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生态环境局台州湾新区高新区分局2023年11月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持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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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生态环境局台州湾新区高新区分局2023年11月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持盛

项目名称

环评单位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略) 年产70万套塑料桶技改项目

浙江 (略)

台州湾新区开发大道东段2880号1幢3号

(略)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采用拌料、注塑/吹塑、丝网印刷等,主要产品及规模为年产70万套塑料桶。

附件

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经总排口纳管排放。

废气:设置单独车间用于破碎工序,使用密闭型破碎机,并在破碎机投料口设置挡尘帘,破碎时关闭门窗。

固废:废包装袋属于一般工业固废,出售相关企业综合利用;废油桶、废液压油、废油墨桶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安全处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噪声:①在设计和设备采购阶段下,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从源头上控制噪声源强;②合理布置车间布局;③高噪声设备底部设置减震垫减振;④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⑤企业在进行生产时关闭门窗,夜间不生产。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11月8日至2023年11月15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台州湾新区(高新区)分局

联系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南大道东段9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承诺书.doc


项目名称

环评单位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略) 年产70万套塑料桶技改项目

浙江 (略)

台州湾新区开发大道东段2880号1幢3号

(略)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采用拌料、注塑/吹塑、丝网印刷等,主要产品及规模为年产70万套塑料桶。

附件

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经总排口纳管排放。

废气:设置单独车间用于破碎工序,使用密闭型破碎机,并在破碎机投料口设置挡尘帘,破碎时关闭门窗。

固废:废包装袋属于一般工业固废,出售相关企业综合利用;废油桶、废液压油、废油墨桶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安全处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噪声:①在设计和设备采购阶段下,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从源头上控制噪声源强;②合理布置车间布局;③高噪声设备底部设置减震垫减振;④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⑤企业在进行生产时关闭门窗,夜间不生产。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11月8日至2023年11月15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台州湾新区(高新区)分局

联系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南大道东段9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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