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蛟桥停车场综合开发地块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相关信息网上公开
关于蛟桥停车场综合开发地块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相关信息网上公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国家《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生态环境部令第42号)等文件规定,地块权属人通过招投标或直接委托方式委托江西 (略) (第三方调查机构名称)对蛟桥停车场综合开发地块(JQ501-A23地块)土壤环境开展初步调查,编制调查报告,现将有关信息进行如下公开: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蛟桥停车场综合开发地块(JQ501-A23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2、项目地址:地 (略)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庐山中大道,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15.*°,北纬28.*°,地块面积为16074 m2(约24.11亩)。
3、项目情况:项目地块主 (略) 公路机械工程局办公用地地块(区块1) (略) 公路管理局居民、办公区地块(区块2)构成。2003年6月,原厦 (略) 租赁部分地块作为南昌下罗加油站用于油品销售,其余地块闲置。目前,JQ501-A23地块现状为空地(仅保留部分绿化)。
本地块 (略) 土地储备中心轨道分中心收储,拟作为中小学用地建设。根据GB36600及GB50137可知本地块规划用地性质属于第一类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的中小学用地(A33)。
二、调查方案
本项目调查范围为蛟桥停车场综合开发地块(JQ501-A23地块),占地面积约16074 m2(约24.11亩)。结合地块平面布局,采用专业判断布点+系统布点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 25.2-2019)要求,共布设10个土壤采样点和12个土壤对照点,共采集土壤样品62个和土壤平行样品6个,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DB36/1282-2020)确定监测因子为基础45项+{pH、铁、铝、锌、锡、石油烃(C10-C40)};地下水环境监测:在地块外地铁降水井处取得一地下水样品,监测因子为基础37项+{锡、石油烃(C10-C40)、苯并[a]}。
三、调查结论
(略) 通过场地信息收集、场地历史生产情况调查、现场踏勘、现场土壤样品采集、编制调查方案、经专家评审、建井取样、样品检测、数据分析与评估等工作、编制调查报告,已于2023年9月13日通过专家组评审。
初步调查总体结论:
(1)本次调查中,地块内各监测点土壤中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VOCs)及半挥发性有机物(SVOC)等监测项目均符合《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DB 36/1282-2020)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该地块内土壤受工业企业生产活动影响较小。
(2)本次调查中,地下水各监测因子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Ⅳ类标准。石油烃满足《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附件5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
综合分析结果可知,在规划用地的利用方式下,对人体健康的风险可以忽略,本次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可以进行后续开发利用。
单??? 位: (略) 昌北生态环境局
通讯地址: (略) 青山湖区枫林西大街568号(邮编*)
联系电话:0791-*
邮??? 箱:*@*q.com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国家《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生态环境部令第42号)等文件规定,地块权属人通过招投标或直接委托方式委托江西 (略) (第三方调查机构名称)对蛟桥停车场综合开发地块(JQ501-A23地块)土壤环境开展初步调查,编制调查报告,现将有关信息进行如下公开: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蛟桥停车场综合开发地块(JQ501-A23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2、项目地址:地 (略)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庐山中大道,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15.*°,北纬28.*°,地块面积为16074 m2(约24.11亩)。
3、项目情况:项目地块主 (略) 公路机械工程局办公用地地块(区块1) (略) 公路管理局居民、办公区地块(区块2)构成。2003年6月,原厦 (略) 租赁部分地块作为南昌下罗加油站用于油品销售,其余地块闲置。目前,JQ501-A23地块现状为空地(仅保留部分绿化)。
本地块 (略) 土地储备中心轨道分中心收储,拟作为中小学用地建设。根据GB36600及GB50137可知本地块规划用地性质属于第一类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的中小学用地(A33)。
二、调查方案
本项目调查范围为蛟桥停车场综合开发地块(JQ501-A23地块),占地面积约16074 m2(约24.11亩)。结合地块平面布局,采用专业判断布点+系统布点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 25.2-2019)要求,共布设10个土壤采样点和12个土壤对照点,共采集土壤样品62个和土壤平行样品6个,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DB36/1282-2020)确定监测因子为基础45项+{pH、铁、铝、锌、锡、石油烃(C10-C40)};地下水环境监测:在地块外地铁降水井处取得一地下水样品,监测因子为基础37项+{锡、石油烃(C10-C40)、苯并[a]}。
三、调查结论
(略) 通过场地信息收集、场地历史生产情况调查、现场踏勘、现场土壤样品采集、编制调查方案、经专家评审、建井取样、样品检测、数据分析与评估等工作、编制调查报告,已于2023年9月13日通过专家组评审。
初步调查总体结论:
(1)本次调查中,地块内各监测点土壤中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VOCs)及半挥发性有机物(SVOC)等监测项目均符合《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DB 36/1282-2020)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该地块内土壤受工业企业生产活动影响较小。
(2)本次调查中,地下水各监测因子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Ⅳ类标准。石油烃满足《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附件5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
综合分析结果可知,在规划用地的利用方式下,对人体健康的风险可以忽略,本次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可以进行后续开发利用。
单??? 位: (略) 昌北生态环境局
通讯地址: (略) 青山湖区枫林西大街568号(邮编*)
联系电话:0791-*
邮??? 箱:*@*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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