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泸市自然资规告〔2023〕25号
泸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泸市自然资规告〔2023〕2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 (略) 房地产管理法》、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三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略) 龙马潭区自然资源综合服务中心承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单位:平方米、年、%、万元/亩、万元 | |||||||||||||||||||
序 号 | 地块编号 (土地使用者) | 土地 坐落 | 规划设计要求 | 供地方案 | 备注 | ||||||||||||||
规划面积 (平方米) | 规划用地性质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 绿地率 (%) | 建筑高度 (米) | 供地方式 | 供地面积 (平方米) | 土地 用途 | 出让 年限 | 起始价(万元/亩) | 保证金(万元) | 付款方式 | 土地交付及 开竣工要求 | ||||||
1 | *-2023-C-011 | 龙马潭区石洞街道 | 89070(合133.605亩) | 二类工业用地 | ≤2.2 | ≤55 | 除隔离、防护、缓冲等要求外原则上不再安排绿地 | ≤24 | 挂牌 | 89070(合133.605亩) | 工业用地 | 50 | 25 | 670 | 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付清全部土地价款。 | 土地成交至出让合同签订期间交付土地(凭土地交地确认书再签订出让合同);土地交付之日起1年内动工,开工之日起3年内竣工。 | |||
2 | *-2023-C-028 | 龙马潭区安宁街道 | 15490(合23.235亩) | 二类物流仓储用地 | ≤2.2 | ≤55 | 除隔离、防护、缓冲等要求外原则上不再安排绿地 | ≤24 | 挂牌 | 15490(合23.235亩) | 仓储用地 | 50 | 25 | 120 | 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付清全部土地价款。 | 土地成交至出让合同签订期间交付土地(凭土地交地确认书再签订出让合同);土地交付之日起1年内动工,开工之日起3年内竣工。 | |||
3 | *-2023-C-032 | 龙马潭区安宁街道 | 4460(合6.69亩) | 二类物流仓储用地 | ≤2.2 | ≤55 | 除隔离、防护、缓冲等要求外原则上不再安排绿地 | ≤24 | 挂牌 | 4460(合6.69亩) | 仓储用地 | 50 | 25 | 35 | 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付清全部土地价款。 | 土地成交至出让合同签订期间交付土地(凭土地交地确认书再签订出让合同);土地交付之日起1年内动工,开工之日起3年内竣工。 |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和相关文件另有规定的外,均可单独或联合参加竞买。联合竞买的,在申请时须提供联合竞买协议,联合竞买协议要明确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申请人竞得土地后, (略) 开发建设的, (略) 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成立)等内容。
(二)竞买保证金缴纳的主体必须是申请竞买土地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不受理非竞买人代缴竞买保证金。
(三)竞买人需提交竞买保证金属于自有合规资金的承诺书,资信承诺书。
(四)竞买人需提供经审查通过的《工业项目准入审查表》。
三、竞买申请办法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5日下午17:00前,有意参与竞买 (略) 龙马潭区自然资源综合服务中心咨询、获取出让文件。竞买申请人须于2023年12月5日下午17:00前凭竞买保证金交款发票及出让文件规定的相关 (略) 龙马潭区自然资源综合服务中心办理报名手续。对符合竞买条件的,将确认其竞买资格。 (略) 龙马潭区自然资源综合服务中心经核准竞买保证金到账后开具正式发票。竞买保证金收款单位: (略) 龙马潭区自然资源综合服务中心,开户行:中国工 (略) (略) 分行江阳支行,账号:*1025。此次挂牌不接受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和口头竞买申请。
四、挂牌时间、地点及竞价方式
本次挂牌地 (略) 龙马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号楼四楼。挂牌起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9日上午09:00起至2023年12月8日10:30止(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五、其他需要公告事项
(一)上述宗地均按公告之日现状出让。
(二)上述宗地自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付清土地价款。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文件,相关信息也可通过国际互联网“ (略) 场网”(http://**)、“ (略) 自然资源厅官网”(http://**)、“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http://**)、“ (略) 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 (略) 龙马潭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http://**)查询。
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830-*,*。
