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关于选聘顺德区10个工业聚集区企业现场核查指导项目技术服务单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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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关于选聘顺德区10个工业聚集区企业现场核查指导项目技术服务单位的公告/

(略) 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关于选聘顺德区10个工业聚集区企业现场核查指导项目技术服务单位的公告
发布日期:** 浏览次数:-

(略) 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下称“我局”)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顺德区10个工业聚集区企业现场核查指导项目技术服务”意向单位,使用公开选聘的形式决定服务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介

2023年我局对10个工业聚集区列入整治范围,重点整治园区企业废水、废气收集不完善,治理设施效果差、漆渣清理不及时,换水换碳不及时或更换量不足,危废管理不规范,危废转移量与实际不匹配,批水用油等突出环保问题。为更好对园区企业给予指导,我局拟委托第三方技术服务单位协助对10个工业区聚集区220家企业(重点对涉VOCs企业)开展现场核查和提供指导服务,通过现场检查的方式对企业环评审批和许可证管理落实情况,VOCs原辅材料储存使用情况,废水、废气收集治理情况,危废规范化管理情况,在线(含过程)监控运行情况,环保档案台账建立情况,环境应急安全等方面进行全面诊断,建立问题清单,并根据存在问题对每一家企业提出有针对性的、合理建议及有效整改措施。第三方技术服务单位根据检查情况对220家企业建立分级管控建议,将企业分为规范类、提升整治类,并对列入提升整治企业开展现场复查,审核问题整改情况。对完成整改的调整列入规范类,报区生态环境局销号备案;对未完成整改的,列出未完成整改问题报区局,后续由区局统筹联合镇街对该类企业进行闭环监管。

二、申请单位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 (略) 校、科研机构或其他组织,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验范围或能力;有从事环境科学研究或协助生态环境部门参与过环保督查相关工作经验的优先。

2.申请单位的工作团队人员当中具有环保专业的高级工程师职称在大气领域开展类似核查工作经验的优先。工作团队至少有5名及以上人员组成(含5名),现场核查时需2名以上人员(含2名)开展。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三、服务要求

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接受我局委托对顺德区10个工业聚集区企业开展现场技术核查,具体的服务要求如下:

1.对220家企业(重点对涉VOCs企业)开展现场技术帮扶。组建专家技术团队,制定帮扶计划和现场帮扶调查表,对照《企业现场检查内容》(见附件1),通过现场检查的方式对环评审批许可,VOCs原辅材料储存,废气废水收集、治理和运维,管,危废规范化管理情况,在线(含过程)监控运行情况,环保档案台账建立情况,环境应急安全等方面等方面进行全面诊断。现场核查时对每个企业存在的问题都将进行详细记录、拍照,建立该企业存在的问题清单;并根据存在的问题对每一家企业下一步如何有效整改提出有针对性的、合理建议及有效措施,建立整改建议及措施清单,建立一企一档,为后续整改奠定坚实基础。每家企业问题清单和整改建议,由企业确认后反馈给企业,并整理报区局备案。

2.建立分类管控清单。根据企业现场检查结果,综合考虑建立分级管控清单,将企业分类为规范管理类、提升整治类。

3.对提升整治类企业,在首次检查之日起50天后对照此前发现的问题开展复查,核实问题整改情况(开展复查时参考第一点做记录、拍照等,预计复查企业数不少于150家)。对完成问题整改的,列入规范管理类报区局销号备案;对仍未完成整改的,列出未完成整改的问题事项并报区局。后续由区局统筹镇街对该类企业进行闭环监管。

4.为有效保障项目成果质量,项目承担单位应具有固定污染源污VOCs速测仪、风速仪、pH计、水质快速检测设备等必要的仪器设备;现场核查人员应熟悉工业企业生产生产工艺过程、工业企业VOCs排放特征、废水治理等方面具有丰富现场监督性检查经验。

5.项目完成后,对项目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对整改工作情况进行评估,总结工作成效,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并形成项目总结报告。

四、服务时间

初定服务时间为**日至**日(5个自然月),具体以双方签订的服务协议为准。在此期间内,采购人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发起技术核查的邀约,服务单位在收到邀约后要与采购人协商确定具体检查时间、地点和内容。

