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秀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办事指南
金秀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事项类别:公共服务事项
受理机构及审批机构:金秀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服务对象:行政机关、事业法人
设定依据:《 (略) 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 (略) 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央预算内直接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中共中央 (略) 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
受理条件: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正式运行的通知》(发改投资〔2017〕19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投资项目在线并联审批监管平台运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6号)自2017年2月1日起,除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外,项目审批、核准、备案以及所涉及的各类审批事项都必须通过在线平台办理,各级政府有关部门统一使用在线平台生成的项目代码办理相关手续。 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1)由相应工程咨询资格的机构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2)由相应工程咨询资格的机构出具的评估意见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审查意见; (3)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 (略) 规 (略)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建设选址意见书(仅指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 (略) 规划区域内的投资项目); (4)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用地(用海)预审意见或土地权属证明; (5)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或项目业主提供的节能报告(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满1000吨标准煤,且年电力消费量不满500万千瓦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以及《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行业目录》(发改环资〔2017〕1975号)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可不编制单独的节能报告,可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对项目能源利用情况、节能措施情况和能效水平进行分析); (6)有关地方配套、企业自筹及金融机构出具的筹资、贷款承诺书; (7)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出具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 (8)移民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移民安置规划报告审查意见(适用于新建大中水库项目); (9)项目建设内容凡是有部门、行业性应急信息平台建设内容的,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或项目实施方案批复环节须增加自治区应急办对应急信息平台部分的审查意见。 属国家网络与信息安全基础设施工程即国家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性质的项目,按照发改高技〔2013〕732号文件有关规定进行审批管理,相关要求不公开。事前请联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高技术产业处,当面告知。 申报批复事项所要求备齐的文件和材料将随国家和自治区发布的新规适时进行补充或调整。 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行业规划、产业政策、行业准入标准、土地利用总 (略) 总体规划,符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地区布局合理。
申报所需材料:
项目单位申请项目代码(已有项目代码的,可不用再申请)。在广西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http://**)在右上角用户中心注册账号(已有账号、密码,直接输入,不用再注册)并登录系统→选择“首页”→选择“审批类项目申报(政府审批项目)”→选择“按地域”→选择“ (略) ”→选择“金秀瑶族自治县”→按投资项目审批,根据项目类型选择相应栏开始申报→在线填写项目相关信息并提交→主管部门预审通过,获得项目代码→平台申报成功后,即可向县发改局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材料
(1)办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的申请文;
(2)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或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安排资金的通知文件、纳入国家、自治区、市或县级建设规划的项目,提供文件;
(3)由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4)由相应工程咨询资格的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或行业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5)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仅指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项目,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明确可不进行用地预审的情形除外);
(6)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满1000吨标准煤,且年电力消费量不满500万千瓦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以及《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行业目录》(发改环资〔2017〕1975号)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可不编制单独的节能报告,可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对项目能源利用情况、节能措施情况和能效水平进行分析);
(7)资金来源落实情况材料;
(8)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出具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符合可以不做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条件的除外注[2]);
办理方式:
1.现场办:直接到金秀瑶族自治县金秀镇金桐大道4号政务服务中心金秀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A02号发改综合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网上办: (略) 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平台http://**:8099/icity/public/index)上传项目电子版材料进行网上申报。
办理流程:申请人提出申请→窗口受理或告知补正材料或不予受理→事项承办人提出审查意见→单位负责人作出同意或不同意决定→窗口通知申请人领取决定书
办结时限:法定30个工作日,承诺2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免费。
结果送达:到金秀瑶族自治县金秀镇金桐大道4号政务服务中心金秀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A02号发改综合窗口取件或邮寄送达。
办理时间:工作日 9:00-12:00、13:30-16:30
办理地址:金秀瑶族自治县金秀镇金桐大道4号政务服务中心金秀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A02号发改综合窗口。
咨询电话:0772-*
投诉电话:0772-*(县政务中心)、0772-*
办理进度查询:
1.电话查询: 0772-*
2.网上查询: http://**
3.现场查询:金秀瑶族自治县金秀镇金桐大道4号政务服务中心金秀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A02号发改综合窗口。
注释:
[1]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的, 可以不做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一)项目建设不涉及征地拆迁;(二)在历史上没有与相关利益主体因土地权属等发生矛盾或冲突;(三)项目建设与相关利益主体不会因日照权、噪音、电磁辐射、光污染、空气污染、心理排斥、水污染以及其他社会稳定风险源等单一或多因素产生矛盾或冲突。
