项目对区域土壤环境的影响处于可接受水平。因此,只要企业严格落实本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对区域土壤环境影响是可接受的。 7、环境风险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涉及磷酸、硫酸、硫酸铵、氨水、天然气等使用,主要危险单元为生产装置和各危险物质储存设施。项目针对可能发生的各类风险事故均采取了应对措施,可有效降低风险事故发生概率及对环境的影响。在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和评价列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的应急预案,加强风险管理的条件下,项目的环境风险是可以接受的。 | |||||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一、施工期 施工期主要污染为扬尘、废水、弃土石方和噪声等。 (1)施工扬尘 主要为无组织扬尘,影响范围为施工场地200m范围内,采取洒水降尘、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在工地及材料堆场设置护栏等措施。 (2)施工废水 施工场地废水经临时截排水沟收集到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砂浆拌和等施工过程,不外排。 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其他生活废水进入化粪池,化粪池废水定期委托周边村民清掏用于农田施肥,不外排。 (3)噪声 主要来自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环评预测,基础施工阶段施工场界昼间噪声均能够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夜间噪声已不能满足要求;结构施工阶段及装修安装施工阶段施工场界噪声超过了《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约距地块边界100m范围外其排放噪声才可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夜间限值。环评提出,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建设施工围挡,禁止夜间施工。 (4)施工固废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来自施工所产生的建筑垃圾、施工土石方和施工队*产生的生活垃圾。 本项目场地填方大于挖方,挖方全部回填场地,无弃土外排;建筑垃圾集中堆放,定时清运到沾益区城建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点,以免影响环境质量;生活垃圾经袋装收集后,由园区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到当地垃圾处理场处理。 二、运营期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①铁盐净化废气:一期铁盐净化废气设置1套两级氨水喷淋洗涤塔装置,洗涤后的废气通过1根25m高的排气筒排放;二期铁盐净化废气设置1套两级氨水喷淋洗涤塔装置,洗涤后的废气通过1根25m高的排气筒排放。②闪蒸干燥废气:项目闪蒸干燥为热空气与物料接触干燥方式。后续煅烧天然气燃烧废气经过滤,返回闪蒸空气加热器前,与新鲜空气混合,以天然气作为燃料对混合气加热进一步提高空气温度后与滤饼直接接触,对滤饼脱水干燥,脱水后的含尘废气和燃烧废气经布袋捕集器回收磷酸铁粉尘后,再经水洗塔洗涤排放。每3套闪蒸装置设置1座水洗塔和废气排气筒,一期项目设置2座水洗塔和2根25m高的排气筒;二期项目闪蒸装置废气净化设施的设置与一期相同。一期、二期项目共设置4座水洗塔和4根25m高排气筒。③煅烧、包装废气:项目煅烧采用回转窑间接加热方式,煅烧以天然气作为燃料,对磷酸铁煅烧后的废气经过滤后,送闪蒸工序再利用,并由闪蒸工序废气排放口排放。煅烧下料产生的含尘废气经布袋捕集器回收磷酸铁产品后,少量含尘废气经水洗塔洗涤排放。包装过程对下料口设置集气罩,含尘废气采用袋式捕集器捕集磷酸铁粉尘,少量含尘废气与煅烧共用1座水洗塔进一步除尘后排放。每3套煅烧、包装废气设置1套水洗塔和1根25m高的排气筒。一期项目煅烧、包装设置2座水洗塔和2根25m高的排气筒。二期项目废气净化设施的设置与一期相同,一期、二期建设完成后,共设置4套水洗塔和4根25m高排气筒。④废水混合反应池废气:项目废水处理按照5万吨磷酸铁的规模配置,两期共设置4套漂洗水和母液处理系统,一期2套漂洗水和母液混合反应池逸散的氨气密闭收集共同经1座水洗塔洗涤净化后由1根25m高的排气筒排放;二期2套漂洗水和母液混合反应池逸散废气收集和治理措施与一期相同,两期4套废水预处理系统共设置2座水洗塔和2根25m高的排气筒。⑤硫酸铵和杂盐干燥废气:项目一期设置2套硫酸铵MVR结晶干燥和1套杂盐MVR结晶干燥装置,硫酸铵和杂盐干燥产生少量氨气,设置1套水洗塔对废气洗涤净化处理,净化后的废气经1根25m高排气筒排放;二期与一期建设方式相同,两期建设后,共设置2座水洗塔和2根25m高的排气筒。⑥RO系统氨水稀释:一期、二期废水处理车间RO系统调节各设置1套稀硫酸吸收塔,氨水挥发废气经吸收塔洗涤净化后,少量废气呈无组织形式排放。⑦罐区:一期、二期氨水储罐呼吸废气各设置1套酸(硫酸)洗涤吸收塔,塔高3m,不设烟囱,呼吸废气经收集酸碱中和后洗涤吸收后,少量废气呈无组织形式排放。 (2)废水治理措施 项目配套建设废水处理系统,总体废水处理工艺为“预处理+RO提浓+MVR蒸发结晶提盐”。项目地面冲洗废水、初期雨水、废气洗涤塔更换的洗涤废水、循环水排污水并入漂洗废水,一并采用“混合反应+混凝沉淀+多介质过滤器+超滤”工艺进行预处理;生产系统产生的冷凝水直接进入RO系统,用于生产纯水;项目产生的母液,采用“闭式冷却塔+一级混合反应+板框过滤+二级混合反应+混凝沉淀+精密过滤器+超滤净化”工艺进行预处理。预处理后的洗水和母液采用反渗透(RO)组合工艺,进行脱盐和浓缩生产纯水回用,生产废水不外排。一期建设水处理一车间,二期建设水处理二车间。 