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洛阳上工强生堂制药有限公司嵩县生产基地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关于洛阳上工强生堂制药有限公司嵩县生产基地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嵩环审表(2023)24号
关于洛阳上工强生堂制药有限公司嵩县生产基地(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根据洛阳 (略) 编制的《洛阳上 (略) 嵩县生产基地(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 的分析结论和专家技术函审意见,原则批准该项目的《报告表》,同意该项目按相关规定报批建设。
该项目位于嵩县田湖镇田湖园区经二路九号,主要产品为中成药(玉金方、板蓝根)、丸剂、食品、保健食品、医药用品。
总投资2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09万元。主要建设前处理提取车间、提取车间、固体制剂车间、仓库、办公楼及研发中心等。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嵩县产业集聚区田湖园区的总体规划。
二、建设单位要全面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重点要求如下:
1、施工期要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开周围环境对噪声的敏感时间,夜间禁止施工;使用低噪音设备,防止噪声扰民;车辆出入现场时应低速、禁鸣。
2、废气污染防治。前处理提取车间粉尘由集气罩收集,经管道引入1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最终通过一根2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前处理提取车间*醇废气经管道引至1套水喷淋塔处理后通过1 根25米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提取车间粉尘经集气罩收集,由管道引入1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最终通过一根25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提取车间*醇废气经管道引至1套水喷淋塔处理后通过1 根25米高的排气筒(DA004)排放。固体制剂车间片剂、胶囊剂、颗粒剂、散剂类中药生产线粉尘经集气罩收集,由管道引入2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最终通过一根25米高排气筒(DA005)排放;丸剂生产线粉尘经集气罩收集,由管道引入1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最终通过一根25米高排气筒(DA006)排放。保健食品生产线粉尘经集气罩收集,由管道引入2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最终通过一根25米高排气筒(DA007)排放;污染物排放要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2标准要求。食品生产线粉尘经集气罩收集,由管道引入1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最终通过一根25米高排气筒(DA008)排放;艾草制品生产线粉尘经集气罩收集,由管道引入1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最终通过一根25米高排气筒(DA009)排放;颗粒物排放要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26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4t/h的燃气锅炉废气经低氮燃烧器处理后,最终通过一根8米高的排气筒(DA010)排放;6t/h的燃气锅炉废气经低氮燃烧器处理后,最终通过一根8米高的排气筒(DA011)排放;污染物排放要满足《 (略)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表1要求。污水处理站恶臭废气收集后经1套生物除臭塔处理,最终通过一根15米高的排气筒(DA012)排放;污染物排放要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2标准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油烟排放要满足《 (略) 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41/1604-2018)中型规模要求。
3、废水污染防治。纯水制备浓盐水、锅炉排污水经厂区总排放口排放;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与生产废水一起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最终经园区污水管网进入田湖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污水总排口各污染因子要满足《中药类制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6-2008)表2标准要求,且满足田湖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4、噪声污染防治。粉碎机、混合机、引风机等高噪音机械设备运行噪声采取基础减震、加装安装隔声罩等措施,厂界噪声要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4类标准要求。
5、固废污染防治。药渣在药渣堆场暂存后外运做有机肥料,滤渣、废边角料、磁疗贴、废包装材料、除尘灰集中收集后外售,不合格原材料、废离子交换树脂、废反渗透膜分类收集暂存由原厂家回收,艾草不合格品分类收集暂存后回用于生产,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要求,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实验废液及容器、失效过期、不合格药品、精馏残液等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危废间要采取防风、防雨、防晒、防渗、防漏、防腐等防治措施;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6、风险防范及地下防渗措施。按照环评要求,做好分区防渗,配置消防器材,对设施定期检查等。
三、该项目涉及国土、林业、规划、安监、文物保护等事项,以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意见为准。如本项目占用地因规划需要或规划变更,需要项目搬迁的,本项目应无条件搬迁。
四、你单位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垂询。
五、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等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
六、项目建设完成后,应对项目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七、 (略) 颁布新的国家或地方标准,项目执行新的标准。
八、嵩县环境监察大队负责本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监督项目“三同时”的落实。
2023年11月9日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地址: (略) 嵩县环保局
邮编:*
联系电话:0379-*
抄送:环境监察大队、洛阳 (略)
嵩环审表(2023)24号
