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湖区2023年度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结果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南湖区2023年度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结果

根据《 (略) 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3 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基〔2023〕11 号)和《 (略) 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嘉教基〔2023〕90号)、《关 (略) 本级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嘉教基〔2023〕91号)、南湖区教育体育局《南湖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南教体〔2023〕62号)要求,现就2023年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情况公布如下:

一、招生对象

一年级新生系满6周岁(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出生)未就读过小学的儿童,年龄超过6周岁的特殊(残疾)儿童需凭《延缓入学申请表》进行报名。年满6周岁因身体残障等原因确需延缓入学的儿童,必须持有区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结果或残疾证,向施教区的学校办理延缓上学手续,并报区教体局备案。

初中七年级新生系年满12周岁(2010年9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因病休学或延缓上学的除外)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二、招生原则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坚持全面入学、平等受教育原则;坚持分类安排、相对就近入学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免试入学、均衡编班原则,确保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三、招生结果

2023年,全区31所中小学共招收13388人,其中小学一年级共计招生8021人,初中一年级共计招生5367人。

根据《 (略) 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3 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基〔2023〕11 号)和《 (略) 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嘉教基〔2023〕90号)、《关 (略) 本级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嘉教基〔2023〕91号)、南湖区教育体育局《南湖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南教体〔2023〕62号)要求,现就2023年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情况公布如下:

一、招生对象

一年级新生系满6周岁(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出生)未就读过小学的儿童,年龄超过6周岁的特殊(残疾)儿童需凭《延缓入学申请表》进行报名。年满6周岁因身体残障等原因确需延缓入学的儿童,必须持有区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结果或残疾证,向施教区的学校办理延缓上学手续,并报区教体局备案。

初中七年级新生系年满12周岁(2010年9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因病休学或延缓上学的除外)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二、招生原则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坚持全面入学、平等受教育原则;坚持分类安排、相对就近入学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免试入学、均衡编班原则,确保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三、招生结果

2023年,全区31所中小学共招收13388人,其中小学一年级共计招生8021人,初中一年级共计招生5367人。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