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11月份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关于2023年11月份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1月份我局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地址:政务服务中心
邮编:*
电子邮箱:*@*q.com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拜泉县四喜非金属塑料制品加工部建设项目 | 拜环行审【2023】016号 | 2023年11月 08日 |
拜环行审[2023]016号
拜泉县四喜非金属塑料制品加工部建设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拜泉县四喜非金属塑料制品加工部:
你部报送的《拜泉县四喜非金属塑料制品加工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经审查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 (略) (略) 拜泉县拜泉镇镇郊村1组,项目总占地面积1875m2,利用原有厂房建设,主要建设2条废塑料破碎生产线及配套设施。项目年处理废塑料30000吨。本项目无生产用热,厂区冬季不生产无供热需求。
总投资?150万元,环保投资8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5.3%。
经审查,该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同意在此地点开工建设。
二、在认真落实报告表中环境污染防治措施的基础上,应做好以下工作:
建设期间采取防尘、防噪声措施,减轻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如需夜间施工,必须向环保部门提前进行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建筑垃圾要及时清运到指定地点,以免污染环境。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粉碎机、提料机、甩干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机械噪声。本项目针对各种机械设备的噪声,采取的治理措施有:企业在购买时选用低噪声的生产设备;生产设备基础减震;平时加强设备的维护,使设备长期运行在良好状态,为了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应加强厂区绿化工作。绿化树种可选择吸尘、降噪效果好的树种。项目运营期间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为分拣废物、生活垃圾、循环水池污泥,均为一般固体废物。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理。项目循环水池污泥专人定期进行清掏,在固废暂存区内设污泥干化槽,自然干化后外运至拜泉县利民垃圾处理厂处理。
5、做好应急预案。
三、工程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监测计划。工程建成后,须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营。
四、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自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 5 年工程才开工的,应当在开工前将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本项目由拜泉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负责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略) 拜泉生态环境局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八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1月份我局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地址:政务服务中心
邮编:*
电子邮箱:*@*q.com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拜泉县四喜非金属塑料制品加工部建设项目 | 拜环行审【2023】016号 | 2023年11月 08日 |
拜环行审[2023]016号
拜泉县四喜非金属塑料制品加工部建设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拜泉县四喜非金属塑料制品加工部:
你部报送的《拜泉县四喜非金属塑料制品加工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经审查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 (略) (略) 拜泉县拜泉镇镇郊村1组,项目总占地面积1875m2,利用原有厂房建设,主要建设2条废塑料破碎生产线及配套设施。项目年处理废塑料30000吨。本项目无生产用热,厂区冬季不生产无供热需求。
总投资?150万元,环保投资8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5.3%。
经审查,该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同意在此地点开工建设。
二、在认真落实报告表中环境污染防治措施的基础上,应做好以下工作:
建设期间采取防尘、防噪声措施,减轻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如需夜间施工,必须向环保部门提前进行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建筑垃圾要及时清运到指定地点,以免污染环境。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粉碎机、提料机、甩干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机械噪声。本项目针对各种机械设备的噪声,采取的治理措施有:企业在购买时选用低噪声的生产设备;生产设备基础减震;平时加强设备的维护,使设备长期运行在良好状态,为了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应加强厂区绿化工作。绿化树种可选择吸尘、降噪效果好的树种。项目运营期间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为分拣废物、生活垃圾、循环水池污泥,均为一般固体废物。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理。项目循环水池污泥专人定期进行清掏,在固废暂存区内设污泥干化槽,自然干化后外运至拜泉县利民垃圾处理厂处理。
5、做好应急预案。
三、工程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监测计划。工程建成后,须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营。
四、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自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 5 年工程才开工的,应当在开工前将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本项目由拜泉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负责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略) 拜泉生态环境局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八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