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烯烃部聚乙烯装置ALL-PE工业化示范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关于对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烯烃部聚乙烯装置ALL-PE工业化示范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传 真:022-*
通讯地址: (略) 滨海新区于家堡金融区新华路3560号宝策大厦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中国 (略) 天津分公司烯烃部聚*烯装置ALL-PE工业化示范改造项目 | 中国 (略) 天津分公司 | 大港街 | 天津欣 (略) | 拟对烯烃部现有聚*烯装置进行技术改造,具体改造内容如下:主体工程新增环管反应器单元,包括新增一个环管反应器及配套设施,原料精制单元新增一套异*烷精制系统、两台*烯压缩机及配套系统,催化剂单元新增环管反应器淤浆催化剂注入系统,流化床聚合反应单元新增流化床反应器淤浆注入喷嘴及控制系统;储运工程拆除现有一座100立方米异戊烷卧罐,原址新增一座100立方米异*烷卧罐;辅助工程改造现有分散控制系统(DCS)。该项目实施后,聚*烯产能保持12万吨不变,产品全部升级为低压聚*烯的高端产品,其他现有产品产能不变。项目总投资为14684万元,环保投资120万元,占总投资的0.8%。 | 1.施工期间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和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污染防范措施:做到合法施工,文明生产,减少扬尘污染;妥善处理施工废水和固体废弃物,拆除的废旧设备由物资回收部门回收处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对高噪声机械的管理。 2.脱气仓废气、固体添加剂缓冲料斗废气、混炼机料斗、料仓废气、产品仓废气和产品料斗废气经收集进入现有一套“脉冲布袋除尘器+三室蓄热式RTO炉”装置处理,燃烧废气由现有一根15米高的排气筒达标排放。 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确保臭气浓度和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满足厂界限值要求。 3.该项目的造粒水经冷却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凝结水排水、初期雨水与生活污水一并经烯烃部污水处理场处理后达标排放。 4.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降噪措施,保证厂界噪声达标。 5.废催化剂、废干燥剂等危险废物须按照标准进行收集、贮存及运输,并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应按标准进行完善和管理;严格按照《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指标及抽查表》做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 6.做好地下水污染和土壤污染的防控工作:完善分区防渗措施,合理设置地下水监测井,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监测计划,按照相关规定开展定期监测。 7.在依托现有工程的基础上,尤其要针对施工期的环境风险,进一步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完善突发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向区生态环境局报备。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环境风险事故的处理能力,有效防范环境风险。 | 项目采用网络、报纸、现场张贴等信息公示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单独编制了《新型活性液体染料、高固着率、高色牢度皮革活性染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 | 2023.11.9-11.15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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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滨海新区于家堡金融区新华路3560号宝策大厦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中国 (略) 天津分公司烯烃部聚*烯装置ALL-PE工业化示范改造项目 | 中国 (略) 天津分公司 | 大港街 | 天津欣 (略) | 拟对烯烃部现有聚*烯装置进行技术改造,具体改造内容如下:主体工程新增环管反应器单元,包括新增一个环管反应器及配套设施,原料精制单元新增一套异*烷精制系统、两台*烯压缩机及配套系统,催化剂单元新增环管反应器淤浆催化剂注入系统,流化床聚合反应单元新增流化床反应器淤浆注入喷嘴及控制系统;储运工程拆除现有一座100立方米异戊烷卧罐,原址新增一座100立方米异*烷卧罐;辅助工程改造现有分散控制系统(DCS)。该项目实施后,聚*烯产能保持12万吨不变,产品全部升级为低压聚*烯的高端产品,其他现有产品产能不变。项目总投资为14684万元,环保投资120万元,占总投资的0.8%。 | 1.施工期间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和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污染防范措施:做到合法施工,文明生产,减少扬尘污染;妥善处理施工废水和固体废弃物,拆除的废旧设备由物资回收部门回收处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对高噪声机械的管理。 2.脱气仓废气、固体添加剂缓冲料斗废气、混炼机料斗、料仓废气、产品仓废气和产品料斗废气经收集进入现有一套“脉冲布袋除尘器+三室蓄热式RTO炉”装置处理,燃烧废气由现有一根15米高的排气筒达标排放。 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确保臭气浓度和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满足厂界限值要求。 3.该项目的造粒水经冷却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凝结水排水、初期雨水与生活污水一并经烯烃部污水处理场处理后达标排放。 4.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降噪措施,保证厂界噪声达标。 5.废催化剂、废干燥剂等危险废物须按照标准进行收集、贮存及运输,并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应按标准进行完善和管理;严格按照《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指标及抽查表》做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 6.做好地下水污染和土壤污染的防控工作:完善分区防渗措施,合理设置地下水监测井,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监测计划,按照相关规定开展定期监测。 7.在依托现有工程的基础上,尤其要针对施工期的环境风险,进一步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完善突发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向区生态环境局报备。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环境风险事故的处理能力,有效防范环境风险。 | 项目采用网络、报纸、现场张贴等信息公示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单独编制了《新型活性液体染料、高固着率、高色牢度皮革活性染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 | 2023.11.9-11.15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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