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资源局关于宝坻区2023年第六十二批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市规划资源局关于宝坻区2023年第六十二批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津规资源准函〔2023〕128号




宝坻区人民政府:

《宝坻区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宝坻区2023年第六十二批农用地转用的请示》(宝坻政报〔2023〕22号)及相关材料收悉, (略) 人民政府批准,现批复如下:

同意将大钟庄镇大米庄村集体农用地2.7419公顷(不含耕地)转为建设用地。

以上批准用地,用于村庄生产仓储用地,请根据批准的用途实施供地,供地时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

请按要求抓紧组织实施,并及时将有关情况按规定报备。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10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国家税 (略) 税务局、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坻分局。

附件下载:

津规资源准函〔2023〕128号




宝坻区人民政府:

《宝坻区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宝坻区2023年第六十二批农用地转用的请示》(宝坻政报〔2023〕22号)及相关材料收悉, (略) 人民政府批准,现批复如下:

同意将大钟庄镇大米庄村集体农用地2.7419公顷(不含耕地)转为建设用地。

以上批准用地,用于村庄生产仓储用地,请根据批准的用途实施供地,供地时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

请按要求抓紧组织实施,并及时将有关情况按规定报备。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10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国家税 (略) 税务局、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坻分局。

附件下载: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