五、成果资料要求

1、220家企业现场帮扶调查表,电子版、纸质版每家企业各1份;150家问题企业复查表(估算150家),电子版、纸版每家企业各1份;企业现场帮扶检查照片(其中检查发现的问题必须拍照,以问题类型命名图片名称),电子版。以上调查表和检查照片需按一企一档建立文档整理。

2、《顺德区10个工业聚集区企业问题、整改建议、整改情况清单》,共2份,纸版和电子版各1份;

3、《顺德区10个工业聚集区企业分级管控清单》,共2份,纸版和电子版各1份;

4、《顺德区10个工业聚集区企业整治提升技术支持项目总结报告》,共2份,纸版和电子版各1份。

服务商应保证检查报告的客观性和真实性,并接受采购人的工作指导要求。

六、申请方式及时限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各申请单位可下载填写《顺德区10个工业聚集区企业现场核查指导项目技术服务申请表》(见附件2),申请方式可采用网上办理或现场办理。

采用网上办理的,申请表按A4纸大小、PDF格式、*@*q.com;采用现场办理的,请携带纸质申请 (略) 顺德区大良街道德和社区观绿路4号置业广场1号楼12楼 执法二大队,现场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请各申请单位于**日前按时递交申请资料,逾期提交的不予受理。

七、评审方式和评审结果

委托单位组织评审选聘小组,对申请单位的资质、人员配置、提出的工作方案、相关工作业绩和成果以及项目预算进行评审,择优确定项目承担单位,并通知中选单位联系人。评审结果 (略) 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政务网等方式公布。

八、项目经费及支付

本项目经费为全包费用,合计不超过30万元(包含但不限于技术团队劳务费、交通食宿费、专家咨询费用、仪器设备租用费以及相关税费等),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50%;完成项目全部服务内容并通过验收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50%。项目经费包括开展本项目的所有费用及税金。

九、联系方式

地址: (略) 顺德区大良街道德和社区观绿路4号置业广场1号楼 (略) 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执法二大队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757- *

电子邮箱:*@*q.com

本公告解 (略) 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所有。


附件:1. (网上公告)附件1.企业现场检查内容.docx

2.(网上公告)附件2.顺德区10个工业聚集区企业现场核查指导项目申请表.doc


(略) 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

**日




(略) 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下称“我局”)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顺德区10个工业聚集区企业现场核查指导项目技术服务”意向单位,使用公开选聘的形式决定服务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介

2023年我局对10个工业聚集区列入整治范围,重点整治园区企业废水、废气收集不完善,治理设施效果差、漆渣清理不及时,换水换碳不及时或更换量不足,危废管理不规范,危废转移量与实际不匹配,批水用油等突出环保问题。为更好对园区企业给予指导,我局拟委托第三方技术服务单位协助对10个工业区聚集区220家企业(重点对涉VOCs企业)开展现场核查和提供指导服务,通过现场检查的方式对企业环评审批和许可证管理落实情况,VOCs原辅材料储存使用情况,废水、废气收集治理情况,危废规范化管理情况,在线(含过程)监控运行情况,环保档案台账建立情况,环境应急安全等方面进行全面诊断,建立问题清单,并根据存在问题对每一家企业提出有针对性的、合理建议及有效整改措施。第三方技术服务单位根据检查情况对220家企业建立分级管控建议,将企业分为规范类、提升整治类,并对列入提升整治企业开展现场复查,审核问题整改情况。对完成整改的调整列入规范类,报区生态环境局销号备案;对未完成整改的,列出未完成整改问题报区局,后续由区局统筹联合镇街对该类企业进行闭环监管。

二、申请单位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 (略) 校、科研机构或其他组织,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验范围或能力;有从事环境科学研究或协助生态环境部门参与过环保督查相关工作经验的优先。

2.申请单位的工作团队人员当中具有环保专业的高级工程师职称在大气领域开展类似核查工作经验的优先。工作团队至少有5名及以上人员组成(含5名),现场核查时需2名以上人员(含2名)开展。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三、服务要求

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接受我局委托对顺德区10个工业聚集区企业开展现场技术核查,具体的服务要求如下:

