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号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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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号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2023-11-08

韶关市XC0205-18A号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略) XC0205-18A号地 (略) (略) 武江区西联镇芙蓉村,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24°46"43.33"N,1113°33"33.73"E,地块总面积为*.55 m2,现状用地类型为城镇住宅用地、公路用地、农村道路、乔木林地、竹林地、其他草地、其他林地。该地块于2023年 (略) 武江区人民政府,拟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R2)。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部令第42号)、《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 (略)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办法》( (略) 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1号)和《 (略) 生态环境局 (略) 发展和改革局 (略) 工业和信息化局 (略) 公安局 (略) 自然资源局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略) 交通运输局 (略) 水务局 (略) 应急管理局 (略) 场监督管理局 关 (略) 土壤环境管理相关工作指南的通知》(韶环[2021]267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与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略) 土地储备中心( (略) 土储)委托,广东 (略) (以下简称我司) (略) XC0205-18A号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第一阶段调查,以确定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是否有可能的污染源,为地块环境管理和下一步工作提供依据。

根据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等资料整理分析得知该地块主要历史沿革。2023年7月之前,该地块土地使用权为西联镇芙蓉村的集体用地;2023年7月之后,土地使用权 (略) 武江区人民政府,作为国有土地。

2023年7月之前,作为芙蓉村的集体用地,地块主要为林地、山地、农田等;2023年8月至9月, (略) 武江区人民政府开展了地块的清表工作,包括竹林、树木、草地铲除及表土开挖等工作;2023年10月至今,地块闲置。

根据污染识别结果,调查地块在各个历史时期,均未涉及工矿活动、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危险废物堆放、外来覆土、固体废物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也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地块内无明显污染迹象。

通过对地块周边污染源分析,相邻地块历史上主要为山地、农田和居民小区,不涉及工业生产活动。通过现场重金属快速检测结果表明,地块内土壤环境状况良好,重金属含量较低,均能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

因此,本地块历史上未从事过《 (略) 拟再开发利用地块土壤污染防治管理工作指南》中规定的重点行业;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重大污染源。地块不属于疑似污染地块,地块环境状况在可接受范围内,本次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根据调查结果,本地块适用于二类居住用地(R2)。

广东 (略)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八日

(略) XC0205-18A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第一阶段调查报告-公示稿.pdf



2023-11-08

韶关市XC0205-18A号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略) XC0205-18A号地 (略) (略) 武江区西联镇芙蓉村,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24°46"43.33"N,1113°33"33.73"E,地块总面积为*.55 m2,现状用地类型为城镇住宅用地、公路用地、农村道路、乔木林地、竹林地、其他草地、其他林地。该地块于2023年 (略) 武江区人民政府,拟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R2)。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部令第42号)、《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 (略)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办法》( (略) 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1号)和《 (略) 生态环境局 (略) 发展和改革局 (略) 工业和信息化局 (略) 公安局 (略) 自然资源局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略) 交通运输局 (略) 水务局 (略) 应急管理局 (略) 场监督管理局 关 (略) 土壤环境管理相关工作指南的通知》(韶环[2021]267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与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略) 土地储备中心( (略) 土储)委托,广东 (略) (以下简称我司) (略) XC0205-18A号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第一阶段调查,以确定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是否有可能的污染源,为地块环境管理和下一步工作提供依据。

根据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等资料整理分析得知该地块主要历史沿革。2023年7月之前,该地块土地使用权为西联镇芙蓉村的集体用地;2023年7月之后,土地使用权 (略) 武江区人民政府,作为国有土地。

2023年7月之前,作为芙蓉村的集体用地,地块主要为林地、山地、农田等;2023年8月至9月, (略) 武江区人民政府开展了地块的清表工作,包括竹林、树木、草地铲除及表土开挖等工作;2023年10月至今,地块闲置。

根据污染识别结果,调查地块在各个历史时期,均未涉及工矿活动、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危险废物堆放、外来覆土、固体废物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也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地块内无明显污染迹象。

通过对地块周边污染源分析,相邻地块历史上主要为山地、农田和居民小区,不涉及工业生产活动。通过现场重金属快速检测结果表明,地块内土壤环境状况良好,重金属含量较低,均能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

因此,本地块历史上未从事过《 (略) 拟再开发利用地块土壤污染防治管理工作指南》中规定的重点行业;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重大污染源。地块不属于疑似污染地块,地块环境状况在可接受范围内,本次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根据调查结果,本地块适用于二类居住用地(R2)。

广东 (略)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八日

(略) XC0205-18A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第一阶段调查报告-公示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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