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204泊位苯水路出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批准公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204泊位苯水路出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中国 (略) 九江分公司204泊位苯水路出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9日-2023年11月15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2-*
通讯地址: (略) 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九瑞大道188号(*)
项目名称 | 中国 (略) 九江分公司204泊位苯水路出厂项目 |
建设地点 | 本项目位于九江港城东港区琵琶湖作业区(地理坐标为E116°3"43.76",N29°45"35.58")。 |
建设单位 | 中国 (略) 九江分公司 |
环评机构 | 江西 (略) |
建设项目 概况 | 本项目主要涉及第二油品码头204泊位的调整,属于改扩建工程,工程调整内容主要有:①取消重整料进厂;②增加MTBE进厂改造:利旧重整料进厂管线(DN250)及流量计等;在厂库路围墙内MTBE进厂管线上设置1台DN250紧急切断阀。利用424-2线(原重整料进厂管线)与312线连通,用做204泊位MTBE进厂。③新增*苯进厂:利旧第二油品码头5#码头204泊位轻石脑油出厂线(DN200),将*苯自码头输送至罐-305、306,码头处增设单向阀。④新增苯水路出厂:利旧第二油品码头204泊位有机热载体出厂线(DN200),将苯自苯储罐输送至码头,自苯公路出厂线接DN200管线至有机热载体出厂线。⑤新增轻石脑油出厂:依托现有醚后碳四管道出厂。⑥减少苯*烯出厂、异辛烷由出厂改为进厂、减少混合二*苯进厂、减少有机热载体油出厂。⑦204泊位主体结构保持不变,拟在该泊位趸船设置专门的消能设施。 第二油品码头204泊位货物调整方案:取消204泊位重整料进厂;MTBE由204泊位进厂10万吨调整为由204泊位MTBE进厂23万吨;新增*苯6万吨自第二油品码头204泊位进厂;新增苯15万吨自第二油品码头204泊位出厂;新增5万吨轻石脑油自204泊位出厂;204泊位混合二*苯由现有的16.9万吨进厂调整为10万吨进厂,204泊位苯*烯由现有的7.2万吨出厂调整为7万吨出厂;204泊位异辛烷由原来的10万吨出厂调整为6万吨进厂;204泊位有机热载体油出厂由原来的10万吨出厂调整为1万吨出厂。 第二油品码头204泊位趸船新增专门的消能设施方案:在趸船上、下游端内侧各布置1座撑杆墩,撑杆墩距离趸船内舷水平距离43m,与趸船内舷分别通过1榀43×5m钢撑杆连接。2根钢撑杆与趸船衔接处,在趸船上分别增设钢撑杆支撑平台(牛腿),平面尺寸2.3×1.35m;支撑平台上方钢撑杆与船体衔接处设橡胶护舷。其他总平面布置保持现状不变。 本工程年作业天数为330天。本次改扩建项目不新增工作人员;依托码头区现有配备必要的工作人员,营运天数330天,作业班制按三班考虑,总定员为22人(不包括罐区人员)。本项目总投资为4089.45万元,其中评价提出的环保投资为210万元,占总投资的5.14%。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环境影响预测 1、地表水影响预测 根据《 (略) 港口航运管理局九江海事 (略) 靠港作业船舶污染物免费接收的通告》中相关要求码头需接收到港船舶的生活污水和油污水,本项目第二油品码头到港船舶生活污水产生量1104t/a(日最大产生量6.0t/d);项目第二油品码头到港船舶舱底油污水产生量1030t/a(日最大产生量5.6t/d);本项目码头不另新增废水量,仅废水性质发生变化,调整后项目第二油品码头冲洗废水及初期雨水产生量分别为8.06m3/次(1330.6t/a),58.3m3/次(2915t/a),与到港船舶舱底油污水(1030t/a)一并经趸船上设有的污水收集坎收集,流入趸船总容积为180m3生产废水收集箱,由现有管道泵送入九江石化污水处理厂,码头生活污水(1.76t/d,580.8t/a)和到港船舶生活污水(1104t/a)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预处理后一起由现有管道泵送入九江石化污水处理厂,以上所有废水均依托九江石化污水处理厂含油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尾水回用于九江石化生产,不外排。根据《水运工程环境保护设计规范》(JTS149-2018),趸船生产废水收集箱收集容积应取收集区域冲洗废水及初期雨水计算结果的较大值,本项目生产废水收集箱设计容积为90m3,满足设计规范要求。本项目含油污水和生活污水水质符合九江石化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废水排放量小于污水处理厂的余量,可以满足本工程废水的处理要求。项目无废水排放正常工况下不会对地表水造成影响。 