1.对220家企业(重点对涉VOCs企业)开展现场技术帮扶。组建专家技术团队,制定帮扶计划和现场帮扶调查表,对照《企业现场检查内容》(见附件1),通过现场检查的方式对环评审批许可,VOCs原辅材料储存,废气废水收集、治理和运维,管,危废规范化管理情况,在线(含过程)监控运行情况,环保档案台账建立情况,环境应急安全等方面等方面进行全面诊断。现场核查时对每个企业存在的问题都将进行详细记录、拍照,建立该企业存在的问题清单;并根据存在的问题对每一家企业下一步如何有效整改提出有针对性的、合理建议及有效措施,建立整改建议及措施清单,建立一企一档,为后续整改奠定坚实基础。每家企业问题清单和整改建议,由企业确认后反馈给企业,并整理报区局备案。

2.建立分类管控清单。根据企业现场检查结果,综合考虑建立分级管控清单,将企业分类为规范管理类、提升整治类。

3.对提升整治类企业,在首次检查之日起50天后对照此前发现的问题开展复查,核实问题整改情况(开展复查时参考第一点做记录、拍照等,预计复查企业数不少于150家)。对完成问题整改的,列入规范管理类报区局销号备案;对仍未完成整改的,列出未完成整改的问题事项并报区局。后续由区局统筹镇街对该类企业进行闭环监管。

4.为有效保障项目成果质量,项目承担单位应具有固定污染源污VOCs速测仪、风速仪、pH计、水质快速检测设备等必要的仪器设备;现场核查人员应熟悉工业企业生产生产工艺过程、工业企业VOCs排放特征、废水治理等方面具有丰富现场监督性检查经验。

5.项目完成后,对项目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对整改工作情况进行评估,总结工作成效,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并形成项目总结报告。

四、服务时间

初定服务时间为**日至**日(5个自然月),具体以双方签订的服务协议为准。在此期间内,采购人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发起技术核查的邀约,服务单位在收到邀约后要与采购人协商确定具体检查时间、地点和内容。

五、成果资料要求

1、220家企业现场帮扶调查表,电子版、纸质版每家企业各1份;150家问题企业复查表(估算150家),电子版、纸版每家企业各1份;企业现场帮扶检查照片(其中检查发现的问题必须拍照,以问题类型命名图片名称),电子版。以上调查表和检查照片需按一企一档建立文档整理。

2、《顺德区10个工业聚集区企业问题、整改建议、整改情况清单》,共2份,纸版和电子版各1份;

3、《顺德区10个工业聚集区企业分级管控清单》,共2份,纸版和电子版各1份;

4、《顺德区10个工业聚集区企业整治提升技术支持项目总结报告》,共2份,纸版和电子版各1份。

服务商应保证检查报告的客观性和真实性,并接受采购人的工作指导要求。

六、申请方式及时限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各申请单位可下载填写《顺德区10个工业聚集区企业现场核查指导项目技术服务申请表》(见附件2),申请方式可采用网上办理或现场办理。

采用网上办理的,申请表按A4纸大小、PDF格式、*@*q.com;采用现场办理的,请携带纸质申请 (略) 顺德区大良街道德和社区观绿路4号置业广场1号楼12楼 执法二大队,现场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请各申请单位于**日前按时递交申请资料,逾期提交的不予受理。

七、评审方式和评审结果

委托单位组织评审选聘小组,对申请单位的资质、人员配置、提出的工作方案、相关工作业绩和成果以及项目预算进行评审,择优确定项目承担单位,并通知中选单位联系人。评审结果 (略) 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政务网等方式公布。

八、项目经费及支付

本项目经费为全包费用,合计不超过30万元(包含但不限于技术团队劳务费、交通食宿费、专家咨询费用、仪器设备租用费以及相关税费等),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50%;完成项目全部服务内容并通过验收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50%。项目经费包括开展本项目的所有费用及税金。

九、联系方式

地址: (略) 顺德区大良街道德和社区观绿路4号置业广场1号楼 (略) 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执法二大队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757- *

