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银川市0-3岁婴幼儿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初步设计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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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银川市0-3岁婴幼儿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初步设计的批复

银审服(批)发〔2023〕217号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

你单位《关于申请批复< (略) 0-3岁婴幼儿托育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初步设计方案>的函》(银卫建函发〔2023〕95号)收悉。 (略) 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3年9月4日)、《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 (略) 本级政府资金第二批投入计划的通知》(银政办发〔2023〕39号)精神及报送的相关要件资料, (略) 0-3岁婴幼儿托育综合服务中心(项目代码: 2211-*-04-01-*)初步设计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

项 (略) 金凤区正源街以东、万安巷以西、沈阳路以南、后海路以北。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总用地面积12266.70平方米(18.4亩),总建筑面积675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6611.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38.6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婴幼儿托育综合服务中心、辅助用房、门房工程。

(一)建筑工程

1.婴幼儿托育综合服务中心为地上三层,为多层公共建筑。建筑面积6284.89平方米,建筑高度15.3米。

2.辅助用房一栋,地上一层,局部地下一层,为单层建筑。建筑面积为430.11平方米,建筑高度6.3米。

3.门房一栋,为地上1层,为单层建筑。建筑面积35平方米,建筑高度4.8米。

(二)结构工程

项目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建筑场地类别Ⅱ类,结构安全等级为一级(辅助用房、门房采用二级),地上耐火等级为二级,地下耐火等级为一级(辅助用房),屋面防水等级为二级,设计使用年限50年,抗震设防类别为重点防护类(辅助用房、门房为标准设防类)。

婴幼儿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基础形式为筏板基础,辅助用房为独立基础+局部筏板基础,门房为独立基础。各单体上部结构均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

(三)给排水工程

1.给水

水源由东侧万安巷及南侧规划中 (略) 政给水管网各接入一路 (略) (略) 内环状敷设,供室外消防及生活用水使用。室内给水干管、给水立管采用βPSP钢塑复合冷水管,电磁感应双热熔连接;给水支管采用PP-R冷水管,热熔连接,管材公称压力为1.60MPa。

2.排水

院内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 (略) 政排水管网,一层污水直接排出室外;二层以上为一个排水分区,

采用排水立管结合专用通气立管的排水系统

室内污水管采用HDPE排水静音管,承插接口。与潜水排污泵连接的管道,均采用涂塑钢管,沟槽式或法兰连接。雨水管采用HDPE排水管,承插接口。

(四)电气工程

本工程低压电源取自室外设置的两台500kVA箱变,两台箱变同时工作,互为备用,满足二级负荷的供电需求。

强电部分包括电力配电系统、照明系统、防雷保护、安全措施及接地系统、电气节能和环保等。

弱电部分包括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控制系统、电气火灾监控报警系统、消防电源监控系统、防火门监控系统、计算机、通信系统、综合布线系统、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公共信息显示及发布系统、公共广播系统、能效管理系统、智能化集成系统等。

(五)采暖通风工程

本工程本工程冬季 (略) 区新建换热站提供,采暖通风部分包括地板辐射采暖系统、舒适性空调系统、通风系统、防排烟系统、采暖室外管网等。

(六)室外配套工程

包括室外管线、室外照明、道路、广场以及绿化等。

三、消防工程

按规范要求设置防火分区及疏散口、火灾自动报警、消

防联动控制等系统,必须设置室内外消火栓系统、手提式灭火器、消防专用电话等系统和消防装备。

四、防震减灾、无障碍及环保节能设计

根据《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略) 创建国家防震 (略) 实施方案>的通知》(银政办发〔2018〕56号),项目建设应推广工程抗震新材料新技术,新建三层及以上学校、医院、幼儿园中的特殊设防类、重点设防类建筑采用减隔震技术。根据《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程》,项目建设要按照国家规范进行无障碍设计。要严格按照环保部门要求设计、使用和设置环保设备、设施等。要按照合理利用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原则组织实施,严格执行国家合理用能标准和节能设计规范要求,在基本满足建筑造型和使用功能要求的基础上,设计应采用自然通风和采光,降低能耗,确保建筑各项节能措施落实到位,并达到《关于在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及大型公共建筑建设中全面推进绿色建筑行动的实施意见》(宁建发〔2015〕15号)及《 (略) 关于大力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实施方案》(银政办发〔2018〕51号)文件的有关要求,人防工程相关建设内容要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94号)文件执行。要落实《 (略) (略) 建设管理办法》(银政办规发〔2021〕6号)文件的有关要求, (略) 排水、防涝、防洪和防灾减灾能力。

五、建设工期

项目建设工期按24个月计划。

六、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经审定,本项目概算总投资3367.7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981.45万元、其他费用288.25万元、预备费98.09万元。

资金来源为中央专项 (略) 财政配套资金,按照《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 (略) 本级政府资金第二批投入计划的通知》(银政办发〔2023〕39号)精神执行。

项目推进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 第71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 (略) 政府投资管理实施细则》(银政办发〔2020〕66号)的相关精神执行。

七、要落实《国家发改委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确保工程安全质量的通知》(发改投资规〔2021〕910号)文件要求,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规定,压实项目安全管理责任,确保工程安全质量。该工程必须实行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你局要在建设中严格执行项目基本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并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八、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实施建设,不得随意提高建设标准、改变建设内容、扩大投资规模。

