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排水设施提升工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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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禅城区排水设施提升工程一期

(略) 禅城区盈浩 (略) :
  你单位《关于佛山市禅城区排水设施提升工程(一期)立项申请的函》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 (略) 禅城区水环境整治决策委员会2023年第二次工作会议纪要》精神,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提升水环境质量,提高居民生活水平,同意实施佛山市禅城区排水设施提升工程(一期)项目(项目代码:2310-*-04-05-*)。
  二、项目建设地点: (略) 禅城区辖区内。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对暗涵(方渠)、雨污水管网进行降水、清淤、检测,修复重大管网病害,溯源分析污水直排口或混接点。开展厂站调查,排查河涌排口、源头排水户,主要排 (略) 政接驳口及主要公建、学校内部室外网等。其中,暗涵(方渠)清疏14718立方米、检测约 141.575千米;暗涵降水约23千米、排口溯源约 35千米;管网清疏约 452千米、管网降水约128千米;管道CCTV检测约 1290千米、QV 检测约 613千米、缺陷应急修复约 2310 处;雨污混接溯源约150千米。本项目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不涉及征地拆迁。
  四、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10963.27万元,其中:工程费8121.6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319.57万元、预备费522.06万元。所需资金按《 (略) 禅城区水环境整治决策委员会2023年第二次工作会议纪要》精神筹措解决。
  五、项目单位: (略) 禅城区盈浩 (略) 。
  六、请你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招标核准、资源利用、节能审查、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手续未完备的,不得开工建设。

(略) 禅城区盈浩 (略) :
  你单位《关于佛山市禅城区排水设施提升工程(一期)立项申请的函》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 (略) 禅城区水环境整治决策委员会2023年第二次工作会议纪要》精神,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提升水环境质量,提高居民生活水平,同意实施佛山市禅城区排水设施提升工程(一期)项目(项目代码:2310-*-04-05-*)。
  二、项目建设地点: (略) 禅城区辖区内。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对暗涵(方渠)、雨污水管网进行降水、清淤、检测,修复重大管网病害,溯源分析污水直排口或混接点。开展厂站调查,排查河涌排口、源头排水户,主要排 (略) 政接驳口及主要公建、学校内部室外网等。其中,暗涵(方渠)清疏14718立方米、检测约 141.575千米;暗涵降水约23千米、排口溯源约 35千米;管网清疏约 452千米、管网降水约128千米;管道CCTV检测约 1290千米、QV 检测约 613千米、缺陷应急修复约 2310 处;雨污混接溯源约150千米。本项目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不涉及征地拆迁。
  四、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10963.27万元,其中:工程费8121.6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319.57万元、预备费522.06万元。所需资金按《 (略) 禅城区水环境整治决策委员会2023年第二次工作会议纪要》精神筹措解决。
  五、项目单位: (略) 禅城区盈浩 (略) 。
  六、请你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招标核准、资源利用、节能审查、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手续未完备的,不得开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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