电子邮箱:*@*q.com

本公告解 (略) 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所有。


附件:1. (网上公告)附件1.企业现场检查内容.docx

2.(网上公告)附件2.顺德区10个工业聚集区企业现场核查指导项目申请表.doc


(略) 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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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关于选聘顺德区10个工业聚集区企业现场核查指导项目技术服务单位的公告
发布日期:** 浏览次数:-

(略) 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下称“我局”)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顺德区10个工业聚集区企业现场核查指导项目技术服务”意向单位,使用公开选聘的形式决定服务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介

2023年我局对10个工业聚集区列入整治范围,重点整治园区企业废水、废气收集不完善,治理设施效果差、漆渣清理不及时,换水换碳不及时或更换量不足,危废管理不规范,危废转移量与实际不匹配,批水用油等突出环保问题。为更好对园区企业给予指导,我局拟委托第三方技术服务单位协助对10个工业区聚集区220家企业(重点对涉VOCs企业)开展现场核查和提供指导服务,通过现场检查的方式对企业环评审批和许可证管理落实情况,VOCs原辅材料储存使用情况,废水、废气收集治理情况,危废规范化管理情况,在线(含过程)监控运行情况,环保档案台账建立情况,环境应急安全等方面进行全面诊断,建立问题清单,并根据存在问题对每一家企业提出有针对性的、合理建议及有效整改措施。第三方技术服务单位根据检查情况对220家企业建立分级管控建议,将企业分为规范类、提升整治类,并对列入提升整治企业开展现场复查,审核问题整改情况。对完成整改的调整列入规范类,报区生态环境局销号备案;对未完成整改的,列出未完成整改问题报区局,后续由区局统筹联合镇街对该类企业进行闭环监管。

二、申请单位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 (略) 校、科研机构或其他组织,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验范围或能力;有从事环境科学研究或协助生态环境部门参与过环保督查相关工作经验的优先。

2.申请单位的工作团队人员当中具有环保专业的高级工程师职称在大气领域开展类似核查工作经验的优先。工作团队至少有5名及以上人员组成(含5名),现场核查时需2名以上人员(含2名)开展。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三、服务要求

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接受我局委托对顺德区10个工业聚集区企业开展现场技术核查,具体的服务要求如下:

1.对220家企业(重点对涉VOCs企业)开展现场技术帮扶。组建专家技术团队,制定帮扶计划和现场帮扶调查表,对照《企业现场检查内容》(见附件1),通过现场检查的方式对环评审批许可,VOCs原辅材料储存,废气废水收集、治理和运维,管,危废规范化管理情况,在线(含过程)监控运行情况,环保档案台账建立情况,环境应急安全等方面等方面进行全面诊断。现场核查时对每个企业存在的问题都将进行详细记录、拍照,建立该企业存在的问题清单;并根据存在的问题对每一家企业下一步如何有效整改提出有针对性的、合理建议及有效措施,建立整改建议及措施清单,建立一企一档,为后续整改奠定坚实基础。每家企业问题清单和整改建议,由企业确认后反馈给企业,并整理报区局备案。

2.建立分类管控清单。根据企业现场检查结果,综合考虑建立分级管控清单,将企业分类为规范管理类、提升整治类。

3.对提升整治类企业,在首次检查之日起50天后对照此前发现的问题开展复查,核实问题整改情况(开展复查时参考第一点做记录、拍照等,预计复查企业数不少于150家)。对完成问题整改的,列入规范管理类报区局销号备案;对仍未完成整改的,列出未完成整改的问题事项并报区局。后续由区局统筹镇街对该类企业进行闭环监管。

4.为有效保障项目成果质量,项目承担单位应具有固定污染源污VOCs速测仪、风速仪、pH计、水质快速检测设备等必要的仪器设备;现场核查人员应熟悉工业企业生产生产工艺过程、工业企业VOCs排放特征、废水治理等方面具有丰富现场监督性检查经验。

5.项目完成后,对项目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对整改工作情况进行评估,总结工作成效,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并形成项目总结报告。

四、服务时间

初定服务时间为**日至**日(5个自然月),具体以双方签订的服务协议为准。在此期间内,采购人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发起技术核查的邀约,服务单位在收到邀约后要与采购人协商确定具体检查时间、地点和内容。

