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邦英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5万吨植物基木塑新材料建设项目1.1期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公示
广东邦英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5万吨植物基木塑新材料建设项目1.1期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公示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相关要求,对广 (略) 年产2.5万吨植物基木塑新材料建设项目(1.1期)的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广 (略) 年产2.5万吨植物基木塑新材料建设项目(1.1期)
建设单位:广 (略)
建设概况:广 (略) (略) 下茆镇产业聚集发展区自编号12号(中心坐标E:112°41′02.48″、N:23°28′02.14″);项目用地面积33802.23m2,主要从事植物基木塑新材料产品生产,其中1.1期项目年产植物基木塑新材料产品2万吨。项目相关设备已经安装完成。
二、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生活污水: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与经隔油隔渣池预处理后的厨房含油废水汇合到总排口,经市政管网排入下茆镇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生产废水: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喷淋废水循环使用,约3个月更换一次,更换出来的喷淋废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转移处理。
2、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1)装卸、投料和混料粉尘
项目原辅料装卸过程会产生粉尘(颗粒物),装卸粉尘以无组织的形式排放;项目投料和混料过程会产生粉尘(颗粒物),建设单位对相应的产污工位设置了废气收集口,收集的废气通过“二级水喷淋+静电除尘”废气治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汇同生产厂房6#造粒工序产生的废气(通过“二级水喷淋+静电除尘+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达标后)经1条15m高排气筒(A2)排放。
(2)切割、打磨、拉丝和压花粉尘废气
项目切割、打磨、拉丝和压花工序会产生粉尘(颗粒物),主要分布于生产厂房2#和生产厂房6#中,建设单位对相应的产污工位设置了废气收集口,其中生产厂房2#切割、打磨、拉丝和压花粉尘废气经收集后,汇同生产厂房2#挤出工序产生的废气一同通过“布袋除尘+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经1条15m高排气筒(A1)排放;生产厂房6#拉丝粉尘废气经收集后,通过“二级水喷淋+静电除尘+二级活性炭装置”废气治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汇同生产厂房6#投料、混料工序产生的废气(通过“二级水喷淋+静电除尘”处理达标后)经1条15m高排气筒(A2)排放。
(3)破碎工序粉尘废气
项目次品和边角料破碎过程会产生粉尘(颗粒物),产生的破碎粉尘,通过设备配套的旋风除尘设施收集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4)造粒和挤出工序有机废气
项目造粒和挤出工序生产过程会产生有机废气(非*烷总烃),其中挤出工序在生产厂房2#中,建设单位对相应的产污工位设置了废气收集口,挤出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收集后,汇同生产厂房2#切割、打磨、拉丝和压花工序产生的粉尘通过“布袋除尘+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达标后,经1条15m高排气筒(A1)排放;造粒工序在生产厂房6#中,建设单位对相应的产污工位设置了废气收集口,造粒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收集后,通过“二级水喷淋+静电除尘+二级活性炭装置”废气治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汇同生产厂房6#投料、混料工序产生的废气(通过“二级水喷淋+静电除尘”处理达标后)经1条15m高排气筒(A2)排放。
(5)食堂油烟废气
项目运行过程会产生油烟废气,公司已在炉灶上方设置油烟净化器治理设施,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治理设施处理后,通过排烟筒高空排放。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的噪声源主要来自于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为保护厂址附近区域的声环境质量,建设单位采取的措施为:
①生产设备在选型上充分注意选择低噪声设备;
②抽风机进、出风口加装消声器;
③对车间做密封隔音;
④加强厂内绿化,形成隔声屏障。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
生活垃圾: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运走处理。
一般固体废物: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原料废包装袋由供应商回收利用;次品、边角料和粉尘,经收集后回用于造粒工序。
危险废物: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活性炭和喷淋废水,收集暂存于厂区危废仓库内,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转移处理;沉渣、油状物质经收集后回用于造粒工序。危险废物仓库建设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有关规定。后委托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转移处理。
三、调试日期及竣工日期
调试日期:2023年10月28日-2023年12月31日
竣工日期:2023年8月15日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五、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六、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 (略)
