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西德璟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金属有机催化剂及药用中间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拟批准公示
关于江西德璟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金属有机催化剂及药用中间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拟批准公示
关于江西德璟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金属有机催化剂及药用中间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江西 (略) 金属有机催化剂及药用中间体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27日—2023年11月2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略) 钻石广 (略) 政务服务中心314(*)
建设名称 | 江西 (略) 金属有机催化剂及药用中间体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江西金溪工业园区城西高新片区 |
建设单位 | 江西 (略) |
编制单位 | (略) |
项目概况(评价单位提供) | 本项目瞄准以金属有机催化为核心的高端聚烯烃领域,根据国家战略要求,在聚烯烃产业领域的整体布局,建设核心金属有机催化剂的产业化能力,从催化剂端支持石化企业的聚α-烯烃弹性体装置、*烯四聚制1-辛烯装置等建设,为国内外聚烯烃产业的发展提供催化剂产品的保障;同时通过利用项目共性技术,同步建立高端药用中间体的产业化能力,服务生物医药和现代农业产业。项目计划建设640吨金属有机催化材料生产能力和3500吨药用中间体生产能力。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评价单位提供) | 1、废水防治措施 项目生产废水主要来自生产用水,设备、车间地面冲洗用水以及废气喷淋塔用水等,水中主要含有有机溶剂和催化剂等,废水经调节池+三效除盐池预处理后通过一企一管输送至江西 (略) 处理,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一企一管输送至江西 (略) 处理,达到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通过工业园区排放管道统一排放;初期雨水(暴雨前15分钟雨水量)汇集入初期雨水收集池中暂存,15分钟后的清净雨水经切换 (略) 政雨水管网,因此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根据生产工艺可知,项目各车间生产过程反应釜保温、升温等工序所需热源均由园区直接供给蒸汽提供,车间无供热废气产生,即项目各车间废气主要为目标产物合成产生的工艺废气。 根据各目标产物的合成工艺可知,*类产生的工艺废气主要为1,2-二溴*烷、苯酚、*基环戊二烯、*酮、*基苯硼酸、*基硅烷、*基溴苯、二硅醇、二氯*烷、二氯*烷、二溴*烷、环己烷、环戊二烯、*苯、*醇、*基环己烷、*基叔*基醚、*酰胺、氢气、三*基氯硅烷、三*胺、四氢呋喃、溴*烷、溴代正*烷、*醇、*二醇二*醚、*腈、*醚、茚、正*烷、正庚烷、正癸烷、正己烷等有机物(计为TVOC),产生氨气、二氧化碳、氯化亚砜、硼酸、氢氯酸等无机物的生产线有磷氮催化剂、*基苯硼酸、*基氯茚酮(752C)、*基联苯茚(L684)、*基氯茚酮(755C)、异*基联苯茚(L674)、三氮唑。因此,一车间生产废气采用冷凝+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后,尾气由25m高排气筒P1外排;二车间三氮唑和对苯氧基苯酚以上产品合成过程产生的废气采用冷凝+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经处理后的尾气由25m高排气筒P2外排。 (2)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可知,项目公共单元废气主要为储罐区大小呼吸废气等。 储罐大小呼吸产生的废气产生速率较低,通过集气罩收集后排入*二车间处理,无法收集的废气以无组织形式逸散。未收集的无组织排放废气经车间通风、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降低。 因此,通过上述防治措施后,废气的排放浓度均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相关排放监控浓度标准限值。 3、噪声防治措施 项目高噪声主要来自反应釜、压滤机、泵类等设备噪声。通过采取减振、隔声、安装消声器等工程措施以及加强厂区内绿化,进一步减小噪声的影响。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对设备加装隔声垫等。通过上述措施可降噪5~10dB(A)左右。经预测表明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3类区标准。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除尘系统收集尘和更换保温材料等集中收集后交由一般工业固废处置机构进行填埋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处理。 各类废油液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中的HW49其他废物“900-041-49含有或沾染毒性、感染性危险废物的废弃包装物、容器、过滤吸附介质(T/In)”的危废。 精馏残液、结晶过滤废渣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中的HW11精(蒸)馏残渣“900-013-11其他化工生产过程(不包括以生物质为主要原料的加工过程)中精馏、蒸馏和热解工艺产生的高沸点釜底残余物(T)”的危废。 废机油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中的HW08废矿物油与含废矿物油废物“900-214-08车辆、轮船及其它机械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发动机油、制动器油、自动变速器油、齿轮油等废润滑油(T,I)”的危废。 