2、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根据环评报告预测,项目新增污染源正常排放下污染物短期浓度贡献值最大浓度占标率均小于100%;新增污染源正常排放下污染物年均浓度贡献值最大浓度占标率均小于30%;新增污染源正常排放下污染物叠加区域削减污染源、在建污染源及环境现状值后,短期浓度、保证率日平均质量浓和年平均质量浓度均能符合环境质量标准。 本项目第二油品码头204泊位卫生防护距离提级后为200米(第二油品码头204泊位边界起以外200m范围)。第二油品码头204泊位现有设置的卫生防护距为100m小于本项目200m,因此本项目最终防护距离设置在考虑现有项目防护距离的设置情况下最终确定为:第二油品码头204泊位边界起以外200m范围。 从项目选址情况看,距离第二油品码头最近的敏感点为其西南面约550m的中铁九桥社区,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无居民、学校等敏感点,能够满足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 3、噪声影响预测 本工程建成后,项目第二油品码头不新增高噪声设备,现有北场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的要求,其余场界噪声均能满足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因此本项目对周边声环境影响不大。 4、固废影响分析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含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与危险固体废物,均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妥善处理,不外排,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二、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防治措施 (1)有组织工艺废气 本项目第二油品码头除轻石脑油、苯*烯之外装船废气采用“低温柴油吸收+膜分离+吸附”油气治理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1#)排放;第二油品码头苯*烯装船废气经移动式苯*烯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2#)排放;第二油品码头轻石脑油装船废气经密闭收集后接入瓦斯返回线进入石化厂区回用不外排。本项目有组织废气经相应油气处理装置处理后,苯*烯、二*苯、苯的排放均能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中的排放标准限值,TVOC排放能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2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6/1101.2-2019)中的排放标准限值,非*烷总烃去除效率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中的相关要求(≥95%),非*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2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6/1101.2-2019)中的排放标准限值。 (3)无组织废气 ①货接卸完毕后,立即对管线进行清扫,减少管道中残存的物料滴漏,降低无组织废气排放。 ②加强装卸作业现场管理,制定有效的装卸作业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物料滴漏量。如:装卸作业前检查管线密封性,杜绝跑冒滴漏,确保拆卸软管中无残留物料等,减少装卸过程中因物料跑冒滴漏而产生的物料挥发废气。 ③控制装船排放的废气:装船时严禁开仓作业,尽量降低装船过程废气排放量。 ④采用优质产品与材料,确保阀门、法兰片、管道之间的密封,尽量避免意外泄漏事故造成的污染。 ⑤控制装卸速率。针对装船过程气体挥发以及物料输液泵滴漏散发的化学品气体及油品,在装船时控制泵压,以控制装船速率,使液面缓缓上升,减少液体飞溅,减少装船过程中化学物质的挥发。 ⑥化工管线均设置紧急切断装置,以快速控制可能发生的突发泄漏事故。 ⑦加强管理,严格制定码头装卸操作规程,定期检查管道和阀门的工作状况,保证系统安全运行。 ⑧尽量采用岸电形式为靠港船舶提供能量,避免船舶辅机燃油过程带来的污染影响。 确保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处TVOC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2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6/1101.2-2019排放限值要求;SO2和NOX等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限值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中排放标准要求,*醇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3中的排放限值,苯*烯无组织排放满足《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中排放标准值。 