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旌德县城市停车场工程二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关于旌德县城市停车场工程二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旌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局报来《关于上 (略) 停车场工程(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旌住建〔2023〕112号)及相关材料收悉。该项目可研报告已经专家论证会议通过,并修改完善,经研究,有关批复如下:
项目代码:2308-*-04-05-*
一、项目位于旌 (略) 道与城西路交叉口西南角,建设大货车停车场及配套公用设施。主要建设内容:项目建设规划用地面积35831.55 ㎡。其他公用设施用地面积17947.68㎡,交通场站用地面积17883.87㎡。规划总建筑面积为14245.54㎡,地上计容建筑面积14245.54㎡,其中1#公用设施综合楼11228.92㎡,2#配套办公3016.62㎡,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密度为21.6%,容积率为0.8,绿化率为10%,机动车停车位88个,货车停车位130个。配套建设给排水、供配电、绿化等附属配套工程。
二、项目总投资约为7000万元:建设投资 6708.52 万元,建设期利息 291.48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 5593.66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 617.93 万元,预备费 496.93 万元。工程工期约为2年:既2023年12月到2025年12月。
三、项目应依法进行招标,项目单位应加强对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通过投资在线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建设的基本信息。
四、本批准文件有效期限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五、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按照可行性研究报告明确的以工代赈建设任务、用工环节,对照有关社会效益评价,实现“应用尽用、能用尽用”,结合当地群众务工需求,充分挖掘项目用工潜力,尽可能多地通过以工代赈帮助当地群众就近务工实现就业增收。
六、请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工程初步设计,进一步优化工程设计方案。项目建设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完善项目前期工作条件,落实建设资金,切实加强项目管理。
特此批复
旌德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0月25日
旌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局报来《关于上 (略) 停车场工程(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旌住建〔2023〕112号)及相关材料收悉。该项目可研报告已经专家论证会议通过,并修改完善,经研究,有关批复如下:
项目代码:2308-*-04-05-*
一、项目位于旌 (略) 道与城西路交叉口西南角,建设大货车停车场及配套公用设施。主要建设内容:项目建设规划用地面积35831.55 ㎡。其他公用设施用地面积17947.68㎡,交通场站用地面积17883.87㎡。规划总建筑面积为14245.54㎡,地上计容建筑面积14245.54㎡,其中1#公用设施综合楼11228.92㎡,2#配套办公3016.62㎡,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密度为21.6%,容积率为0.8,绿化率为10%,机动车停车位88个,货车停车位130个。配套建设给排水、供配电、绿化等附属配套工程。
二、项目总投资约为7000万元:建设投资 6708.52 万元,建设期利息 291.48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 5593.66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 617.93 万元,预备费 496.93 万元。工程工期约为2年:既2023年12月到2025年12月。
三、项目应依法进行招标,项目单位应加强对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通过投资在线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建设的基本信息。
四、本批准文件有效期限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五、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按照可行性研究报告明确的以工代赈建设任务、用工环节,对照有关社会效益评价,实现“应用尽用、能用尽用”,结合当地群众务工需求,充分挖掘项目用工潜力,尽可能多地通过以工代赈帮助当地群众就近务工实现就业增收。
六、请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工程初步设计,进一步优化工程设计方案。项目建设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完善项目前期工作条件,落实建设资金,切实加强项目管理。
特此批复
旌德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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