关于洛阳上工强生堂制药有限公司嵩县生产基地(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根据洛阳 (略) 编制的《洛阳上 (略) 嵩县生产基地(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 的分析结论和专家技术函审意见,原则批准该项目的《报告表》,同意该项目按相关规定报批建设。
该项目位于嵩县田湖镇田湖园区经二路九号,主要产品为中成药(玉金方、板蓝根)、丸剂、食品、保健食品、医药用品。
总投资2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09万元。主要建设前处理提取车间、提取车间、固体制剂车间、仓库、办公楼及研发中心等。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嵩县产业集聚区田湖园区的总体规划。
二、建设单位要全面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重点要求如下:
1、施工期要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开周围环境对噪声的敏感时间,夜间禁止施工;使用低噪音设备,防止噪声扰民;车辆出入现场时应低速、禁鸣。
2、废气污染防治。前处理提取车间粉尘由集气罩收集,经管道引入1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最终通过一根2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前处理提取车间*醇废气经管道引至1套水喷淋塔处理后通过1 根25米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提取车间粉尘经集气罩收集,由管道引入1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最终通过一根25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提取车间*醇废气经管道引至1套水喷淋塔处理后通过1 根25米高的排气筒(DA004)排放。固体制剂车间片剂、胶囊剂、颗粒剂、散剂类中药生产线粉尘经集气罩收集,由管道引入2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最终通过一根25米高排气筒(DA005)排放;丸剂生产线粉尘经集气罩收集,由管道引入1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最终通过一根25米高排气筒(DA006)排放。保健食品生产线粉尘经集气罩收集,由管道引入2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最终通过一根25米高排气筒(DA007)排放;污染物排放要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2标准要求。食品生产线粉尘经集气罩收集,由管道引入1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最终通过一根25米高排气筒(DA008)排放;艾草制品生产线粉尘经集气罩收集,由管道引入1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最终通过一根25米高排气筒(DA009)排放;颗粒物排放要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26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4t/h的燃气锅炉废气经低氮燃烧器处理后,最终通过一根8米高的排气筒(DA010)排放;6t/h的燃气锅炉废气经低氮燃烧器处理后,最终通过一根8米高的排气筒(DA011)排放;污染物排放要满足《 (略)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表1要求。污水处理站恶臭废气收集后经1套生物除臭塔处理,最终通过一根15米高的排气筒(DA012)排放;污染物排放要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2标准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油烟排放要满足《 (略) 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41/1604-2018)中型规模要求。
3、废水污染防治。纯水制备浓盐水、锅炉排污水经厂区总排放口排放;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与生产废水一起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最终经园区污水管网进入田湖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污水总排口各污染因子要满足《中药类制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6-2008)表2标准要求,且满足田湖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4、噪声污染防治。粉碎机、混合机、引风机等高噪音机械设备运行噪声采取基础减震、加装安装隔声罩等措施,厂界噪声要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4类标准要求。
5、固废污染防治。药渣在药渣堆场暂存后外运做有机肥料,滤渣、废边角料、磁疗贴、废包装材料、除尘灰集中收集后外售,不合格原材料、废离子交换树脂、废反渗透膜分类收集暂存由原厂家回收,艾草不合格品分类收集暂存后回用于生产,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要求,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实验废液及容器、失效过期、不合格药品、精馏残液等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危废间要采取防风、防雨、防晒、防渗、防漏、防腐等防治措施;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6、风险防范及地下防渗措施。按照环评要求,做好分区防渗,配置消防器材,对设施定期检查等。
三、该项目涉及国土、林业、规划、安监、文物保护等事项,以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意见为准。如本项目占用地因规划需要或规划变更,需要项目搬迁的,本项目应无条件搬迁。
四、你单位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垂询。
五、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等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
六、项目建设完成后,应对项目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七、 (略) 颁布新的国家或地方标准,项目执行新的标准。
八、嵩县环境监察大队负责本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监督项目“三同时”的落实。
2023年11月9日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地址: (略) 嵩县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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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379-*
抄送:环境监察大队、洛阳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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