项目一般固废暂存库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场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本项目对固体废物均进行了合理的处置,实现“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的要求,预计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通过上述处理措施,本项目所产生的固体废物将得到有效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直接影响,固废对区域环境的影响较小。 5、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不以地下水作为供水水源,同时,建设单位在生产过程中采取源头控制措施、分区防治及风险事故措施等,可有效降低项目生产对地下水、土壤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 6、防护距离 经计算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分别为:项目罐区需设置50m的卫生防护距离、*1车间需设置50m的卫生防护距离、*2车间需设置50m的卫生防护距离、污水预处理设施需设置50m的卫生防护距离。结合现有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厂界外延100m要求,最终确定项目为以厂界外延100m的卫生防护距离。根据现场探勘情况可知,项目周边最近敏感点为西南面的陈河村,距离项目用地红线最近距离为340m。卫生防护范围内无集中居民、学校、医院等特殊敏感点,可以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同时本环评要求企业在车间加强通风以进一步减轻项目产生的废气对区域环境的影响。 在本项目防护距离范围内禁止新建居民楼、学校、幼儿园、医院等环境敏感建筑物和食品、医药等对环境要求较高的企业。 7、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1)根据分析,生产过程中不涉及重大危险源,不构成重大危险源。 (2)生产过程对各污染处理设施进行定期巡检,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解决。 建设单位在生产之前,必须做好事故应急预案、应急监测计划以及降低风险的防范措施,最大程度防范事故情况造成的风险危害。建设单位需设1个容积为2200m3的事故应急池,同时,建设单位应加强员工防火意识,增强防火管理规范,防范于未然。在落实本报告书中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地进行环境优化,实现企业与环境友好型关系,本项目的环境风险是可以接受的。 |
公众参与情况(评价单位提供) |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该项目的公众参与说明,项目采取了网上公示、登报公示的方式进行公众参与,公参调查过程中,无人提出反对意见。建设单位表示在建设运行过程中将加强环保工作。 |
关于江西德璟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金属有机催化剂及药用中间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江西 (略) 金属有机催化剂及药用中间体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27日—2023年11月2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略) 钻石广 (略) 政务服务中心314(*)
建设名称 | 江西 (略) 金属有机催化剂及药用中间体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江西金溪工业园区城西高新片区 |
建设单位 | 江西 (略) |
编制单位 | (略) |
项目概况(评价单位提供) | 本项目瞄准以金属有机催化为核心的高端聚烯烃领域,根据国家战略要求,在聚烯烃产业领域的整体布局,建设核心金属有机催化剂的产业化能力,从催化剂端支持石化企业的聚α-烯烃弹性体装置、*烯四聚制1-辛烯装置等建设,为国内外聚烯烃产业的发展提供催化剂产品的保障;同时通过利用项目共性技术,同步建立高端药用中间体的产业化能力,服务生物医药和现代农业产业。项目计划建设640吨金属有机催化材料生产能力和3500吨药用中间体生产能力。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评价单位提供) | 1、废水防治措施 项目生产废水主要来自生产用水,设备、车间地面冲洗用水以及废气喷淋塔用水等,水中主要含有有机溶剂和催化剂等,废水经调节池+三效除盐池预处理后通过一企一管输送至江西 (略) 处理,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一企一管输送至江西 (略) 处理,达到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通过工业园区排放管道统一排放;初期雨水(暴雨前15分钟雨水量)汇集入初期雨水收集池中暂存,15分钟后的清净雨水经切换 (略) 政雨水管网,因此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根据生产工艺可知,项目各车间生产过程反应釜保温、升温等工序所需热源均由园区直接供给蒸汽提供,车间无供热废气产生,即项目各车间废气主要为目标产物合成产生的工艺废气。 根据各目标产物的合成工艺可知,*类产生的工艺废气主要为1,2-二溴*烷、苯酚、*基环戊二烯、*酮、*基苯硼酸、*基硅烷、*基溴苯、二硅醇、二氯*烷、二氯*烷、二溴*烷、环己烷、环戊二烯、*苯、*醇、*基环己烷、*基叔*基醚、*酰胺、氢气、三*基氯硅烷、三*胺、四氢呋喃、溴*烷、溴代正*烷、*醇、*二醇二*醚、*腈、*醚、茚、正*烷、正庚烷、正癸烷、正己烷等有机物(计为TVOC),产生氨气、二氧化碳、氯化亚砜、硼酸、氢氯酸等无机物的生产线有磷氮催化剂、*基苯硼酸、*基氯茚酮(752C)、*基联苯茚(L684)、*基氯茚酮(755C)、异*基联苯茚(L674)、三氮唑。