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沿江高铁汉川新堰镇牵引站220千伏外部供电工程核准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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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沿江高铁汉川新堰镇牵引站220千伏外部供电工程核准的批复

孝发改审批〔2023〕62号

(略) (略) (略) :

报来《 (略) 关于沿江高铁汉川新堰镇牵引站220千伏外部供电工程核准的请示》(鄂电司孝供发展〔2023〕30号)及有关材料收悉。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相关政策,经研究,现就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沿江高铁汉川新堰镇牵引站的供电需求,消除电网安全隐患、提高电网供电能力和运行可靠性,同意建设沿江高铁汉川新堰镇牵引站220千伏外部供电工程(项目代码:2309-*-04-01-*)。项目单位 (略) (略) 。

二、项目建设地点: (略) 分水镇、韩集乡、新堰镇, (略) 天鹅镇、黄滩镇、义和镇和南垸良种场。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扩建分水变电站220千伏出线间隔1个,新建分水变电站至新堰牵引站220千伏单回架空线路18.8公里,导线型号JL3/G1A-300/40。升高改造500千伏双玉Ⅱ回线路1.3公里,升高改造220千伏山应线路0.9公里。扩建应城变电站220千伏出线间隔1个,新建应城变电站至新堰牵引站220千伏单回架空线路24.3公里,导线型号JL3/G1A-300/40,建设相应二次系统和通信工程。

四、该工程动态总投资8560万元,其中, (略) (略) 出资2140万元作为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的25%,其余资金申请贷款解决,工程总工期约12个月。

五、项目的建设及运行应满足国家环保和节能要求,在技术方案和材料选择等方面要充分考虑环保和节能的因素,采取有效措施节能降耗,减排增效。

六、项目设备采购及建设施工均按《招投标法》规定,采用规范的公开招投标方式进行(见附件: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七、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变电站内部间隔扩建和新建输电线路,不涉及新征建设用地和建设面积。项目单位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土资源部关于改进和优化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用地审查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16号) (略) 电力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 (略)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26号)等有关规定,提供了情况说明, (略) 、 (略) 政府相关部门意见。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请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办理规划许可、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手续;按照安全生产“三同时”要求,在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营中落实各项措施,确保安全。项目单位通过优化方案设计和施工组织等措施,严格控制投资成本,进一步合理降低工程造价。项目实际投资以竣工决算工程造价为准。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方能投产运行。

十、请你公司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证项目建设和运行安全。严格按照有关设计和建设规范及标准,高质量开展项目建设,切实保证项目建设和运营符合国家规范要求。

十一、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项目单位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2023年9月26日


附件

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项目名称:沿江高铁汉川新堰镇牵引站220千伏外部供电工程

类别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 察




设 计




监 理




建筑工程




安装工程




重要设备




主要材料




其 他







说明: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 (略) 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展招投标活动。项目单位在招标活动中,如对核准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等内容作出改变,应及时报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六日


孝发改审批〔2023〕62号

(略) (略) (略) :

报来《 (略) 关于沿江高铁汉川新堰镇牵引站220千伏外部供电工程核准的请示》(鄂电司孝供发展〔2023〕30号)及有关材料收悉。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相关政策,经研究,现就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沿江高铁汉川新堰镇牵引站的供电需求,消除电网安全隐患、提高电网供电能力和运行可靠性,同意建设沿江高铁汉川新堰镇牵引站220千伏外部供电工程(项目代码:2309-*-04-01-*)。项目单位 (略) (略) 。

二、项目建设地点: (略) 分水镇、韩集乡、新堰镇, (略) 天鹅镇、黄滩镇、义和镇和南垸良种场。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扩建分水变电站220千伏出线间隔1个,新建分水变电站至新堰牵引站220千伏单回架空线路18.8公里,导线型号JL3/G1A-300/40。升高改造500千伏双玉Ⅱ回线路1.3公里,升高改造220千伏山应线路0.9公里。扩建应城变电站220千伏出线间隔1个,新建应城变电站至新堰牵引站220千伏单回架空线路24.3公里,导线型号JL3/G1A-300/40,建设相应二次系统和通信工程。

四、该工程动态总投资8560万元,其中, (略) (略) 出资2140万元作为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的25%,其余资金申请贷款解决,工程总工期约12个月。

五、项目的建设及运行应满足国家环保和节能要求,在技术方案和材料选择等方面要充分考虑环保和节能的因素,采取有效措施节能降耗,减排增效。

六、项目设备采购及建设施工均按《招投标法》规定,采用规范的公开招投标方式进行(见附件: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七、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变电站内部间隔扩建和新建输电线路,不涉及新征建设用地和建设面积。项目单位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土资源部关于改进和优化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用地审查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16号) (略) 电力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 (略)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26号)等有关规定,提供了情况说明, (略) 、 (略) 政府相关部门意见。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请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办理规划许可、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手续;按照安全生产“三同时”要求,在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营中落实各项措施,确保安全。项目单位通过优化方案设计和施工组织等措施,严格控制投资成本,进一步合理降低工程造价。项目实际投资以竣工决算工程造价为准。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方能投产运行。

十、请你公司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证项目建设和运行安全。严格按照有关设计和建设规范及标准,高质量开展项目建设,切实保证项目建设和运营符合国家规范要求。

十一、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项目单位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2023年9月26日


附件

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项目名称:沿江高铁汉川新堰镇牵引站220千伏外部供电工程

类别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 察




设 计




监 理




建筑工程




安装工程




重要设备




主要材料




其 他







说明: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 (略) 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展招投标活动。项目单位在招标活动中,如对核准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等内容作出改变,应及时报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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