2、废水防治措施 (1)到港船舶舱底含油污水及生活污水处理处置方式 根据《 (略) 港口航运管理局九江海事 (略) 靠港作业船舶污染物免费接收的通告》中相关要求:港口经营人需接收到港船舶的生活污水和油污水,因此本项目到港船舶生活污水纳入本码头生活污水经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装置预处理后一并依托九江石化污水处理厂含油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到港船舶油污水纳入码头工程含油废水依托九江石化污水处理厂含油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经处理后回用于九江石化生产,不外排。 (2)码头生活污水、冲洗废水、初期雨水处理措施 本项目不新增码头生活污水、码头冲洗废水及初期雨水产生量,仅性质发生变化,即项目完成后含油废水总量与现有一致仍为66.36m3/次,其中码头冲洗废水及初期雨水产生量分别为8.06m3/次,58.3m3/次。经趸船上设有的污水收集坎收集,流入趸船生产废水收集箱,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和含油污水由现有管道泵送入九江石化污水处理厂,依托九江石化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处理工艺为“隔油池+斜板除油+两级气浮+A/O+PACT生化池”,尾水回用于九江石化生产,不外排。 3、噪声防治措施 ①加强机械保养维修,保持正常运行、正常运转,降低噪声产生量;②维持设备处理良好运转状态,避免因设备运转不正常时造成的厂界噪声超标。合理安排装卸作业,避免噪声设备同时运转;③加强船岸协调,尽量减少船舶鸣笛次数;④在辅建区空地加强绿化工作,充分利用距离衰减和草丛、树木的吸声作用降噪。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①到港船舶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 (略) 港口航运管理局九江海事 (略) 靠港作业船舶污染物免费接收的通告》中相关要求:本码头应接收来港船舶的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到港船舶保养固体废物应委托有相应处置资质的单位接收处理。 ②生活垃圾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③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本工程产生的危险废物为机械维修过程产生废机油及水体油污处理产生的废油毡,废气处理过程产生的废活性炭和油气处理废膜。本工程废机油送九江石化回炼,废活性炭送石化厂区活性炭再生系统进行吸附剂(活性炭)再生,废油毡、油气处理废膜于九江石化危废暂存场暂存,定期交由有相应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5、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①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采取主动控制和被动控制相结合的措施。从源头控制,主要为针对油输送管廊沿线地面等特殊建筑采取防渗措施,防止和降低污染物跑、冒、滴、漏,将污染物泄漏的环境风险事故降到最低程度。 ②本项目为石油液体化工码头项目,根据项目特点,本次环评将*域管线(法兰和阀门处)作为项目重点污染防治区;油气处理装置作为一般污染防治区;其他区域为非污染区。 ③项目应按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规范要求,制定地下水污染应急预案,并在发现地下水受到污染时立刻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应急措施阻止污染扩散,防止周边居民人体健康及生态环境受到影响。 6、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①加强工程区域硬化地面、输送管道、废水收集池完整性检查。建立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定期对重点区域、重点设施开展隐患排查。发现污染隐患的应当制定整改方案,及时采取技术、管理措施消除隐患。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建立档案。 ②输送管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设计,建设和安装有关防腐蚀、防泄漏设施,做好防腐防渗,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土壤。 ③在隐患排查、监测等活动中发现工程用地土壤存在污染迹象的,应当排查污染源,查明污染原因,采取措施防止新增污染,并参照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相关办法要求及时开展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调查与风险评估,根据调查与风险评估结构采取风险管控或修复等措施。 ④突发环境事件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应当采取应急措施避免或减少土壤污染;应急结束后,应当立即组织开展环境影响和损失评估工作,评估认为需要开展治理与修复的,应当制定并落实污染土壤治理和修复方案。 ⑤按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定期开展土壤监测,重点监测存在污染隐患的区域和设施周边的土壤,监测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开。 7、生态保护与恢复措施 (1)水生生物保护措施 ①繁殖期避让,优化施工工艺;②开展施工期、运营期环境监督及管理;③水生生物监测;④珍稀水生保护物种保护;⑤开展水域生态修复;⑥江豚监测;⑦运营期间,对渔民、附近居民、航运船只等进行宣传,并鼓励他们参与保护区的管理、监督工作,严防污染事故的发生并杜绝非法捕捞,运营过程中应严禁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和含油废水的任意排放。 (2)*生生态保护措施 ①避免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对当地植被的碾压,避免扬尘、施工废水及生活污水对区域土壤的污染;②施工作业区设置生态保护警示牌;③对表土集中堆放和保存,并用于工程区的迹地恢复;④工程完工后尽快做好生态环境的恢复工作,对施工场地等施工迹地及时加盖覆土,种植本地土著植物品种,以灌、草结合的方式,尽快恢复临时占地区的植被,以尽量减少生境破坏对动物的不利影响。 8、风险防范措施 (1)交通事故预防措施 ①在码头附近区域配备必要的导助航等安全保障设施;②推进船舶交通管理系统(VTS)建设;③加强航道内船舶交通秩序的管理。 (2)装卸事故防范措施 ①工程设计均应对照有关规范进行逐项核实,从工程设计上确保工程运营后的安全;②加强设备设施的保养和定期维护以确保其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③对码头装卸、泵房等可能产生泄漏的危险场区环境空气中可燃气体及有毒气体的检测报警等监测与控制功能;④严格码头装卸作业流程;⑤在船舶装卸作业区永久布设围油栏,配备的机械收油机、吸油拖栏及吸附材料等。 (3)消防废水收集处理系统 消防废水通过趸船污水收集坎、生产废水收集箱收集,其中趸船四周设置用于收集事故废水及消防废水的围堰,围堰收集面积约1260m2,收集坎高度约30cm,收集容积为378m3,生产废水收集箱容积为90m3,废水箱内配有一台自吸式污水泵,将废水箱收集的消防废水泵回后方九江石化污水处理厂处理。 (4)事故应急措施 ①溢油事故应急防范措施 在船舶靠泊码头作业时,对开敞水域进行包围式敷设法,由工作船布设围油栏,将码头及船舶包围起来,然后再进行装卸作业。一旦发生溢液事故,溢液将被诱导集中并回收。码头工作船上配置收油机和储油罐,将收集的油污水输送至后方库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②化学品应急泄露措施 一旦发现*苯、苯等危险化学品管线发生泄漏情况,应协助操作人员,立即通知油品停泵,关闭引桥口和操作平台快速切断阀阀门,减少泄漏。在管廊*苯、苯等危险化学品泄漏处,用泡沫进行覆盖。使用消防砂对溢出的*苯、苯等危险化学品进行覆盖或载截留围堵,收集后送危险存储区处置,对污染场地进行洗消。同时疏散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污染区,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好防毒面具,穿一般消防防护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在确保安全情况下堵漏。 (5)风险事故时对敏感目标的保护措施 污染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通知并协助保护目标采取保护对策,及时报告相关主管部门,并采取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 (6)应急预案 在码头出现和可能出现事故溢油时,码头区调度室及值班人员应视溢油程度需要快速向应急小组报告。应急小组在接到事故现场人员报告后,迅速组织技术评估人员立即评估溢油规模,预计溢油漂移趋势及对码头下游水厂取水口造成影响,初步确定应急方案。经过溢油事故初始评估后,应急小组组长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若溢油事故规模较小,码头人员、设备具备处理的能力,应立即组织人员、调用设备进行处理,若码头人员、设备不具备处理的能力,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九江石化目前已编制了九江石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码头改造工程完成后,应对码头应急预案进行补充完善,将本次改造内容纳入到码头应急预案管理当中。 |