五、成果资料要求

1、220家企业现场帮扶调查表,电子版、纸质版每家企业各1份;150家问题企业复查表(估算150家),电子版、纸版每家企业各1份;企业现场帮扶检查照片(其中检查发现的问题必须拍照,以问题类型命名图片名称),电子版。以上调查表和检查照片需按一企一档建立文档整理。

2、《顺德区10个工业聚集区企业问题、整改建议、整改情况清单》,共2份,纸版和电子版各1份;

3、《顺德区10个工业聚集区企业分级管控清单》,共2份,纸版和电子版各1份;

4、《顺德区10个工业聚集区企业整治提升技术支持项目总结报告》,共2份,纸版和电子版各1份。

服务商应保证检查报告的客观性和真实性,并接受采购人的工作指导要求。

六、申请方式及时限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各申请单位可下载填写《顺德区10个工业聚集区企业现场核查指导项目技术服务申请表》(见附件2),申请方式可采用网上办理或现场办理。

采用网上办理的,申请表按A4纸大小、PDF格式、*@*q.com;采用现场办理的,请携带纸质申请 (略) 顺德区大良街道德和社区观绿路4号置业广场1号楼12楼 执法二大队,现场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请各申请单位于**日前按时递交申请资料,逾期提交的不予受理。

七、评审方式和评审结果

委托单位组织评审选聘小组,对申请单位的资质、人员配置、提出的工作方案、相关工作业绩和成果以及项目预算进行评审,择优确定项目承担单位,并通知中选单位联系人。评审结果 (略) 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政务网等方式公布。

八、项目经费及支付

本项目经费为全包费用,合计不超过30万元(包含但不限于技术团队劳务费、交通食宿费、专家咨询费用、仪器设备租用费以及相关税费等),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50%;完成项目全部服务内容并通过验收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50%。项目经费包括开展本项目的所有费用及税金。

九、联系方式

地址: (略) 顺德区大良街道德和社区观绿路4号置业广场1号楼 (略) 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执法二大队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757- *

电子邮箱:*@*q.com

本公告解 (略) 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所有。


附件:1. (网上公告)附件1.企业现场检查内容.docx

2.(网上公告)附件2.顺德区10个工业聚集区企业现场核查指导项目申请表.doc


(略) 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

**日




(略) 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下称“我局”)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顺德区10个工业聚集区企业现场核查指导项目技术服务”意向单位,使用公开选聘的形式决定服务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介

2023年我局对10个工业聚集区列入整治范围,重点整治园区企业废水、废气收集不完善,治理设施效果差、漆渣清理不及时,换水换碳不及时或更换量不足,危废管理不规范,危废转移量与实际不匹配,批水用油等突出环保问题。为更好对园区企业给予指导,我局拟委托第三方技术服务单位协助对10个工业区聚集区220家企业(重点对涉VOCs企业)开展现场核查和提供指导服务,通过现场检查的方式对企业环评审批和许可证管理落实情况,VOCs原辅材料储存使用情况,废水、废气收集治理情况,危废规范化管理情况,在线(含过程)监控运行情况,环保档案台账建立情况,环境应急安全等方面进行全面诊断,建立问题清单,并根据存在问题对每一家企业提出有针对性的、合理建议及有效整改措施。第三方技术服务单位根据检查情况对220家企业建立分级管控建议,将企业分为规范类、提升整治类,并对列入提升整治企业开展现场复查,审核问题整改情况。对完成整改的调整列入规范类,报区生态环境局销号备案;对未完成整改的,列出未完成整改问题报区局,后续由区局统筹联合镇街对该类企业进行闭环监管。

二、申请单位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 (略) 校、科研机构或其他组织,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验范围或能力;有从事环境科学研究或协助生态环境部门参与过环保督查相关工作经验的优先。

2.申请单位的工作团队人员当中具有环保专业的高级工程师职称在大气领域开展类似核查工作经验的优先。工作团队至少有5名及以上人员组成(含5名),现场核查时需2名以上人员(含2名)开展。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三、服务要求

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接受我局委托对顺德区10个工业聚集区企业开展现场技术核查,具体的服务要求如下:

