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镇江新区中央农业防灾减灾资金第九批项目拟立项项目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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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镇江新区中央农业防灾减灾资金第九批项目拟立项项目公示

(略) 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资金(第九批)的通知》(镇农计〔2023〕36号、镇财农〔2023〕82号)精神,经区级评审,拟对中央农业防灾减灾资金(第九批)项目予以立项,公示内容如下: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7日-11月9日

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镇江新区社会发展局反映。联系电话:0511-*。

附件:1.2023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资金(第九批)项目实施方案

镇江新区社会发展局

2023年11月7日


附件:

2023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支持方向名称:病虫害控制

实施项目名称: 中央农业防灾减灾资金(第九批)项目

实施单位:镇江新区农村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主管部门:镇江新区社会发展局镇江新区财政局

填报时间:? 2023年 10月25日


一、实施范围

稻纵卷叶螟是水稻生产常发性重大虫害,会导致水稻产量减少、质量下降。做好水稻病虫防控工作为秋粮丰收保驾护航。本项目补贴对象为各镇水稻种植面积20亩(含)以上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组织、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规模种植经营主体。

二、实施内容

(一)药剂采购

通过询价方式采购40%氰虫·*虫肼悬浮剂(20%氰氟虫腙、20%*氧虫酰肼)。

(二)药剂发放与技术指导服务

根据各镇水稻20亩以上种植面积,分发药剂给各镇水稻20亩以上规模种植经营主体。多途径宣传病虫防控技术,做好指导服务工作,确保粮食稳产增收。

三、经费预算

(一)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入资金10万元,均为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0万元。


(二)明细预算

单位:万元

实施内容

中央财政补助资金

省级财政

配套资金

市级财政

配套资金

40%氰虫·*虫肼悬浮剂

10

10

0

0

合计

10

10

0

0

四、实施进度

本项目实施期限为4个月,时间自2023年10月起至2023年12月止,实施进度安排如下:

2023年10-11月

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完成药剂采购。

2023年12月

完成药剂发放,开展技术指导服务,做好台账资料收集、资金拨付工作,完成项目工作总结。


五、绩效目标

序号

绩效目标名称

目标值

1

支持水稻病虫害防控面积(万亩)

0.64

2

指导服务农户满意度

≥85%

六、组织管理

职务/职称

具体分工

杨卫中

副主任/工程师

新区农发中心

项目管理

闫发宝

高级农艺师

新区农发中心

组织与协调

张彤阳

助理农艺师

新区农发中心

项目联系人、主持实施

祝阳明

科员

*岗镇农业农村局

参与实施

张 莉

科普师

大路镇农业农村局

参与实施

冷九红

农艺师

姚桥镇农业农村局

参与实施

杨娜娜

科员

姚桥镇农业农村局

参与实施

(略) 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资金(第九批)的通知》(镇农计〔2023〕36号、镇财农〔2023〕82号)精神,经区级评审,拟对中央农业防灾减灾资金(第九批)项目予以立项,公示内容如下: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7日-11月9日

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镇江新区社会发展局反映。联系电话:0511-*。

附件:1.2023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资金(第九批)项目实施方案

镇江新区社会发展局

2023年11月7日


附件:

2023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支持方向名称:病虫害控制

实施项目名称: 中央农业防灾减灾资金(第九批)项目

实施单位:镇江新区农村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主管部门:镇江新区社会发展局镇江新区财政局

填报时间:? 2023年 10月25日


一、实施范围

稻纵卷叶螟是水稻生产常发性重大虫害,会导致水稻产量减少、质量下降。做好水稻病虫防控工作为秋粮丰收保驾护航。本项目补贴对象为各镇水稻种植面积20亩(含)以上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组织、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规模种植经营主体。

二、实施内容

(一)药剂采购

通过询价方式采购40%氰虫·*虫肼悬浮剂(20%氰氟虫腙、20%*氧虫酰肼)。

(二)药剂发放与技术指导服务

根据各镇水稻20亩以上种植面积,分发药剂给各镇水稻20亩以上规模种植经营主体。多途径宣传病虫防控技术,做好指导服务工作,确保粮食稳产增收。

三、经费预算

(一)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入资金10万元,均为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0万元。


(二)明细预算

单位:万元

实施内容

中央财政补助资金

省级财政

配套资金

市级财政

配套资金

40%氰虫·*虫肼悬浮剂

10

10

0

0

合计

10

10

0

0

四、实施进度

本项目实施期限为4个月,时间自2023年10月起至2023年12月止,实施进度安排如下:

2023年10-11月

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完成药剂采购。

2023年12月

完成药剂发放,开展技术指导服务,做好台账资料收集、资金拨付工作,完成项目工作总结。


五、绩效目标

序号

绩效目标名称

目标值

1

支持水稻病虫害防控面积(万亩)

0.64

2

指导服务农户满意度

≥85%

六、组织管理

职务/职称

具体分工

杨卫中

副主任/工程师

新区农发中心

项目管理

闫发宝

高级农艺师

新区农发中心

组织与协调

张彤阳

助理农艺师

新区农发中心

项目联系人、主持实施

祝阳明

科员

*岗镇农业农村局

参与实施

张 莉

科普师

大路镇农业农村局

参与实施

冷九红

农艺师

姚桥镇农业农村局

参与实施

杨娜娜

科员

姚桥镇农业农村局

参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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