项目食堂废水经食堂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再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要求,排入“花山南片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3)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厂区实施分区防渗:①重点防渗区:对10万吨磷酸铁厂房一、10万吨磷酸铁厂房二、磷盐净化厂房铁盐净化厂房一、磷盐净化厂房铁盐净化厂房二、罐区、事故池、污水厂处理厂房1、污水厂处理厂房2及相关地下管道等重点防渗,要求基础必须防渗,项目重点防渗区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重点防渗要求,采用耐酸水泥+环氧树脂+环氧地坪漆进行防渗,等效黏土防渗层Mb>6m,渗透系数<10-7cm/s。危废暂存间的防渗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进行建设,具体的防渗要求为:地面采用至少1m厚黏土层(渗透系数不大于10-7 cm/s),或至少2mm厚高密度聚*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cm/s),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内墙面四周2m以下采用1.5mm厚的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涂料涂抹;地面设置导流渠和废液收集槽。②一般防渗区:对于生产区除了重点污染防治区以外的生产区域,包括备品配件库和机修车间、固废间(危废间以外的区域)、初期雨水收集池及相关架空设备、管道设为一般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可采用黏土、抗渗混凝土、高密度聚*烯膜、钠基膨润土防水毯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渗透系数≤10-7cm/s。③简单防渗区:对于厂区交通道路及回车场等基本不产生污染物的简单防渗区,按常规工程进行设计和建设,进行一般地面硬化。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大多设备均设置于室内,主要采取消声、隔声、减振和合理布局等措施经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一般固废主要为污泥、废布袋、废包装袋、废反渗透膜、袋式除尘器收集尘灰、杂盐、生活垃圾等,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机油、液压油、废润滑油、废油桶、实验室废液、含油抹布及废手套。其中,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进行清运处置;废包装袋统一收集后定期交由资质单位进行回收利用、废滤袋由厂家回收处置;亚铁污泥外售钛白粉厂家作为生产钛白粉的原料使用;污水处理站污泥、杂盐作为生产磷肥的添加剂外售;除尘灰作为产品外售;废机油、液压油、废润滑油、废油桶、实验室废液妥善存放于危废暂存间中,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进行清运处置;含油抹布及废手套属于危险废物,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与生活垃圾一并交由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6)环境风险 项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主要包括环境风险控制措施(包括危化品储存过程风险防范措施、各类应急水池的设置、火灾应急措施、废气处理装置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措施、污水处理故障风险防范措施、地下水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危险废物风险防范措施等)、环境风险管理措施(包括储罐区风险防范措施、化学品运输风险防范措施、危险固废风险防范措施、大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事故废水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地下水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等,并制订设备管理制度,编制应急预案,定期演练。 | |||||
公众参与情况 | |||||
2022年9月13日,建设 (略) 沾益区人民政府网进行了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为期10个工作日。于2022年12月23日,建设单位在曲靖信息网上发布了第二次“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为期10个工作日,并于2022年12月28日、12月30日进行了两期报纸(云南民族时报)和现场张贴公示(松林社区、项目区)。在征求意见期间,建设单位以发放“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的形式征求了公众意见,在2022年12月20日~2022年12月21日期间发出个人调查表23份,收回23份,回收率100%;团体对象共发放《公众参与问卷调查表》6份,收回6份,回收率100%。建设单位在调查过程中对公众意见进行了认真记录,对相关环保意见进行采纳。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 同意公开删减本的承诺函。 | ||||
注:项目概况、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部分由行政审批机关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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