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生态环境局开鲁县分局2023年11月6日拟审批项目公示
通辽市生态环境局开鲁县分局2023年11月6日拟审批项目公示
(略) 生态环境局开鲁县分局
2023年11月6日拟审批项目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
2023年11月6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
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本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
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
为2023年11月6日—2023年11月8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
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
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开鲁县辽河大街西段
传 真:* 邮 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略) 锅炉技术改造项目 | 内蒙古 (略) 开鲁县工业循环经 (略) (略) 院内 | (略) (略) | 内蒙古 (略) | 本项目将现有1#锅炉房内1台75t/h循环流化床锅炉进行技术改造,通过对过 (略) 煤器、调整水冷壁部件结构及改造蒸汽管道布设等锅炉部件,将锅炉出口主蒸汽参数由5.29MPa、485℃的过热蒸汽,改造为3.7MPa、194℃的饱和蒸汽。改造后锅炉型号由YBG-75/5.29-M调整为DHX60-3.7-H,锅炉容量由75t/h调整为60t/h,锅炉级别由A级调整为B级工业锅炉。锅炉烟气净化措施保持现有不变,锅炉废气利用现有已建成1套布袋除尘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SNCR脱硝后,由1根高120m烟囱排放,同时配套新建干煤棚1座等公辅工程。本项目技改后锅炉配套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共用工程及环保工程均依托已批已建现有工程,依托工程于已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严格按照设计要求施工,及时洒水抑尘,产生的建筑垃圾集中堆放,并保证各项设施达到设计要求并运行稳定。 二、营运期 1、废气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锅炉烟气、破碎粉尘、原煤仓粉尘、灰仓粉尘、渣库粉尘、石灰石粉仓粉尘、灰渣装卸和运输扬尘。 2、废水 本项目技术改造后废水主要为软水系统排污水、锅炉排污水、脱硫系统废水、输煤系统及地面冲洗废水和生活污水。 软水系统排污水排至现有污水处理站调节池,作为调节处理前工业废水水质用水,最终进入厂区内现有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排入开鲁县污水处理厂。 锅炉排污水作为拌渣用水、输煤系统及地面冲洗用水、贮煤库抑尘用水进行综合利用。 脱硫系统废水经中和、絮凝、沉淀后用于拌渣用水。 输煤系统及地面冲洗废水排入煤水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厂区内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最终排至开鲁县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锅炉房、冷却塔、碎煤室、煤尘水处理间及软化水处理间等室内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 4、固废 炉渣暂存于会渣库内,定期外售至水泥厂做建材。 脱硫石膏暂存于灰渣库内,定期外售至水泥厂做建材。 粉煤灰采用正压气力输送方式,直接输送至圆柱形灰仓,最终全部外售至水泥厂做建材。 煤水沉淀池污泥经脱水后掺煤燃烧。 脱硫废水处理沉淀池污泥暂存于灰渣库内,定期外售至水泥厂做建材。 废滤膜更换时直接由生产厂家回收处理,不在厂区内暂存。 废树脂直接由生产厂家回收处理,不在厂区内暂存。 废机油及废油桶暂存于厂区现有危废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部门处置。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
(略) 生态环境局开鲁县分局
2023年11月6日拟审批项目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
2023年11月6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
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本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
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
为2023年11月6日—2023年11月8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
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
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开鲁县辽河大街西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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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略) 锅炉技术改造项目 | 内蒙古 (略) 开鲁县工业循环经 (略) (略) 院内 | (略) (略) | 内蒙古 (略) | 本项目将现有1#锅炉房内1台75t/h循环流化床锅炉进行技术改造,通过对过 (略) 煤器、调整水冷壁部件结构及改造蒸汽管道布设等锅炉部件,将锅炉出口主蒸汽参数由5.29MPa、485℃的过热蒸汽,改造为3.7MPa、194℃的饱和蒸汽。改造后锅炉型号由YBG-75/5.29-M调整为DHX60-3.7-H,锅炉容量由75t/h调整为60t/h,锅炉级别由A级调整为B级工业锅炉。锅炉烟气净化措施保持现有不变,锅炉废气利用现有已建成1套布袋除尘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SNCR脱硝后,由1根高120m烟囱排放,同时配套新建干煤棚1座等公辅工程。本项目技改后锅炉配套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共用工程及环保工程均依托已批已建现有工程,依托工程于已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严格按照设计要求施工,及时洒水抑尘,产生的建筑垃圾集中堆放,并保证各项设施达到设计要求并运行稳定。 二、营运期 1、废气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锅炉烟气、破碎粉尘、原煤仓粉尘、灰仓粉尘、渣库粉尘、石灰石粉仓粉尘、灰渣装卸和运输扬尘。 2、废水 本项目技术改造后废水主要为软水系统排污水、锅炉排污水、脱硫系统废水、输煤系统及地面冲洗废水和生活污水。 软水系统排污水排至现有污水处理站调节池,作为调节处理前工业废水水质用水,最终进入厂区内现有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排入开鲁县污水处理厂。 锅炉排污水作为拌渣用水、输煤系统及地面冲洗用水、贮煤库抑尘用水进行综合利用。 脱硫系统废水经中和、絮凝、沉淀后用于拌渣用水。 输煤系统及地面冲洗废水排入煤水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厂区内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最终排至开鲁县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锅炉房、冷却塔、碎煤室、煤尘水处理间及软化水处理间等室内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 4、固废 炉渣暂存于会渣库内,定期外售至水泥厂做建材。 脱硫石膏暂存于灰渣库内,定期外售至水泥厂做建材。 粉煤灰采用正压气力输送方式,直接输送至圆柱形灰仓,最终全部外售至水泥厂做建材。 煤水沉淀池污泥经脱水后掺煤燃烧。 脱硫废水处理沉淀池污泥暂存于灰渣库内,定期外售至水泥厂做建材。 废滤膜更换时直接由生产厂家回收处理,不在厂区内暂存。 废树脂直接由生产厂家回收处理,不在厂区内暂存。 废机油及废油桶暂存于厂区现有危废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部门处置。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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