特此公告。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1月9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 (略) 房地产管理法》、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三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略) 龙马潭区自然资源综合服务中心承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单位:平方米、年、%、万元/亩、万元 | |||||||||||||||||||
序 号 | 地块编号 (土地使用者) | 土地 坐落 | 规划设计要求 | 供地方案 | 备注 | ||||||||||||||
规划面积 (平方米) | 规划用地性质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 绿地率 (%) | 建筑高度 (米) | 供地方式 | 供地面积 (平方米) | 土地 用途 | 出让 年限 | 起始价(万元/亩) | 保证金(万元) | 付款方式 | 土地交付及 开竣工要求 | ||||||
1 | *-2023-C-011 | 龙马潭区石洞街道 | 89070(合133.605亩) | 二类工业用地 | ≤2.2 | ≤55 | 除隔离、防护、缓冲等要求外原则上不再安排绿地 | ≤24 | 挂牌 | 89070(合133.605亩) | 工业用地 | 50 | 25 | 670 | 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付清全部土地价款。 | 土地成交至出让合同签订期间交付土地(凭土地交地确认书再签订出让合同);土地交付之日起1年内动工,开工之日起3年内竣工。 | |||
2 | *-2023-C-028 | 龙马潭区安宁街道 | 15490(合23.235亩) | 二类物流仓储用地 | ≤2.2 | ≤55 | 除隔离、防护、缓冲等要求外原则上不再安排绿地 | ≤24 | 挂牌 | 15490(合23.235亩) | 仓储用地 | 50 | 25 | 120 | 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付清全部土地价款。 | 土地成交至出让合同签订期间交付土地(凭土地交地确认书再签订出让合同);土地交付之日起1年内动工,开工之日起3年内竣工。 | |||
3 | *-2023-C-032 | 龙马潭区安宁街道 | 4460(合6.69亩) | 二类物流仓储用地 | ≤2.2 | ≤55 | 除隔离、防护、缓冲等要求外原则上不再安排绿地 | ≤24 | 挂牌 | 4460(合6.69亩) | 仓储用地 | 50 | 25 | 35 | 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付清全部土地价款。 | 土地成交至出让合同签订期间交付土地(凭土地交地确认书再签订出让合同);土地交付之日起1年内动工,开工之日起3年内竣工。 |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和相关文件另有规定的外,均可单独或联合参加竞买。联合竞买的,在申请时须提供联合竞买协议,联合竞买协议要明确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申请人竞得土地后, (略) 开发建设的, (略) 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成立)等内容。
(二)竞买保证金缴纳的主体必须是申请竞买土地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不受理非竞买人代缴竞买保证金。
(三)竞买人需提交竞买保证金属于自有合规资金的承诺书,资信承诺书。
(四)竞买人需提供经审查通过的《工业项目准入审查表》。
三、竞买申请办法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5日下午17:00前,有意参与竞买 (略) 龙马潭区自然资源综合服务中心咨询、获取出让文件。竞买申请人须于2023年12月5日下午17:00前凭竞买保证金交款发票及出让文件规定的相关 (略) 龙马潭区自然资源综合服务中心办理报名手续。对符合竞买条件的,将确认其竞买资格。 (略) 龙马潭区自然资源综合服务中心经核准竞买保证金到账后开具正式发票。竞买保证金收款单位: (略) 龙马潭区自然资源综合服务中心,开户行:中国工 (略) (略) 分行江阳支行,账号:*1025。此次挂牌不接受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和口头竞买申请。
四、挂牌时间、地点及竞价方式
本次挂牌地 (略) 龙马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号楼四楼。挂牌起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9日上午09:00起至2023年12月8日10:30止(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五、其他需要公告事项
(一)上述宗地均按公告之日现状出让。
(二)上述宗地自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付清土地价款。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文件,相关信息也可通过国际互联网“ (略) 场网”(http://**)、“ (略) 自然资源厅官网”(http://**)、“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http://**)、“ (略) 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 (略) 龙马潭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http://**)查询。
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830-*,*。
特此公告。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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