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林久智能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年产200套家具数控设备生产线迁扩建项目设计方案变更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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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林久智能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年产200套家具数控设备生产线迁扩建项目设计方案变更公示

  根据福建林久 (略) 的申请,我局拟审定位于古田县黄田镇工业集中区的年产200套家具数控设备生产线迁扩建项目设计方案变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的通知》及《 (略) 城乡规划信息公开公示暂行办法》的规定,现进行批前公示。

  一、因厂房功能要求,福建林久 (略) 拟对设计方案做如下调整:

  1、门卫的位置、建筑面积及样式调整;

  2、水泵房建筑面积调整;

  3、厂区场地高程整体下降1.1米,由原设计的黄海高程76.00改为黄海高程74.90;

  4、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相应调整。

  二、变更后规划控制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如下:

  

  三、公示图纸:变更前后的总平面图、变更前后的鸟瞰图。

  四、公示地点:项目用地现场和县政府网站 。

  五、本公示非审批文件,最终应以我局正式总平面方案批准文件为准。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与该事项有直接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书面法定形式向我局申请陈述、申辩、听证等;逾期未提出陈述、申辩、听证等要求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本局将依法办理相关审批程序。

  本局联系地址:古田县城东街道614中路96号

  联系电话:0593-* 0593-* 古田县自然资源局

   **日

  根据福建林久 (略) 的申请,我局拟审定位于古田县黄田镇工业集中区的年产200套家具数控设备生产线迁扩建项目设计方案变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的通知》及《 (略) 城乡规划信息公开公示暂行办法》的规定,现进行批前公示。

  一、因厂房功能要求,福建林久 (略) 拟对设计方案做如下调整:

  1、门卫的位置、建筑面积及样式调整;

  2、水泵房建筑面积调整;

  3、厂区场地高程整体下降1.1米,由原设计的黄海高程76.00改为黄海高程74.90;

  4、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相应调整。

  二、变更后规划控制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如下:

  

  三、公示图纸:变更前后的总平面图、变更前后的鸟瞰图。

  四、公示地点:项目用地现场和县政府网站 。

  五、本公示非审批文件,最终应以我局正式总平面方案批准文件为准。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与该事项有直接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书面法定形式向我局申请陈述、申辩、听证等;逾期未提出陈述、申辩、听证等要求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本局将依法办理相关审批程序。

  本局联系地址:古田县城东街道614中路96号

  联系电话:0593-* 0593-* 古田县自然资源局

   **日

  根据福建林久 (略) 的申请,我局拟审定位于古田县黄田镇工业集中区的年产200套家具数控设备生产线迁扩建项目设计方案变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的通知》及《 (略) 城乡规划信息公开公示暂行办法》的规定,现进行批前公示。

  一、因厂房功能要求,福建林久 (略) 拟对设计方案做如下调整:

  1、门卫的位置、建筑面积及样式调整;

  2、水泵房建筑面积调整;

  3、厂区场地高程整体下降1.1米,由原设计的黄海高程76.00改为黄海高程74.90;

  4、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相应调整。

  二、变更后规划控制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如下:

  

  三、公示图纸:变更前后的总平面图、变更前后的鸟瞰图。

  四、公示地点:项目用地现场和县政府网站 。

  五、本公示非审批文件,最终应以我局正式总平面方案批准文件为准。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与该事项有直接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书面法定形式向我局申请陈述、申辩、听证等;逾期未提出陈述、申辩、听证等要求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本局将依法办理相关审批程序。

  本局联系地址:古田县城东街道614中路96号

  联系电话:0593-* 0593-* 古田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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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福建林久 (略) 的申请,我局拟审定位于古田县黄田镇工业集中区的年产200套家具数控设备生产线迁扩建项目设计方案变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的通知》及《 (略) 城乡规划信息公开公示暂行办法》的规定,现进行批前公示。

  一、因厂房功能要求,福建林久 (略) 拟对设计方案做如下调整:

  1、门卫的位置、建筑面积及样式调整;

  2、水泵房建筑面积调整;

  3、厂区场地高程整体下降1.1米,由原设计的黄海高程76.00改为黄海高程74.90;

  4、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相应调整。

  二、变更后规划控制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如下:

  

  三、公示图纸:变更前后的总平面图、变更前后的鸟瞰图。

  四、公示地点:项目用地现场和县政府网站 。

  五、本公示非审批文件,最终应以我局正式总平面方案批准文件为准。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与该事项有直接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书面法定形式向我局申请陈述、申辩、听证等;逾期未提出陈述、申辩、听证等要求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本局将依法办理相关审批程序。

  本局联系地址:古田县城东街道614中路96号

  联系电话:0593-* 0593-* 古田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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