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通辽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关于转发
关于转发通辽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关于转发
开政服发〔2023〕27号
各有关单位:
(略) 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政务服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电子证照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通行审发〔2023〕1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具体要求如下:
一、全面梳理电子证照类型。各部门要统筹负责,在进一步夯实电子证照梳理、汇聚、签章等工作的基础上,全面梳理批文、批复、报告、证明等类型证照。(见附件2)
4月底前完成制定全县统一的批文等类型证照模板录入电子 证照系统,并将存量数据汇聚至电子证照系统,同时做好纸质与 电子版证照同步生成、同步签章、同步发放,做好新产生证照数据的实时汇聚、签章工作。
二、深入开展电子证照标准化应用。在政务服务线上线下办理、行政执法检查等场景中持续推动电子证照应用,电子证照使用部门应及时发布电子证照社会化应用场景清单和应用指南,不断提升电子证照社会认可度,推动电子证照在全社会广泛应用。(此项工作实行周调度机制,各有关单位需在每星期五,上报相关电子证照场景应用案例至少1个,本次上报时间4月21日,案例模板见附件3)
三、“免证办”是以事项办理为切入口,通过业务系统与电子证照“一证一接口”的对接和共享,依据电子证照库里存在的证照数据,让群众和企业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时实现免带、免交纸质证照材料。若事项使用部门自建业务系统进行审批,需与本级政务服务部门联系协同完成“一证一接口”对接;使用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审批的事项均可实现“免证办”,无需再进行系统对接。请各部门按照《通知》中提供的操作方法,根据本部门政务服务事项清单,于2023年4月28日前,在内蒙古自治区事项管理平台(自治区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中,选择是否已实现“免证办”,完成对政务服务事项“免证办”情况的确认。
联 系 人:马迪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63.com
附件:1. (略) 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
政务服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电子证照标准化规范化
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各部门、各单位批文等类型梳理填报清单
3.电子证照场景应用案例模板
开鲁县政务服务局
2023年4月7日
27号文 马迪关于转发通辽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政务服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电子证照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1).docx
开政服发〔2023〕27号
各有关单位:
(略) 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政务服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电子证照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通行审发〔2023〕1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具体要求如下:
一、全面梳理电子证照类型。各部门要统筹负责,在进一步夯实电子证照梳理、汇聚、签章等工作的基础上,全面梳理批文、批复、报告、证明等类型证照。(见附件2)
4月底前完成制定全县统一的批文等类型证照模板录入电子 证照系统,并将存量数据汇聚至电子证照系统,同时做好纸质与 电子版证照同步生成、同步签章、同步发放,做好新产生证照数据的实时汇聚、签章工作。
二、深入开展电子证照标准化应用。在政务服务线上线下办理、行政执法检查等场景中持续推动电子证照应用,电子证照使用部门应及时发布电子证照社会化应用场景清单和应用指南,不断提升电子证照社会认可度,推动电子证照在全社会广泛应用。(此项工作实行周调度机制,各有关单位需在每星期五,上报相关电子证照场景应用案例至少1个,本次上报时间4月21日,案例模板见附件3)
三、“免证办”是以事项办理为切入口,通过业务系统与电子证照“一证一接口”的对接和共享,依据电子证照库里存在的证照数据,让群众和企业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时实现免带、免交纸质证照材料。若事项使用部门自建业务系统进行审批,需与本级政务服务部门联系协同完成“一证一接口”对接;使用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审批的事项均可实现“免证办”,无需再进行系统对接。请各部门按照《通知》中提供的操作方法,根据本部门政务服务事项清单,于2023年4月28日前,在内蒙古自治区事项管理平台(自治区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中,选择是否已实现“免证办”,完成对政务服务事项“免证办”情况的确认。
联 系 人:马迪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63.com
附件:1. (略) 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
政务服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电子证照标准化规范化
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各部门、各单位批文等类型梳理填报清单
3.电子证照场景应用案例模板
开鲁县政务服务局
2023年4月7日
27号文 马迪关于转发通辽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政务服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电子证照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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