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11月份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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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11月份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1月份我局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地址:政务服务中心

邮编:*

电子邮箱:*@*q.com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拜 (略) 粮食烘干项目

拜环行审【2023】015号

2023年11月 08日

拜环行审[2023]015号

拜 (略) 粮食烘干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拜 (略) :

你公司报送的《拜 (略) 粮食烘干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经审查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 (略) (略) 拜泉县龙泉镇内,厂界东侧为道路、南侧、西侧为农田,北侧为商铺。本项目在现有厂区内建设,无新增用地。主要建设热风炉房1栋、烘干塔1座及配套设施。本次改建不增设办公室、仓储库、筒仓(粮囤)等,均依托现有工程。

项目建成投产后,年烘干玉米20000吨、水稻10000吨。本项目生产烘干用热由1台12t/h的热风炉提供,燃料为外购生物质颗粒,厂区冬季采用电取暖.

总投资250万元,环保投资25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10%。

经审查,该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同意在此地点开工建设。

二、在认真落实报告表中环境污染防治措施的基础上,应做好以下工作:

建设期间采取防尘、防噪声措施,减轻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如需夜间施工,必须向环保部门提前进行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建筑垃圾要及时清运到指定地点,以免污染环境。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生活污水COD、BOD5、SS、氨氮、总磷、总氮、PH,设置防渗旱厕供员工使用,由农户定期清掏做农肥,不外排。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烟气黑度、烟尘、SO2、NOx,采取热风炉烟气配置1台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0%,烟囱高15米,执行颗粒物、SO2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二级标准;NOX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

(2)厂界颗粒物,采取筛分为全封闭滚筒筛。

全封闭输送机、采取减少装卸高度,粮食装卸和转运等环节在上粮和落地口以及管道接口处采取密闭方式等降尘措施,厂界周围设置围墙及绿化带,防止粉尘外泄,减少粉尘的外逸和累积。烘干塔废气塔体排气孔设置折流挡板及防尘网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3)热风炉房门窗口处烟(粉)尘,采取热风炉房密闭,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3。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设备噪声采取科学布置强噪声设备,选择低噪声设备,减振、隔声等措施,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热风炉灰渣收集装袋后在灰渣暂存区暂存,外售制肥;过筛、烘干过程产生的固体废物,集中收集外运填埋。

5、做好应急预案。

三、工程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监测计划。工程建成后,须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营。

四、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自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 5 年工程才开工的,应当在开工前将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本项目由拜泉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负责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略) 拜泉生态环境局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八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1月份我局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地址: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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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q.com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拜 (略) 粮食烘干项目

拜环行审【2023】015号

2023年11月 08日

拜环行审[2023]015号

拜 (略) 粮食烘干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拜 (略) :

你公司报送的《拜 (略) 粮食烘干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经审查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 (略) (略) 拜泉县龙泉镇内,厂界东侧为道路、南侧、西侧为农田,北侧为商铺。本项目在现有厂区内建设,无新增用地。主要建设热风炉房1栋、烘干塔1座及配套设施。本次改建不增设办公室、仓储库、筒仓(粮囤)等,均依托现有工程。

项目建成投产后,年烘干玉米20000吨、水稻10000吨。本项目生产烘干用热由1台12t/h的热风炉提供,燃料为外购生物质颗粒,厂区冬季采用电取暖.

总投资250万元,环保投资25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10%。

经审查,该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同意在此地点开工建设。

二、在认真落实报告表中环境污染防治措施的基础上,应做好以下工作:

建设期间采取防尘、防噪声措施,减轻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如需夜间施工,必须向环保部门提前进行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建筑垃圾要及时清运到指定地点,以免污染环境。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生活污水COD、BOD5、SS、氨氮、总磷、总氮、PH,设置防渗旱厕供员工使用,由农户定期清掏做农肥,不外排。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烟气黑度、烟尘、SO2、NOx,采取热风炉烟气配置1台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0%,烟囱高15米,执行颗粒物、SO2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二级标准;NOX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

(2)厂界颗粒物,采取筛分为全封闭滚筒筛。

全封闭输送机、采取减少装卸高度,粮食装卸和转运等环节在上粮和落地口以及管道接口处采取密闭方式等降尘措施,厂界周围设置围墙及绿化带,防止粉尘外泄,减少粉尘的外逸和累积。烘干塔废气塔体排气孔设置折流挡板及防尘网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3)热风炉房门窗口处烟(粉)尘,采取热风炉房密闭,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3。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设备噪声采取科学布置强噪声设备,选择低噪声设备,减振、隔声等措施,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热风炉灰渣收集装袋后在灰渣暂存区暂存,外售制肥;过筛、烘干过程产生的固体废物,集中收集外运填埋。

5、做好应急预案。

三、工程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监测计划。工程建成后,须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营。

四、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自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 5 年工程才开工的,应当在开工前将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本项目由拜泉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负责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略) 拜泉生态环境局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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