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镇江新区中央农业防灾减灾资金第九批项目拟立项项目公示
2023年镇江新区中央农业防灾减灾资金第九批项目拟立项项目公示
(略) 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资金(第九批)的通知》(镇农计〔2023〕36号、镇财农〔2023〕82号)精神,经区级评审,拟对中央农业防灾减灾资金(第九批)项目予以立项,公示内容如下: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7日-11月9日
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镇江新区社会发展局反映。联系电话:0511-*。
附件:1.2023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资金(第九批)项目实施方案
镇江新区社会发展局
2023年11月7日
附件:
2023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支持方向名称:病虫害控制
实施项目名称: 中央农业防灾减灾资金(第九批)项目
实施单位:镇江新区农村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主管部门:镇江新区社会发展局镇江新区财政局
填报时间:? 2023年 10月25日
一、实施范围
稻纵卷叶螟是水稻生产常发性重大虫害,会导致水稻产量减少、质量下降。做好水稻病虫防控工作为秋粮丰收保驾护航。本项目补贴对象为各镇水稻种植面积20亩(含)以上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组织、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规模种植经营主体。
二、实施内容
(一)药剂采购
通过询价方式采购40%氰虫·*虫肼悬浮剂(20%氰氟虫腙、20%*氧虫酰肼)。
(二)药剂发放与技术指导服务
根据各镇水稻20亩以上种植面积,分发药剂给各镇水稻20亩以上规模种植经营主体。多途径宣传病虫防控技术,做好指导服务工作,确保粮食稳产增收。
三、经费预算
(一)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入资金10万元,均为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0万元。
(二)明细预算
单位:万元
实施内容 | 资金来源 | |||
合计 | 中央财政补助资金 | 省级财政 配套资金 | 市级财政 配套资金 | |
40%氰虫·*虫肼悬浮剂 | 10 | 10 | 0 | 0 |
合计 | 10 | 10 | 0 | 0 |
四、实施进度
本项目实施期限为4个月,时间自2023年10月起至2023年12月止,实施进度安排如下:
时间安排 | 工作安排 |
2023年10-11月 | 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完成药剂采购。 |
2023年12月 | 完成药剂发放,开展技术指导服务,做好台账资料收集、资金拨付工作,完成项目工作总结。 |
五、绩效目标
序号 | 绩效目标名称 | 目标值 |
1 | 支持水稻病虫害防控面积(万亩) | 0.64 |
2 | 指导服务农户满意度 | ≥85% |
六、组织管理
姓名 | 职务/职称 | 单位 | 具体分工 |
杨卫中 | 副主任/工程师 | 新区农发中心 | 项目管理 |
闫发宝 | 高级农艺师 | 新区农发中心 | 组织与协调 |
张彤阳 | 助理农艺师 | 新区农发中心 | 项目联系人、主持实施 |
祝阳明 | 科员 | *岗镇农业农村局 | 参与实施 |
张 莉 | 科普师 | 大路镇农业农村局 | 参与实施 |
冷九红 | 农艺师 | 姚桥镇农业农村局 | 参与实施 |
杨娜娜 | 科员 | 姚桥镇农业农村局 | 参与实施 |
(略) 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资金(第九批)的通知》(镇农计〔2023〕36号、镇财农〔2023〕82号)精神,经区级评审,拟对中央农业防灾减灾资金(第九批)项目予以立项,公示内容如下: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7日-11月9日
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镇江新区社会发展局反映。联系电话:0511-*。
附件:1.2023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资金(第九批)项目实施方案
镇江新区社会发展局
2023年11月7日
附件:
2023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支持方向名称:病虫害控制
实施项目名称: 中央农业防灾减灾资金(第九批)项目
实施单位:镇江新区农村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主管部门:镇江新区社会发展局镇江新区财政局
填报时间:? 2023年 10月25日
一、实施范围
稻纵卷叶螟是水稻生产常发性重大虫害,会导致水稻产量减少、质量下降。做好水稻病虫防控工作为秋粮丰收保驾护航。本项目补贴对象为各镇水稻种植面积20亩(含)以上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组织、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规模种植经营主体。
二、实施内容
(一)药剂采购
通过询价方式采购40%氰虫·*虫肼悬浮剂(20%氰氟虫腙、20%*氧虫酰肼)。
(二)药剂发放与技术指导服务
根据各镇水稻20亩以上种植面积,分发药剂给各镇水稻20亩以上规模种植经营主体。多途径宣传病虫防控技术,做好指导服务工作,确保粮食稳产增收。
三、经费预算
(一)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入资金10万元,均为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0万元。
(二)明细预算
单位:万元
实施内容 | 资金来源 | |||
合计 | 中央财政补助资金 | 省级财政 配套资金 | 市级财政 配套资金 | |
40%氰虫·*虫肼悬浮剂 | 10 | 10 | 0 | 0 |
合计 | 10 | 10 | 0 | 0 |
四、实施进度
本项目实施期限为4个月,时间自2023年10月起至2023年12月止,实施进度安排如下:
时间安排 | 工作安排 |
2023年10-11月 | 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完成药剂采购。 |
2023年12月 | 完成药剂发放,开展技术指导服务,做好台账资料收集、资金拨付工作,完成项目工作总结。 |
五、绩效目标
序号 | 绩效目标名称 | 目标值 |
1 | 支持水稻病虫害防控面积(万亩) | 0.64 |
2 | 指导服务农户满意度 | ≥85% |
六、组织管理
姓名 | 职务/职称 | 单位 | 具体分工 |
杨卫中 | 副主任/工程师 | 新区农发中心 | 项目管理 |
闫发宝 | 高级农艺师 | 新区农发中心 | 组织与协调 |
张彤阳 | 助理农艺师 | 新区农发中心 | 项目联系人、主持实施 |
祝阳明 | 科员 | *岗镇农业农村局 | 参与实施 |
张 莉 | 科普师 | 大路镇农业农村局 | 参与实施 |
冷九红 | 农艺师 | 姚桥镇农业农村局 | 参与实施 |
杨娜娜 | 科员 | 姚桥镇农业农村局 | 参与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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