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洲区—抚顺市兴丰碳素有限公司6200t/a碳素制品加工改扩建项目审批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东洲区—抚顺市兴丰碳素有限公司6200t/a碳素制品加工改扩建项目审批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1月8日 (略) (略) 6200t/a碳素制品加工改扩建项目做出审批决定。现将做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24-*( (略) 生态环境局东洲区分局)

(略) (略) 6200t/a碳素制品加工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略) (略) :

你公司报送的《 (略) (略) 6200t/a碳素制品加工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

一、 (略) (略) 成立于2003年8月,公 (略) 东洲区海新街1号,占地面积约600m2。主要建设内容:扩建原有1#车间,将原有1#车间砖混结构改建为钢结构;在厂区西侧新建一座2#车间(1F,钢结构),车间内新增一条石墨电极加工生产线和一条碳素颗粒压制生产线(2600t/a)及部分辅助、储运、公用和环保工程。扩建完成后,将拥有2条石墨电极加工生产线,年生产能力3600t;1条碳素颗粒加工生产线,年生产能力2600t。项目总投资300万元人民币,环保投资50万元。

二、 (略) 生态环境事务服务中心对《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技术评估报告,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主要污染物排放符合总量控制要求。项目建设和运营中在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规定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各项污染物可实现达标排放,风险可控。因此,我局从环保角度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三、本项目在施工和运营管理中必须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本项目施工期扬尘源如原建筑拆除、建筑材料装卸、土方回填等,要及时清理并有效洒水抑尘;施工产生的剩余建筑垃圾要运送至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理。

2、本项目大气污染源强主要来自1#车间和2#车间,污染因子均为颗粒物。因此每台机床旁设置有半封闭侧式集气罩,用于收集加工产生的颗粒物,收集的颗粒物利用除尘风机输送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颗粒物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要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

3、项目要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并合理布局。厂界噪声要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项目在机械设备维护时产生的废润滑油,要暂存在危废暂存间中,委托有资质的企业处理。危废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设计、建造和管理。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必须按规定程序进行自主环境保护验收,经检查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生产运行。违反本规定要求的,承担相应环保法律责任。

项目的环境保护监督检查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1月8日 (略) (略) 6200t/a碳素制品加工改扩建项目做出审批决定。现将做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24-*( (略) 生态环境局东洲区分局)

(略) (略) 6200t/a碳素制品加工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略) (略) :

你公司报送的《 (略) (略) 6200t/a碳素制品加工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

一、 (略) (略) 成立于2003年8月,公 (略) 东洲区海新街1号,占地面积约600m2。主要建设内容:扩建原有1#车间,将原有1#车间砖混结构改建为钢结构;在厂区西侧新建一座2#车间(1F,钢结构),车间内新增一条石墨电极加工生产线和一条碳素颗粒压制生产线(2600t/a)及部分辅助、储运、公用和环保工程。扩建完成后,将拥有2条石墨电极加工生产线,年生产能力3600t;1条碳素颗粒加工生产线,年生产能力2600t。项目总投资300万元人民币,环保投资50万元。

二、 (略) 生态环境事务服务中心对《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技术评估报告,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主要污染物排放符合总量控制要求。项目建设和运营中在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规定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各项污染物可实现达标排放,风险可控。因此,我局从环保角度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三、本项目在施工和运营管理中必须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本项目施工期扬尘源如原建筑拆除、建筑材料装卸、土方回填等,要及时清理并有效洒水抑尘;施工产生的剩余建筑垃圾要运送至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理。

2、本项目大气污染源强主要来自1#车间和2#车间,污染因子均为颗粒物。因此每台机床旁设置有半封闭侧式集气罩,用于收集加工产生的颗粒物,收集的颗粒物利用除尘风机输送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颗粒物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要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

3、项目要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并合理布局。厂界噪声要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项目在机械设备维护时产生的废润滑油,要暂存在危废暂存间中,委托有资质的企业处理。危废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设计、建造和管理。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必须按规定程序进行自主环境保护验收,经检查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生产运行。违反本规定要求的,承担相应环保法律责任。

项目的环境保护监督检查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