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东方作业公司东方终端国产燃气轮机发电机组项目环保设施竣工及调试信息公示
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东方作业公司东方终端国产燃气轮机发电机组项目环保设施竣工及调试信息公示
中海石油(中国) (略)
东方终端国产燃气轮机发电机组项目环保设施竣工及调试信息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相关要求,现将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东方作业公司东方终端国产燃气轮机发电机组项目环保设施竣工及调试信息公示如下:
本项目在位于东方工业园区的东方终端厂区内新建一台 7MW 级 QD70B 燃气轮机发电机组,配套建设SCR脱硝装置、空气压缩站、配电室等。
1. 项目竣工日期:2023年11月8日
2. 项目调试起止日期:2023年11月9日至2024年2月9日。
3. 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东方终端安装有含油生产水处理装置、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开式排放系统、闭式排放系统、危废间等环保设施。目前各设施均运行良好。
①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本项目正常工况生产废水主要为压缩机清洗废水,主要污染物为 COD、石油类和悬浮物,收集后进入开闭排系统,进入生产流程,经含油生产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标排放至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厂区污水排放口安装有污水在线监测系统实时监测排放指标,同时每月送样至有资质第三方进行检验。
②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本项目主体工程采用清洁能源天然气为燃料,透平发电机工作时产生的烟气排放的主要污染物为 NOx。本项目配套建设SCR脱硝装置,烟气中NOx、SO2、颗粒物、氨逃逸等指标均按照《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6/485-2020)标准执行。
③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燃气轮机、空冷风机工作时产生的噪声,项目通过选用合理布局,将燃气轮机和齿轮箱布置在箱体内,进气系统安装消声器。
④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施工期间产生的生活垃圾分类收 (略) 环卫局统一处置。设备检修产生的废油和沾染油脂的手套、抹布属于危险废物,列入《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中,未分类收集的可全过程不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运维期间产生的废润滑油、化学药剂包装桶、机组清洗废液、更换的废催化剂属于危险废物,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资质单位转移处理。
4. 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5. 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海石油(中国) (略) (略)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q.com
我单位承诺对以上公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中海石油(中国) (略)
东方终端国产燃气轮机发电机组项目环保设施竣工及调试信息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相关要求,现将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东方作业公司东方终端国产燃气轮机发电机组项目环保设施竣工及调试信息公示如下:
本项目在位于东方工业园区的东方终端厂区内新建一台 7MW 级 QD70B 燃气轮机发电机组,配套建设SCR脱硝装置、空气压缩站、配电室等。
1. 项目竣工日期:2023年11月8日
2. 项目调试起止日期:2023年11月9日至2024年2月9日。
3. 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东方终端安装有含油生产水处理装置、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开式排放系统、闭式排放系统、危废间等环保设施。目前各设施均运行良好。
①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本项目正常工况生产废水主要为压缩机清洗废水,主要污染物为 COD、石油类和悬浮物,收集后进入开闭排系统,进入生产流程,经含油生产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标排放至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厂区污水排放口安装有污水在线监测系统实时监测排放指标,同时每月送样至有资质第三方进行检验。
②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本项目主体工程采用清洁能源天然气为燃料,透平发电机工作时产生的烟气排放的主要污染物为 NOx。本项目配套建设SCR脱硝装置,烟气中NOx、SO2、颗粒物、氨逃逸等指标均按照《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6/485-2020)标准执行。
③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燃气轮机、空冷风机工作时产生的噪声,项目通过选用合理布局,将燃气轮机和齿轮箱布置在箱体内,进气系统安装消声器。
④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施工期间产生的生活垃圾分类收 (略) 环卫局统一处置。设备检修产生的废油和沾染油脂的手套、抹布属于危险废物,列入《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中,未分类收集的可全过程不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运维期间产生的废润滑油、化学药剂包装桶、机组清洗废液、更换的废催化剂属于危险废物,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资质单位转移处理。
4. 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5. 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海石油(中国) (略) (略)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q.com
我单位承诺对以上公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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