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2023年上杭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有关实施单位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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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定2023年上杭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有关实施单位的公示

  为实施好2023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根据《2023年上杭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杭农〔2023〕99号)文件精神,经实施主体申报,乡镇择优推荐、县局实地考察核实和专题会议讨论研究(杭农纪要〔2023〕61号),确定各项扶持拟实施单位如下,现予以公示。

  一.确定上杭县智能耕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等9个主体开展秸秆粉碎还田、秸秆打捆离田和秸秆加工饲料化利用等工作,并给予购买秸秆综合利用有关设施设备支持(具体情况详见附件1)。

  二.确定福建兴 (略) 等4家主体承担实施2023年秸秆综合利用展示基地(具体情况详见附件2)

  三.确定种植户黄恒开等2个种植户申请购买中小型水稻机收及粉碎一体机购机扶持(具体详见附件3)。

  现将确定的2023年上杭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有关实施主体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9月27—10日9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及地址:县农业农村局综合股:0597-*;县土肥站:0597-*

  附件: 1.2023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确定拟扶持主体购买秸秆利用有关机械设备汇总表

   2.2023年度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确定秸秆展示基地实施主体汇总表

   3.2023年度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确定扶持购买中小型收割机户主汇总表

上杭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9月27日

  为实施好2023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根据《2023年上杭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杭农〔2023〕99号)文件精神,经实施主体申报,乡镇择优推荐、县局实地考察核实和专题会议讨论研究(杭农纪要〔2023〕61号),确定各项扶持拟实施单位如下,现予以公示。

  一.确定上杭县智能耕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等9个主体开展秸秆粉碎还田、秸秆打捆离田和秸秆加工饲料化利用等工作,并给予购买秸秆综合利用有关设施设备支持(具体情况详见附件1)。

  二.确定福建兴 (略) 等4家主体承担实施2023年秸秆综合利用展示基地(具体情况详见附件2)

  三.确定种植户黄恒开等2个种植户申请购买中小型水稻机收及粉碎一体机购机扶持(具体详见附件3)。

  现将确定的2023年上杭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有关实施主体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9月27—10日9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及地址:县农业农村局综合股:0597-*;县土肥站:0597-*

  附件: 1.2023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确定拟扶持主体购买秸秆利用有关机械设备汇总表

   2.2023年度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确定秸秆展示基地实施主体汇总表

   3.2023年度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确定扶持购买中小型收割机户主汇总表

上杭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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