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农业大学设施园艺实验楼项目
沈阳农业大学设施园艺实验楼项目
项目:沈阳农业大学设施园艺实验楼项目
建设单位:沈阳农业大学
编制单位:
监测单位:/
地理位置: (略) 沈河区
说明: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等文件规定,建设单位沈阳农业大学于2023年11月5日组织召开了《沈阳农业大学设施园艺实验楼项目》水士保持设施验收会议,验收结论为:该项目实施过程中基本落实了水土保待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合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要求,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现将该项目水士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面向社会向公众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11月6日至2023年12月1日,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监督。如有异议,请向相关单位反应。
通 信 地 址: (略) 沈河区东陵路120号基建处
联 系 人:赵辰龙
电 话:*
邮 箱:*@*q.com
项目:沈阳农业大学设施园艺实验楼项目
建设单位:沈阳农业大学
编制单位:
监测单位:/
地理位置: (略) 沈河区
说明: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等文件规定,建设单位沈阳农业大学于2023年11月5日组织召开了《沈阳农业大学设施园艺实验楼项目》水士保持设施验收会议,验收结论为:该项目实施过程中基本落实了水土保待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合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要求,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现将该项目水士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面向社会向公众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11月6日至2023年12月1日,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监督。如有异议,请向相关单位反应。
通 信 地 址: (略) 沈河区东陵路120号基建处
联 系 人:赵辰龙
电 话:*
邮 箱:*@*q.com
辽宁
辽宁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