公众参与情况 | 本次公众参与采取了在项目附近张贴环境信息公告、九江石化官网上公示、报纸公示等方式,在项目公示期间,没有公众提出反对意见。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中国 (略) 九江分公司204泊位苯水路出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9日-2023年11月15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2-*
通讯地址: (略) 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九瑞大道188号(*)
项目名称 | 中国 (略) 九江分公司204泊位苯水路出厂项目 |
建设地点 | 本项目位于九江港城东港区琵琶湖作业区(地理坐标为E116°3"43.76",N29°45"35.58")。 |
建设单位 | 中国 (略) 九江分公司 |
环评机构 | 江西 (略) |
建设项目 概况 | 本项目主要涉及第二油品码头204泊位的调整,属于改扩建工程,工程调整内容主要有:①取消重整料进厂;②增加MTBE进厂改造:利旧重整料进厂管线(DN250)及流量计等;在厂库路围墙内MTBE进厂管线上设置1台DN250紧急切断阀。利用424-2线(原重整料进厂管线)与312线连通,用做204泊位MTBE进厂。③新增*苯进厂:利旧第二油品码头5#码头204泊位轻石脑油出厂线(DN200),将*苯自码头输送至罐-305、306,码头处增设单向阀。④新增苯水路出厂:利旧第二油品码头204泊位有机热载体出厂线(DN200),将苯自苯储罐输送至码头,自苯公路出厂线接DN200管线至有机热载体出厂线。⑤新增轻石脑油出厂:依托现有醚后碳四管道出厂。⑥减少苯*烯出厂、异辛烷由出厂改为进厂、减少混合二*苯进厂、减少有机热载体油出厂。⑦204泊位主体结构保持不变,拟在该泊位趸船设置专门的消能设施。 第二油品码头204泊位货物调整方案:取消204泊位重整料进厂;MTBE由204泊位进厂10万吨调整为由204泊位MTBE进厂23万吨;新增*苯6万吨自第二油品码头204泊位进厂;新增苯15万吨自第二油品码头204泊位出厂;新增5万吨轻石脑油自204泊位出厂;204泊位混合二*苯由现有的16.9万吨进厂调整为10万吨进厂,204泊位苯*烯由现有的7.2万吨出厂调整为7万吨出厂;204泊位异辛烷由原来的10万吨出厂调整为6万吨进厂;204泊位有机热载体油出厂由原来的10万吨出厂调整为1万吨出厂。 第二油品码头204泊位趸船新增专门的消能设施方案:在趸船上、下游端内侧各布置1座撑杆墩,撑杆墩距离趸船内舷水平距离43m,与趸船内舷分别通过1榀43×5m钢撑杆连接。2根钢撑杆与趸船衔接处,在趸船上分别增设钢撑杆支撑平台(牛腿),平面尺寸2.3×1.35m;支撑平台上方钢撑杆与船体衔接处设橡胶护舷。其他总平面布置保持现状不变。 本工程年作业天数为330天。本次改扩建项目不新增工作人员;依托码头区现有配备必要的工作人员,营运天数330天,作业班制按三班考虑,总定员为22人(不包括罐区人员)。本项目总投资为4089.45万元,其中评价提出的环保投资为210万元,占总投资的5.14%。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环境影响预测 1、地表水影响预测 根据《 (略) 港口航运管理局九江海事 (略) 靠港作业船舶污染物免费接收的通告》中相关要求码头需接收到港船舶的生活污水和油污水,本项目第二油品码头到港船舶生活污水产生量1104t/a(日最大产生量6.0t/d);项目第二油品码头到港船舶舱底油污水产生量1030t/a(日最大产生量5.6t/d);本项目码头不另新增废水量,仅废水性质发生变化,调整后项目第二油品码头冲洗废水及初期雨水产生量分别为8.06m3/次(1330.6t/a),58.3m3/次(2915t/a),与到港船舶舱底油污水(1030t/a)一并经趸船上设有的污水收集坎收集,流入趸船总容积为180m3生产废水收集箱,由现有管道泵送入九江石化污水处理厂,码头生活污水(1.76t/d,580.8t/a)和到港船舶生活污水(1104t/a)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预处理后一起由现有管道泵送入九江石化污水处理厂,以上所有废水均依托九江石化污水处理厂含油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尾水回用于九江石化生产,不外排。根据《水运工程环境保护设计规范》(JTS149-2018),趸船生产废水收集箱收集容积应取收集区域冲洗废水及初期雨水计算结果的较大值,本项目生产废水收集箱设计容积为90m3,满足设计规范要求。本项目含油污水和生活污水水质符合九江石化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废水排放量小于污水处理厂的余量,可以满足本工程废水的处理要求。项目无废水排放正常工况下不会对地表水造成影响。 2、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根据环评报告预测,项目新增污染源正常排放下污染物短期浓度贡献值最大浓度占标率均小于100%;新增污染源正常排放下污染物年均浓度贡献值最大浓度占标率均小于30%;新增污染源正常排放下污染物叠加区域削减污染源、在建污染源及环境现状值后,短期浓度、保证率日平均质量浓和年平均质量浓度均能符合环境质量标准。 