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江都经济开发区生态与产业融合发展提升项目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经济开发区
江苏省江都经济开发区生态与产业融合发展提升项目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经济开发区
填表日期:2023-11-08
(略) 江都经济开发区生态与产业融合发展提升项目 | |||
(略) 江都区经济开发区 | * | ||
(略) (略) | 王小川 | ||
* | 250 | ||
2027-11-08 | |||
新建 | |||
本项目主要包括低效用地整治、产业载体建设以及园区生态环境提升工程。低效用地整治对江都经济开发区内低效用地进行整治,涉及企业和居民,总占地面积约*.27㎡(折合约292.51亩),建筑面积约99123.47㎡。产业载体建设拟在拆迁区域规划建设标准化厂房,占地面积约*.1㎡(折合约286.66亩),规划建筑面积约*㎡。园区生态环境提升工程主要包括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和三江营村环境整治工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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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3-11-08
(略) 江都经济开发区生态与产业融合发展提升项目 | |||
(略) 江都区经济开发区 | (平方米) | * | |
(略) (略) | 王小川 | ||
* | 250 | ||
2027-11-08 | |||
新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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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主要包括低效用地整治、产业载体建设以及园区生态环境提升工程。低效用地整治对江都经济开发区内低效用地进行整治,涉及企业和居民,总占地面积约*.27㎡(折合约292.51亩),建筑面积约99123.47㎡。产业载体建设拟在拆迁区域规划建设标准化厂房,占地面积约*.1㎡(折合约286.66亩),规划建筑面积约*㎡。园区生态环境提升工程主要包括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和三江营村环境整治工程。 | |||
其他措施: 施工期间,机械设备、运输车辆等排放的废气、以及机械运转、运输车辆行驶等施工活动引起的扬尘,使环境区域及其周边、场外道路两侧的环境空气质量下降,项目正常运营后无大气污染排放源,对环境空气无影响。为减少施工扬尘、粉尘,采取洒水除尘的方法控制道路和工程区内扬尘和粉尘。 | |||
生活污水 其他措施: 在项目区域内设立废水收集和处理系统,在项目施工临时生活区附近,设置一套生活污水处理成套设备,处理生活污水。 | |||
有环保措施: 禁止不符合国家噪声排放标准的机械进入工区、采用高性能、低噪声的设备保持施工机械和车辆的良好状态,合理安排作业时间,杜绝野蛮装卸和任意鸣号。 | |||
有环保措施: 设立环保机构,施工期的环保职责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共同承担,接受有关部门对实施期间的环保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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