单位地址: (略) 下茆镇产业聚集发展区自编号12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
邮 箱:*@*q.com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相关要求,对广 (略) 年产2.5万吨植物基木塑新材料建设项目(1.1期)的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广 (略) 年产2.5万吨植物基木塑新材料建设项目(1.1期)
建设单位:广 (略)
建设概况:广 (略) (略) 下茆镇产业聚集发展区自编号12号(中心坐标E:112°41′02.48″、N:23°28′02.14″);项目用地面积33802.23m2,主要从事植物基木塑新材料产品生产,其中1.1期项目年产植物基木塑新材料产品2万吨。项目相关设备已经安装完成。
二、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生活污水: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与经隔油隔渣池预处理后的厨房含油废水汇合到总排口,经市政管网排入下茆镇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生产废水: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喷淋废水循环使用,约3个月更换一次,更换出来的喷淋废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转移处理。
2、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1)装卸、投料和混料粉尘
项目原辅料装卸过程会产生粉尘(颗粒物),装卸粉尘以无组织的形式排放;项目投料和混料过程会产生粉尘(颗粒物),建设单位对相应的产污工位设置了废气收集口,收集的废气通过“二级水喷淋+静电除尘”废气治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汇同生产厂房6#造粒工序产生的废气(通过“二级水喷淋+静电除尘+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达标后)经1条15m高排气筒(A2)排放。
(2)切割、打磨、拉丝和压花粉尘废气
项目切割、打磨、拉丝和压花工序会产生粉尘(颗粒物),主要分布于生产厂房2#和生产厂房6#中,建设单位对相应的产污工位设置了废气收集口,其中生产厂房2#切割、打磨、拉丝和压花粉尘废气经收集后,汇同生产厂房2#挤出工序产生的废气一同通过“布袋除尘+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经1条15m高排气筒(A1)排放;生产厂房6#拉丝粉尘废气经收集后,通过“二级水喷淋+静电除尘+二级活性炭装置”废气治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汇同生产厂房6#投料、混料工序产生的废气(通过“二级水喷淋+静电除尘”处理达标后)经1条15m高排气筒(A2)排放。
(3)破碎工序粉尘废气
项目次品和边角料破碎过程会产生粉尘(颗粒物),产生的破碎粉尘,通过设备配套的旋风除尘设施收集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4)造粒和挤出工序有机废气
项目造粒和挤出工序生产过程会产生有机废气(非*烷总烃),其中挤出工序在生产厂房2#中,建设单位对相应的产污工位设置了废气收集口,挤出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收集后,汇同生产厂房2#切割、打磨、拉丝和压花工序产生的粉尘通过“布袋除尘+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达标后,经1条15m高排气筒(A1)排放;造粒工序在生产厂房6#中,建设单位对相应的产污工位设置了废气收集口,造粒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收集后,通过“二级水喷淋+静电除尘+二级活性炭装置”废气治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汇同生产厂房6#投料、混料工序产生的废气(通过“二级水喷淋+静电除尘”处理达标后)经1条15m高排气筒(A2)排放。
(5)食堂油烟废气
项目运行过程会产生油烟废气,公司已在炉灶上方设置油烟净化器治理设施,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治理设施处理后,通过排烟筒高空排放。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的噪声源主要来自于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为保护厂址附近区域的声环境质量,建设单位采取的措施为:
①生产设备在选型上充分注意选择低噪声设备;
②抽风机进、出风口加装消声器;
③对车间做密封隔音;
④加强厂内绿化,形成隔声屏障。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
生活垃圾: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运走处理。
一般固体废物: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原料废包装袋由供应商回收利用;次品、边角料和粉尘,经收集后回用于造粒工序。
危险废物: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活性炭和喷淋废水,收集暂存于厂区危废仓库内,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转移处理;沉渣、油状物质经收集后回用于造粒工序。危险废物仓库建设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有关规定。后委托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转移处理。
三、调试日期及竣工日期
调试日期:2023年10月28日-2023年12月31日
竣工日期:2023年8月15日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五、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六、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 (略)
单位地址: (略) 下茆镇产业聚集发展区自编号12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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