本项目第二油品码头204泊位卫生防护距离提级后为200米(第二油品码头204泊位边界起以外200m范围)。第二油品码头204泊位现有设置的卫生防护距为100m小于本项目200m,因此本项目最终防护距离设置在考虑现有项目防护距离的设置情况下最终确定为:第二油品码头204泊位边界起以外200m范围。 从项目选址情况看,距离第二油品码头最近的敏感点为其西南面约550m的中铁九桥社区,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无居民、学校等敏感点,能够满足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 3、噪声影响预测 本工程建成后,项目第二油品码头不新增高噪声设备,现有北场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的要求,其余场界噪声均能满足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因此本项目对周边声环境影响不大。 4、固废影响分析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含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与危险固体废物,均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妥善处理,不外排,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二、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防治措施 (1)有组织工艺废气 本项目第二油品码头除轻石脑油、苯*烯之外装船废气采用“低温柴油吸收+膜分离+吸附”油气治理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1#)排放;第二油品码头苯*烯装船废气经移动式苯*烯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2#)排放;第二油品码头轻石脑油装船废气经密闭收集后接入瓦斯返回线进入石化厂区回用不外排。本项目有组织废气经相应油气处理装置处理后,苯*烯、二*苯、苯的排放均能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中的排放标准限值,TVOC排放能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2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6/1101.2-2019)中的排放标准限值,非*烷总烃去除效率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中的相关要求(≥95%),非*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2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6/1101.2-2019)中的排放标准限值。 (3)无组织废气 ①货接卸完毕后,立即对管线进行清扫,减少管道中残存的物料滴漏,降低无组织废气排放。 ②加强装卸作业现场管理,制定有效的装卸作业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物料滴漏量。如:装卸作业前检查管线密封性,杜绝跑冒滴漏,确保拆卸软管中无残留物料等,减少装卸过程中因物料跑冒滴漏而产生的物料挥发废气。 ③控制装船排放的废气:装船时严禁开仓作业,尽量降低装船过程废气排放量。 ④采用优质产品与材料,确保阀门、法兰片、管道之间的密封,尽量避免意外泄漏事故造成的污染。 ⑤控制装卸速率。针对装船过程气体挥发以及物料输液泵滴漏散发的化学品气体及油品,在装船时控制泵压,以控制装船速率,使液面缓缓上升,减少液体飞溅,减少装船过程中化学物质的挥发。 ⑥化工管线均设置紧急切断装置,以快速控制可能发生的突发泄漏事故。 ⑦加强管理,严格制定码头装卸操作规程,定期检查管道和阀门的工作状况,保证系统安全运行。 ⑧尽量采用岸电形式为靠港船舶提供能量,避免船舶辅机燃油过程带来的污染影响。 确保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处TVOC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2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6/1101.2-2019排放限值要求;SO2和NOX等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限值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中排放标准要求,*醇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3中的排放限值,苯*烯无组织排放满足《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中排放标准值。 