九、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有效期一般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审定总投资概算表



(略) 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3年9月19日


银审服(批)发〔2023〕217号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

你单位《关于申请批复< (略) 0-3岁婴幼儿托育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初步设计方案>的函》(银卫建函发〔2023〕95号)收悉。 (略) 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3年9月4日)、《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 (略) 本级政府资金第二批投入计划的通知》(银政办发〔2023〕39号)精神及报送的相关要件资料, (略) 0-3岁婴幼儿托育综合服务中心(项目代码: 2211-*-04-01-*)初步设计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

项 (略) 金凤区正源街以东、万安巷以西、沈阳路以南、后海路以北。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总用地面积12266.70平方米(18.4亩),总建筑面积675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6611.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38.6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婴幼儿托育综合服务中心、辅助用房、门房工程。

(一)建筑工程

1.婴幼儿托育综合服务中心为地上三层,为多层公共建筑。建筑面积6284.89平方米,建筑高度15.3米。

2.辅助用房一栋,地上一层,局部地下一层,为单层建筑。建筑面积为430.11平方米,建筑高度6.3米。

3.门房一栋,为地上1层,为单层建筑。建筑面积35平方米,建筑高度4.8米。

(二)结构工程

项目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建筑场地类别Ⅱ类,结构安全等级为一级(辅助用房、门房采用二级),地上耐火等级为二级,地下耐火等级为一级(辅助用房),屋面防水等级为二级,设计使用年限50年,抗震设防类别为重点防护类(辅助用房、门房为标准设防类)。

婴幼儿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基础形式为筏板基础,辅助用房为独立基础+局部筏板基础,门房为独立基础。各单体上部结构均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

(三)给排水工程

1.给水

水源由东侧万安巷及南侧规划中 (略) 政给水管网各接入一路 (略) (略) 内环状敷设,供室外消防及生活用水使用。室内给水干管、给水立管采用βPSP钢塑复合冷水管,电磁感应双热熔连接;给水支管采用PP-R冷水管,热熔连接,管材公称压力为1.60MPa。

2.排水

院内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 (略) 政排水管网,一层污水直接排出室外;二层以上为一个排水分区,

采用排水立管结合专用通气立管的排水系统

室内污水管采用HDPE排水静音管,承插接口。与潜水排污泵连接的管道,均采用涂塑钢管,沟槽式或法兰连接。雨水管采用HDPE排水管,承插接口。

(四)电气工程

本工程低压电源取自室外设置的两台500kVA箱变,两台箱变同时工作,互为备用,满足二级负荷的供电需求。

强电部分包括电力配电系统、照明系统、防雷保护、安全措施及接地系统、电气节能和环保等。

弱电部分包括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控制系统、电气火灾监控报警系统、消防电源监控系统、防火门监控系统、计算机、通信系统、综合布线系统、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公共信息显示及发布系统、公共广播系统、能效管理系统、智能化集成系统等。

(五)采暖通风工程

本工程本工程冬季 (略) 区新建换热站提供,采暖通风部分包括地板辐射采暖系统、舒适性空调系统、通风系统、防排烟系统、采暖室外管网等。

(六)室外配套工程

包括室外管线、室外照明、道路、广场以及绿化等。

三、消防工程

按规范要求设置防火分区及疏散口、火灾自动报警、消

防联动控制等系统,必须设置室内外消火栓系统、手提式灭火器、消防专用电话等系统和消防装备。

四、防震减灾、无障碍及环保节能设计

根据《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略) 创建国家防震 (略) 实施方案>的通知》(银政办发〔2018〕56号),项目建设应推广工程抗震新材料新技术,新建三层及以上学校、医院、幼儿园中的特殊设防类、重点设防类建筑采用减隔震技术。根据《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程》,项目建设要按照国家规范进行无障碍设计。要严格按照环保部门要求设计、使用和设置环保设备、设施等。要按照合理利用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原则组织实施,严格执行国家合理用能标准和节能设计规范要求,在基本满足建筑造型和使用功能要求的基础上,设计应采用自然通风和采光,降低能耗,确保建筑各项节能措施落实到位,并达到《关于在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及大型公共建筑建设中全面推进绿色建筑行动的实施意见》(宁建发〔2015〕15号)及《 (略) 关于大力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实施方案》(银政办发〔2018〕51号)文件的有关要求,人防工程相关建设内容要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94号)文件执行。要落实《 (略) (略) 建设管理办法》(银政办规发〔2021〕6号)文件的有关要求, (略) 排水、防涝、防洪和防灾减灾能力。

五、建设工期

项目建设工期按24个月计划。

六、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经审定,本项目概算总投资3367.7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981.45万元、其他费用288.25万元、预备费98.09万元。

资金来源为中央专项 (略) 财政配套资金,按照《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 (略) 本级政府资金第二批投入计划的通知》(银政办发〔2023〕39号)精神执行。

项目推进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 第71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 (略) 政府投资管理实施细则》(银政办发〔2020〕66号)的相关精神执行。

七、要落实《国家发改委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确保工程安全质量的通知》(发改投资规〔2021〕910号)文件要求,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规定,压实项目安全管理责任,确保工程安全质量。该工程必须实行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你局要在建设中严格执行项目基本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并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八、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实施建设,不得随意提高建设标准、改变建设内容、扩大投资规模。

九、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有效期一般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审定总投资概算表



(略) 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3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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