因此,一车间生产废气采用冷凝+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后,尾气由25m高排气筒P1外排;二车间三氮唑和对苯氧基苯酚以上产品合成过程产生的废气采用冷凝+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经处理后的尾气由25m高排气筒P2外排。 (2)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可知,项目公共单元废气主要为储罐区大小呼吸废气等。 储罐大小呼吸产生的废气产生速率较低,通过集气罩收集后排入*二车间处理,无法收集的废气以无组织形式逸散。未收集的无组织排放废气经车间通风、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降低。 因此,通过上述防治措施后,废气的排放浓度均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相关排放监控浓度标准限值。 3、噪声防治措施 项目高噪声主要来自反应釜、压滤机、泵类等设备噪声。通过采取减振、隔声、安装消声器等工程措施以及加强厂区内绿化,进一步减小噪声的影响。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对设备加装隔声垫等。通过上述措施可降噪5~10dB(A)左右。经预测表明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3类区标准。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除尘系统收集尘和更换保温材料等集中收集后交由一般工业固废处置机构进行填埋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处理。 各类废油液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中的HW49其他废物“900-041-49含有或沾染毒性、感染性危险废物的废弃包装物、容器、过滤吸附介质(T/In)”的危废。 精馏残液、结晶过滤废渣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中的HW11精(蒸)馏残渣“900-013-11其他化工生产过程(不包括以生物质为主要原料的加工过程)中精馏、蒸馏和热解工艺产生的高沸点釜底残余物(T)”的危废。 废机油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中的HW08废矿物油与含废矿物油废物“900-214-08车辆、轮船及其它机械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发动机油、制动器油、自动变速器油、齿轮油等废润滑油(T,I)”的危废。 项目一般固废暂存库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场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本项目对固体废物均进行了合理的处置,实现“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的要求,预计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通过上述处理措施,本项目所产生的固体废物将得到有效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直接影响,固废对区域环境的影响较小。 5、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不以地下水作为供水水源,同时,建设单位在生产过程中采取源头控制措施、分区防治及风险事故措施等,可有效降低项目生产对地下水、土壤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 6、防护距离 经计算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分别为:项目罐区需设置50m的卫生防护距离、*1车间需设置50m的卫生防护距离、*2车间需设置50m的卫生防护距离、污水预处理设施需设置50m的卫生防护距离。结合现有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厂界外延100m要求,最终确定项目为以厂界外延100m的卫生防护距离。根据现场探勘情况可知,项目周边最近敏感点为西南面的陈河村,距离项目用地红线最近距离为340m。卫生防护范围内无集中居民、学校、医院等特殊敏感点,可以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同时本环评要求企业在车间加强通风以进一步减轻项目产生的废气对区域环境的影响。 在本项目防护距离范围内禁止新建居民楼、学校、幼儿园、医院等环境敏感建筑物和食品、医药等对环境要求较高的企业。 7、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1)根据分析,生产过程中不涉及重大危险源,不构成重大危险源。 (2)生产过程对各污染处理设施进行定期巡检,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解决。 建设单位在生产之前,必须做好事故应急预案、应急监测计划以及降低风险的防范措施,最大程度防范事故情况造成的风险危害。建设单位需设1个容积为2200m3的事故应急池,同时,建设单位应加强员工防火意识,增强防火管理规范,防范于未然。在落实本报告书中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地进行环境优化,实现企业与环境友好型关系,本项目的环境风险是可以接受的。 |
公众参与情况(评价单位提供) |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该项目的公众参与说明,项目采取了网上公示、登报公示的方式进行公众参与,公参调查过程中,无人提出反对意见。建设单位表示在建设运行过程中将加强环保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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