1.对220家企业(重点对涉VOCs企业)开展现场技术帮扶。组建专家技术团队,制定帮扶计划和现场帮扶调查表,对照《企业现场检查内容》(见附件1),通过现场检查的方式对环评审批许可,VOCs原辅材料储存,废气废水收集、治理和运维,管,危废规范化管理情况,在线(含过程)监控运行情况,环保档案台账建立情况,环境应急安全等方面等方面进行全面诊断。现场核查时对每个企业存在的问题都将进行详细记录、拍照,建立该企业存在的问题清单;并根据存在的问题对每一家企业下一步如何有效整改提出有针对性的、合理建议及有效措施,建立整改建议及措施清单,建立一企一档,为后续整改奠定坚实基础。每家企业问题清单和整改建议,由企业确认后反馈给企业,并整理报区局备案。

2.建立分类管控清单。根据企业现场检查结果,综合考虑建立分级管控清单,将企业分类为规范管理类、提升整治类。

3.对提升整治类企业,在首次检查之日起50天后对照此前发现的问题开展复查,核实问题整改情况(开展复查时参考第一点做记录、拍照等,预计复查企业数不少于150家)。对完成问题整改的,列入规范管理类报区局销号备案;对仍未完成整改的,列出未完成整改的问题事项并报区局。后续由区局统筹镇街对该类企业进行闭环监管。

4.为有效保障项目成果质量,项目承担单位应具有固定污染源污VOCs速测仪、风速仪、pH计、水质快速检测设备等必要的仪器设备;现场核查人员应熟悉工业企业生产生产工艺过程、工业企业VOCs排放特征、废水治理等方面具有丰富现场监督性检查经验。

5.项目完成后,对项目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对整改工作情况进行评估,总结工作成效,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并形成项目总结报告。

四、服务时间

初定服务时间为**日至**日(5个自然月),具体以双方签订的服务协议为准。在此期间内,采购人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发起技术核查的邀约,服务单位在收到邀约后要与采购人协商确定具体检查时间、地点和内容。

五、成果资料要求

1、220家企业现场帮扶调查表,电子版、纸质版每家企业各1份;150家问题企业复查表(估算150家),电子版、纸版每家企业各1份;企业现场帮扶检查照片(其中检查发现的问题必须拍照,以问题类型命名图片名称),电子版。以上调查表和检查照片需按一企一档建立文档整理。

2、《顺德区10个工业聚集区企业问题、整改建议、整改情况清单》,共2份,纸版和电子版各1份;

3、《顺德区10个工业聚集区企业分级管控清单》,共2份,纸版和电子版各1份;

4、《顺德区10个工业聚集区企业整治提升技术支持项目总结报告》,共2份,纸版和电子版各1份。

服务商应保证检查报告的客观性和真实性,并接受采购人的工作指导要求。

六、申请方式及时限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各申请单位可下载填写《顺德区10个工业聚集区企业现场核查指导项目技术服务申请表》(见附件2),申请方式可采用网上办理或现场办理。

采用网上办理的,申请表按A4纸大小、PDF格式、*@*q.com;采用现场办理的,请携带纸质申请 (略) 顺德区大良街道德和社区观绿路4号置业广场1号楼12楼 执法二大队,现场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请各申请单位于**日前按时递交申请资料,逾期提交的不予受理。

七、评审方式和评审结果

委托单位组织评审选聘小组,对申请单位的资质、人员配置、提出的工作方案、相关工作业绩和成果以及项目预算进行评审,择优确定项目承担单位,并通知中选单位联系人。评审结果 (略) 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政务网等方式公布。

八、项目经费及支付

本项目经费为全包费用,合计不超过30万元(包含但不限于技术团队劳务费、交通食宿费、专家咨询费用、仪器设备租用费以及相关税费等),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50%;完成项目全部服务内容并通过验收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50%。项目经费包括开展本项目的所有费用及税金。

九、联系方式

地址: (略) 顺德区大良街道德和社区观绿路4号置业广场1号楼 (略) 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执法二大队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757- *

电子邮箱:*@*q.com

本公告解 (略) 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所有。


附件:1. (网上公告)附件1.企业现场检查内容.docx

2.(网上公告)附件2.顺德区10个工业聚集区企业现场核查指导项目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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