关联文件:
事项名称: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事项类别:公共服务事项
受理机构及审批机构:金秀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服务对象:行政机关、事业法人
设定依据:《 (略) 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 (略) 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央预算内直接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中共中央 (略) 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
受理条件: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正式运行的通知》(发改投资〔2017〕19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投资项目在线并联审批监管平台运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6号)自2017年2月1日起,除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外,项目审批、核准、备案以及所涉及的各类审批事项都必须通过在线平台办理,各级政府有关部门统一使用在线平台生成的项目代码办理相关手续。 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1)由相应工程咨询资格的机构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2)由相应工程咨询资格的机构出具的评估意见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审查意见; (3)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 (略) 规 (略)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建设选址意见书(仅指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 (略) 规划区域内的投资项目); (4)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用地(用海)预审意见或土地权属证明; (5)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或项目业主提供的节能报告(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满1000吨标准煤,且年电力消费量不满500万千瓦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以及《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行业目录》(发改环资〔2017〕1975号)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可不编制单独的节能报告,可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对项目能源利用情况、节能措施情况和能效水平进行分析); (6)有关地方配套、企业自筹及金融机构出具的筹资、贷款承诺书; (7)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出具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 (8)移民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移民安置规划报告审查意见(适用于新建大中水库项目); (9)项目建设内容凡是有部门、行业性应急信息平台建设内容的,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或项目实施方案批复环节须增加自治区应急办对应急信息平台部分的审查意见。 属国家网络与信息安全基础设施工程即国家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性质的项目,按照发改高技〔2013〕732号文件有关规定进行审批管理,相关要求不公开。事前请联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高技术产业处,当面告知。 申报批复事项所要求备齐的文件和材料将随国家和自治区发布的新规适时进行补充或调整。 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行业规划、产业政策、行业准入标准、土地利用总 (略) 总体规划,符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地区布局合理。
申报所需材料:
项目单位申请项目代码(已有项目代码的,可不用再申请)。在广西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http://**)在右上角用户中心注册账号(已有账号、密码,直接输入,不用再注册)并登录系统→选择“首页”→选择“审批类项目申报(政府审批项目)”→选择“按地域”→选择“ (略) ”→选择“金秀瑶族自治县”→按投资项目审批,根据项目类型选择相应栏开始申报→在线填写项目相关信息并提交→主管部门预审通过,获得项目代码→平台申报成功后,即可向县发改局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材料
(1)办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的申请文;
(2)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或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安排资金的通知文件、纳入国家、自治区、市或县级建设规划的项目,提供文件;
(3)由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4)由相应工程咨询资格的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或行业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5)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仅指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项目,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明确可不进行用地预审的情形除外);
(6)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满1000吨标准煤,且年电力消费量不满500万千瓦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以及《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行业目录》(发改环资〔2017〕1975号)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可不编制单独的节能报告,可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对项目能源利用情况、节能措施情况和能效水平进行分析);
(7)资金来源落实情况材料;
(8)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出具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符合可以不做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条件的除外注[2]);
办理方式:
1.现场办:直接到金秀瑶族自治县金秀镇金桐大道4号政务服务中心金秀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A02号发改综合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网上办: (略) 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平台http://**:8099/icity/public/index)上传项目电子版材料进行网上申报。
办理流程:申请人提出申请→窗口受理或告知补正材料或不予受理→事项承办人提出审查意见→单位负责人作出同意或不同意决定→窗口通知申请人领取决定书
办结时限:法定30个工作日,承诺2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免费。
结果送达:到金秀瑶族自治县金秀镇金桐大道4号政务服务中心金秀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A02号发改综合窗口取件或邮寄送达。
办理时间:工作日 9:00-12:00、13:30-16:30
办理地址:金秀瑶族自治县金秀镇金桐大道4号政务服务中心金秀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A02号发改综合窗口。
咨询电话:0772-*
投诉电话:0772-*(县政务中心)、0772-*
办理进度查询:
1.电话查询: 0772-*
2.网上查询: http://**
3.现场查询:金秀瑶族自治县金秀镇金桐大道4号政务服务中心金秀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A02号发改综合窗口。
注释:
[1]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的, 可以不做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一)项目建设不涉及征地拆迁;(二)在历史上没有与相关利益主体因土地权属等发生矛盾或冲突;(三)项目建设与相关利益主体不会因日照权、噪音、电磁辐射、光污染、空气污染、心理排斥、水污染以及其他社会稳定风险源等单一或多因素产生矛盾或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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