2、废水防治措施 (1)到港船舶舱底含油污水及生活污水处理处置方式 根据《 (略) 港口航运管理局九江海事 (略) 靠港作业船舶污染物免费接收的通告》中相关要求:港口经营人需接收到港船舶的生活污水和油污水,因此本项目到港船舶生活污水纳入本码头生活污水经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装置预处理后一并依托九江石化污水处理厂含油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到港船舶油污水纳入码头工程含油废水依托九江石化污水处理厂含油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经处理后回用于九江石化生产,不外排。 (2)码头生活污水、冲洗废水、初期雨水处理措施 本项目不新增码头生活污水、码头冲洗废水及初期雨水产生量,仅性质发生变化,即项目完成后含油废水总量与现有一致仍为66.36m3/次,其中码头冲洗废水及初期雨水产生量分别为8.06m3/次,58.3m3/次。经趸船上设有的污水收集坎收集,流入趸船生产废水收集箱,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和含油污水由现有管道泵送入九江石化污水处理厂,依托九江石化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处理工艺为“隔油池+斜板除油+两级气浮+A/O+PACT生化池”,尾水回用于九江石化生产,不外排。 3、噪声防治措施 ①加强机械保养维修,保持正常运行、正常运转,降低噪声产生量;②维持设备处理良好运转状态,避免因设备运转不正常时造成的厂界噪声超标。合理安排装卸作业,避免噪声设备同时运转;③加强船岸协调,尽量减少船舶鸣笛次数;④在辅建区空地加强绿化工作,充分利用距离衰减和草丛、树木的吸声作用降噪。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①到港船舶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 (略) 港口航运管理局九江海事 (略) 靠港作业船舶污染物免费接收的通告》中相关要求:本码头应接收来港船舶的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到港船舶保养固体废物应委托有相应处置资质的单位接收处理。 ②生活垃圾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③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本工程产生的危险废物为机械维修过程产生废机油及水体油污处理产生的废油毡,废气处理过程产生的废活性炭和油气处理废膜。本工程废机油送九江石化回炼,废活性炭送石化厂区活性炭再生系统进行吸附剂(活性炭)再生,废油毡、油气处理废膜于九江石化危废暂存场暂存,定期交由有相应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5、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①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采取主动控制和被动控制相结合的措施。从源头控制,主要为针对油输送管廊沿线地面等特殊建筑采取防渗措施,防止和降低污染物跑、冒、滴、漏,将污染物泄漏的环境风险事故降到最低程度。 ②本项目为石油液体化工码头项目,根据项目特点,本次环评将*域管线(法兰和阀门处)作为项目重点污染防治区;油气处理装置作为一般污染防治区;其他区域为非污染区。 ③项目应按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规范要求,制定地下水污染应急预案,并在发现地下水受到污染时立刻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应急措施阻止污染扩散,防止周边居民人体健康及生态环境受到影响。 6、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①加强工程区域硬化地面、输送管道、废水收集池完整性检查。建立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定期对重点区域、重点设施开展隐患排查。发现污染隐患的应当制定整改方案,及时采取技术、管理措施消除隐患。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建立档案。 ②输送管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设计,建设和安装有关防腐蚀、防泄漏设施,做好防腐防渗,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土壤。 ③在隐患排查、监测等活动中发现工程用地土壤存在污染迹象的,应当排查污染源,查明污染原因,采取措施防止新增污染,并参照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相关办法要求及时开展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调查与风险评估,根据调查与风险评估结构采取风险管控或修复等措施。 ④突发环境事件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应当采取应急措施避免或减少土壤污染;应急结束后,应当立即组织开展环境影响和损失评估工作,评估认为需要开展治理与修复的,应当制定并落实污染土壤治理和修复方案。 ⑤按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定期开展土壤监测,重点监测存在污染隐患的区域和设施周边的土壤,监测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开。 7、生态保护与恢复措施 (1)水生生物保护措施 ①繁殖期避让,优化施工工艺;②开展施工期、运营期环境监督及管理;③水生生物监测;④珍稀水生保护物种保护;⑤开展水域生态修复;⑥江豚监测;⑦运营期间,对渔民、附近居民、航运船只等进行宣传,并鼓励他们参与保护区的管理、监督工作,严防污染事故的发生并杜绝非法捕捞,运营过程中应严禁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和含油废水的任意排放。 (2)*生生态保护措施 ①避免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对当地植被的碾压,避免扬尘、施工废水及生活污水对区域土壤的污染;②施工作业区设置生态保护警示牌;③对表土集中堆放和保存,并用于工程区的迹地恢复;④工程完工后尽快做好生态环境的恢复工作,对施工场地等施工迹地及时加盖覆土,种植本地土著植物品种,以灌、草结合的方式,尽快恢复临时占地区的植被,以尽量减少生境破坏对动物的不利影响。 8、风险防范措施 (1)交通事故预防措施 ①在码头附近区域配备必要的导助航等安全保障设施;②推进船舶交通管理系统(VTS)建设;③加强航道内船舶交通秩序的管理。 (2)装卸事故防范措施 ①工程设计均应对照有关规范进行逐项核实,从工程设计上确保工程运营后的安全;②加强设备设施的保养和定期维护以确保其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③对码头装卸、泵房等可能产生泄漏的危险场区环境空气中可燃气体及有毒气体的检测报警等监测与控制功能;④严格码头装卸作业流程;⑤在船舶装卸作业区永久布设围油栏,配备的机械收油机、吸油拖栏及吸附材料等。 (3)消防废水收集处理系统 消防废水通过趸船污水收集坎、生产废水收集箱收集,其中趸船四周设置用于收集事故废水及消防废水的围堰,围堰收集面积约1260m2,收集坎高度约30cm,收集容积为378m3,生产废水收集箱容积为90m3,废水箱内配有一台自吸式污水泵,将废水箱收集的消防废水泵回后方九江石化污水处理厂处理。 (4)事故应急措施 ①溢油事故应急防范措施 在船舶靠泊码头作业时,对开敞水域进行包围式敷设法,由工作船布设围油栏,将码头及船舶包围起来,然后再进行装卸作业。一旦发生溢液事故,溢液将被诱导集中并回收。码头工作船上配置收油机和储油罐,将收集的油污水输送至后方库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②化学品应急泄露措施 一旦发现*苯、苯等危险化学品管线发生泄漏情况,应协助操作人员,立即通知油品停泵,关闭引桥口和操作平台快速切断阀阀门,减少泄漏。在管廊*苯、苯等危险化学品泄漏处,用泡沫进行覆盖。使用消防砂对溢出的*苯、苯等危险化学品进行覆盖或载截留围堵,收集后送危险存储区处置,对污染场地进行洗消。同时疏散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污染区,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好防毒面具,穿一般消防防护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在确保安全情况下堵漏。 (5)风险事故时对敏感目标的保护措施 污染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通知并协助保护目标采取保护对策,及时报告相关主管部门,并采取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 (6)应急预案 在码头出现和可能出现事故溢油时,码头区调度室及值班人员应视溢油程度需要快速向应急小组报告。应急小组在接到事故现场人员报告后,迅速组织技术评估人员立即评估溢油规模,预计溢油漂移趋势及对码头下游水厂取水口造成影响,初步确定应急方案。经过溢油事故初始评估后,应急小组组长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若溢油事故规模较小,码头人员、设备具备处理的能力,应立即组织人员、调用设备进行处理,若码头人员、设备不具备处理的能力,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九江石化目前已编制了九江石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码头改造工程完成后,应对码头应急预案进行补充完善,将本次改造内容纳入到码头应急预案管理当中。 |
公众参与情况 | 本次公众参与采取了在项目附近张贴环境信息公告、九江石化官网上公示、报纸公示等方式,在项目公示期间,没有公众提出反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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