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11月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11月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浙江 (略) 年产8万吨*基四氢苯酐固化剂项目

浙江仙居经济开发区现代医药化工园区

浙江 (略)

拟投资49000万元,在位于仙居经济开发区现代医药化工园区内实施,项目拟新购土地,公司将在此新建厂房车间及配套设施,建成后可形成年产8万吨*基四氢苯酐、31604.7吨间戊二烯生产线。项目同时将副产多聚酸酐等副产品。

建设单位按规定以张贴公告、网站公示等形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在整个过程中未收到反对意见。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废水:项目废水经厂区废水站处理后纳管排 (略) 污水处理厂(远期纳入仙居县工业污水处理厂)进行二级处理,最终排入永安溪。

2、废气:加强无组织废气的收集。工艺废气经RCO处理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针对碳五废气的预处理,新建2套“液氮深冷(-50℃以下)”废气预处理设施,尾气再接入RCO设施。废水站和危废贮存库废气经“碱喷淋+生物滴滤+水喷淋”处理后高空排放。实验室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高空排放。天然气导热油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烧尾气经收集后直接高空排放。

3、固废:分类收集,规范处置。危险废物须在规范的危废堆场暂存,地面防渗,防风吹、日晒、雨淋。危 (略) (略) 等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废通过清运等方式处理。

4、对车间、设备进行合理布置,并采取一定的隔音降噪措施。

5、做好厂内的地面硬化、防渗并加强维护,特别是对污水站各单元、固废堆场、储罐区和生产装置区的地面防渗工作。

6、环境风险防范: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定期进行应急预案演练。

环评结论表明,该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可以做到达标排放,对周边的环境影响在可承受范围之内,建成后能维持当地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日至**日(7个工作日)。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处

联系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 (略) 经济开发区白云山南路108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浙江 (略) 年产8万吨*基四氢苯酐固化剂项目

浙江仙居经济开发区现代医药化工园区

浙江 (略)

拟投资49000万元,在位于仙居经济开发区现代医药化工园区内实施,项目拟新购土地,公司将在此新建厂房车间及配套设施,建成后可形成年产8万吨*基四氢苯酐、31604.7吨间戊二烯生产线。项目同时将副产多聚酸酐等副产品。

建设单位按规定以张贴公告、网站公示等形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在整个过程中未收到反对意见。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废水:项目废水经厂区废水站处理后纳管排 (略) 污水处理厂(远期纳入仙居县工业污水处理厂)进行二级处理,最终排入永安溪。

2、废气:加强无组织废气的收集。工艺废气经RCO处理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针对碳五废气的预处理,新建2套“液氮深冷(-50℃以下)”废气预处理设施,尾气再接入RCO设施。废水站和危废贮存库废气经“碱喷淋+生物滴滤+水喷淋”处理后高空排放。实验室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高空排放。天然气导热油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烧尾气经收集后直接高空排放。

3、固废:分类收集,规范处置。危险废物须在规范的危废堆场暂存,地面防渗,防风吹、日晒、雨淋。危 (略) (略) 等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废通过清运等方式处理。

4、对车间、设备进行合理布置,并采取一定的隔音降噪措施。

5、做好厂内的地面硬化、防渗并加强维护,特别是对污水站各单元、固废堆场、储罐区和生产装置区的地面防渗工作。

6、环境风险防范: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定期进行应急预案演练。

环评结论表明,该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可以做到达标排放,对周边的环境影响在可承受范围之内,建成后能维持当地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日至**日(7个工作日)。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处

联系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 (略) 经济开发区白云山南路108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