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立岗镇2023年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第二批初步设计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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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立岗镇2023年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第二批初步设计的批复

贺兰县立岗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立岗镇人民政府关于立岗镇2023年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第二批)立项的函》(立政函〔2023〕143号)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相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代码

2307-*-13-01-*

二、建设地点

贺兰县立岗镇兰丰村、幸福村、永华村、兰光村、永兴村、金星村

三、项目主要建设规模和内容

1.兰丰村:在9社硬化2.5m宽混凝土路面80m,硬化面积200㎡,配套安装6米长φ50 管涵1处,拆除面包砖110㎡。

2.幸福村:在6社硬化3.5m宽混凝土路面432m,硬化面积1954㎡,铲除砂砾面层135㎡,配套安装6米长φ60管涵1处。

3.兰光村:兰光中心村四区敷设d400 排水主管346m,并配套安装污水检查井,路面开挖恢复等,进行管道清淤780m。

4.永华村:在永华村3社沿公路两侧安装排水暗沟 660m,配套安装雨水槽盖板,面包砖拆除恢复360㎡。

5.永兴村:砌护永兴村池塘退水渠50m,翻建生产桥1座,长度6m,宽度3m;泵房增加水泵1套,并配套电力设施;晒场混凝土硬化4667㎡。

6.金星村:在8社新建2-4.0m钢筋混凝土盖板涵,配套桥面硬化120㎡。

四、项目建设期限

建设期限为2023年8月至2023年12月

五、项目总投资

概算总投资250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及区级专项资金。

同意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对项目建设内容进行招标。项目建设请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实施建设,不得随意扩大建设规模、改变建设内容、提高建设标准、增加资金投入。

接此批复后,严格按照基本建设“四制”要求组织实施。项目资金未全部落实的不得开工建设,资金到位后方可开工建设。


贺兰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7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贺兰县立岗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立岗镇人民政府关于立岗镇2023年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第二批)立项的函》(立政函〔2023〕143号)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相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代码

2307-*-13-01-*

二、建设地点

贺兰县立岗镇兰丰村、幸福村、永华村、兰光村、永兴村、金星村

三、项目主要建设规模和内容

1.兰丰村:在9社硬化2.5m宽混凝土路面80m,硬化面积200㎡,配套安装6米长φ50 管涵1处,拆除面包砖110㎡。

2.幸福村:在6社硬化3.5m宽混凝土路面432m,硬化面积1954㎡,铲除砂砾面层135㎡,配套安装6米长φ60管涵1处。

3.兰光村:兰光中心村四区敷设d400 排水主管346m,并配套安装污水检查井,路面开挖恢复等,进行管道清淤780m。

4.永华村:在永华村3社沿公路两侧安装排水暗沟 660m,配套安装雨水槽盖板,面包砖拆除恢复360㎡。

5.永兴村:砌护永兴村池塘退水渠50m,翻建生产桥1座,长度6m,宽度3m;泵房增加水泵1套,并配套电力设施;晒场混凝土硬化4667㎡。

6.金星村:在8社新建2-4.0m钢筋混凝土盖板涵,配套桥面硬化120㎡。

四、项目建设期限

建设期限为2023年8月至2023年12月

五、项目总投资

概算总投资250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及区级专项资金。

同意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对项目建设内容进行招标。项目建设请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实施建设,不得随意扩大建设规模、改变建设内容、提高建设标准、增加资金投入。

接此批复后,严格按照基本建设“四制”要求组织实施。项目资金未全部落实的不得开工建设,资金到位后方可开工建设。


贺兰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7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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