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徽新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新域智能显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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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徽新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新域智能显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安徽新 (略) 新域智能显示项目》进行审批。现将该报告表的主要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开征求公众意见,若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局书面反馈意见。

项目名称:新域智能显示项目

建设单位:安徽新 (略)

环评单位:安徽 (略)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8日

在全面落实环评文件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原则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及本审批意见要求进行建设。

一、项目概况

安徽新 (略) 拟投资10200万元,租赁安徽 (略) 内一间闲置钢结构厂房建设安徽新 (略) 新域智能显示项目。厂房装修改造后作为生产车间,新建年产170万平方米AG柔光护眼玻璃生产线设备,同步配套建设环保设备该 (略) 谢家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进行备案(项目代码:2306-*-04-01-*)。

二、污染防治措施要求

为保护区域环境质量不因本项目建设而降低,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做到以下要求:

(一)水污染防治措施

实行雨污分流,雨水排入智造园区雨水管网。厂区内自建污水处理站对生产废水进行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项目制纯 (略) 政污水管网,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清洗废水、废气处理系统废水)经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两级除氟工艺+折点氯化法去除氨氮工艺+絮凝沉淀工艺,处理能力200t/d), (略) 政污水管网,污水排放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中B级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及八公山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接管至八公山污水处理厂。项目废水总排口需安装自动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网。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生产车间设置封闭式,丝印烘烤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满足《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22)中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蒙砂和化抛产生的盐酸雾和氟化物经二级碱液喷淋塔处理后《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22)中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通过采取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项目各噪声设备车间布局;对高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基础、选用隔声性能好的材料,增加隔声量,减少噪声污染;加强设备检修和维护,保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保证营运期厂界噪声排放达标。

(四)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做好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固废的回收、处理工作,防止造成二次污染。一般固废包括一般碎玻璃、不合格品、废石英砂、废离子交换树脂、废反渗透膜暂存一般固废暂存库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收集后出售给相关企业综合利用;废化学品包材、废耐酸膜、蒙砂、化抛废渣、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暂存危废暂存间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中,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处置,污水处理设施污泥氟化钙即刻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定期清运。

(五)项目应加强环境保护管理,在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需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生态环境部门备案。

三、环境管理要求

项目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依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目录》需办理排污许可证的,项目建成后,须在实际排放污染物或者启动生产设施之前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或排污许可登记),不得无证排污。项目竣工后,应按规定开展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四、环评执行标准

1.地表水和污水排放

评价区域地表水淮河淮南段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废水排放执行《污水排入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中B级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及八公山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

2.环境空气及废气排放

评价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运营期有组织非*烷总烃、HCl、氟化物排放执行《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22)中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废气非*烷总烃、颗粒物执行《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22)中表B.1厂区内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厂区内挥发性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废气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表A.1规定的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3.声环境及噪声排放

声环境质量评价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营运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

一般固体废弃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相关要求;危险固废处置参照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有关规定。

五、其他要求

(一)本审批意见仅是我局对该项目环评文件的批复意见,项目涉及的规划、安监、建设、土地等其他事项遵照有关部门的要求执行后,方可进行生产。

(二)若发现建设单位、环评编制单位弄虚作假或不落实承诺内容的,可撤销许可决定,依法查处,并向社会公开,将失信企业纳入相关诚信体系。

(三)你公司应按规定配合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做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六、请谢家集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和淮南高新区智造园区做好工程施工和运营期间的环保监管工作。

联系方式:电话:0554-*

联系地址: (略) 谢家集区平山 (略) 内前五楼(谢家集区生态环境分局)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安徽新 (略) 新域智能显示项目》进行审批。现将该报告表的主要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开征求公众意见,若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局书面反馈意见。

项目名称:新域智能显示项目

建设单位:安徽新 (略)

环评单位:安徽 (略)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8日

在全面落实环评文件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原则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及本审批意见要求进行建设。

一、项目概况

安徽新 (略) 拟投资10200万元,租赁安徽 (略) 内一间闲置钢结构厂房建设安徽新 (略) 新域智能显示项目。厂房装修改造后作为生产车间,新建年产170万平方米AG柔光护眼玻璃生产线设备,同步配套建设环保设备该 (略) 谢家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进行备案(项目代码:2306-*-04-01-*)。

二、污染防治措施要求

为保护区域环境质量不因本项目建设而降低,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做到以下要求:

(一)水污染防治措施

实行雨污分流,雨水排入智造园区雨水管网。厂区内自建污水处理站对生产废水进行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项目制纯 (略) 政污水管网,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清洗废水、废气处理系统废水)经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两级除氟工艺+折点氯化法去除氨氮工艺+絮凝沉淀工艺,处理能力200t/d), (略) 政污水管网,污水排放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中B级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及八公山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接管至八公山污水处理厂。项目废水总排口需安装自动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网。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生产车间设置封闭式,丝印烘烤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满足《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22)中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蒙砂和化抛产生的盐酸雾和氟化物经二级碱液喷淋塔处理后《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22)中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通过采取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项目各噪声设备车间布局;对高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基础、选用隔声性能好的材料,增加隔声量,减少噪声污染;加强设备检修和维护,保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保证营运期厂界噪声排放达标。

(四)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做好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固废的回收、处理工作,防止造成二次污染。一般固废包括一般碎玻璃、不合格品、废石英砂、废离子交换树脂、废反渗透膜暂存一般固废暂存库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收集后出售给相关企业综合利用;废化学品包材、废耐酸膜、蒙砂、化抛废渣、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暂存危废暂存间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中,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处置,污水处理设施污泥氟化钙即刻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定期清运。

(五)项目应加强环境保护管理,在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需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生态环境部门备案。

三、环境管理要求

项目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依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目录》需办理排污许可证的,项目建成后,须在实际排放污染物或者启动生产设施之前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或排污许可登记),不得无证排污。项目竣工后,应按规定开展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四、环评执行标准

1.地表水和污水排放

评价区域地表水淮河淮南段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废水排放执行《污水排入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中B级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及八公山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

2.环境空气及废气排放

评价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运营期有组织非*烷总烃、HCl、氟化物排放执行《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22)中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废气非*烷总烃、颗粒物执行《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22)中表B.1厂区内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厂区内挥发性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废气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表A.1规定的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3.声环境及噪声排放

声环境质量评价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营运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

一般固体废弃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相关要求;危险固废处置参照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有关规定。

五、其他要求

(一)本审批意见仅是我局对该项目环评文件的批复意见,项目涉及的规划、安监、建设、土地等其他事项遵照有关部门的要求执行后,方可进行生产。

(二)若发现建设单位、环评编制单位弄虚作假或不落实承诺内容的,可撤销许可决定,依法查处,并向社会公开,将失信企业纳入相关诚信体系。

(三)你公司应按规定配合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做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六、请谢家集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和淮南高新区智造园区做好工程施工和运营期间的环保监管工作。

联系方式:电话:0554-*

联系地址: (略) 谢家集区平山 (略) 内前五楼(谢家集区生态环境分局)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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