藤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藤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藤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2023-11-07 17:30 来源:藤县人社局
【字体:大 中 小】打印

贵州千硕建设(集团)有 (略) :

本委受理申请人蔡中林与你单位确认劳动关系劳动争议案(藤县劳人仲字〔2023〕第361号),申请人请求裁决从2023年6月15日起与被申请人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因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的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现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举证通知书、开庭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0日内,仲裁庭将于2023年12月22日上午9时在藤县劳动人 (略) 仲裁庭(藤县人社局422室)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承办人:欧梁柱

地址:藤县藤州大道人社大楼四楼 (略) 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4-*

藤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3年11月7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藤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2023-11-07 17:30 来源:藤县人社局
【字体:大 中 小】打印

贵州千硕建设(集团)有 (略) :

本委受理申请人蔡中林与你单位确认劳动关系劳动争议案(藤县劳人仲字〔2023〕第361号),申请人请求裁决从2023年6月15日起与被申请人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因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的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现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举证通知书、开庭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0日内,仲裁庭将于2023年12月22日上午9时在藤县劳动人 (略) 仲裁庭(藤县人社局422室)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承办人:欧梁柱

地址:藤县藤州大道人社大楼四楼 (略) 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4-*

藤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3年11月7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