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西安市及西咸新区声环境功能区划方案解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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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西安市及西咸新区声环境功能区划方案解释说明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 (略) 声环境功能区划方案》的解释说明

各有关单位:

《 (略) 声环境功能区划方案》(简称《区划》)自2019年4月16日起执行, (略) 声环境管理、促进声环境质量的改善起到引导作用。为进一步明确管理要求,现对《区划》解释说明如下:

一、《 (略) 声环境功能区方案》自2019年4月16日起执行, (略) 生态环境局负责解释。

二、修改以下3个声环境功能区划单元的区划范围:

序号 区划单元名称 功能区类型 所在区域 区域范围

1

陕西宾馆区域

0类区

高新区

丈八四路以东,科技八路以南,丈八东路以西,丈八西路以北

2

代王街办区域

3 类区

临潼区

秦唐大道以东,秦陵北路以南,陕鼓路以西,陕鼓大道以北

3

红旗机械厂工业区

3类区

未央区

凤城十二路以东,北三路以南,秦川路以西,红旗路以北

三、对于4a类声环境功能区与4b类声环境功能区有重叠的部分,划分为4b类声环境功能区。


(略) 生态环境局

2023年11月9日



(略) 生态环境局西咸新区分局关于对《西咸新区声环境功能区划方案》的解释说明

各有关单位:

《西咸新区声环境功能区划方案》(简称《区划》)自2022年4月1日起执行,对规范全区声环境管理、促进声环境质量的改善起到引导作用。为进一步明确管理要求,现对《区划》解释说明如下:

一、《西咸新区声环境功能区划方案》自2022年4月1日起执行,由西咸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说明。

二、对于4a类声环境功能区与4b类声环境功能区有重叠的部分,划分为4b类声环境功能区。

(略) 生态环境局西咸新区分局

2023年11月9日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 (略) 声环境功能区划方案》的解释说明

各有关单位:

《 (略) 声环境功能区划方案》(简称《区划》)自2019年4月16日起执行, (略) 声环境管理、促进声环境质量的改善起到引导作用。为进一步明确管理要求,现对《区划》解释说明如下:

一、《 (略) 声环境功能区方案》自2019年4月16日起执行, (略) 生态环境局负责解释。

二、修改以下3个声环境功能区划单元的区划范围:

序号 区划单元名称 功能区类型 所在区域 区域范围

1

陕西宾馆区域

0类区

高新区

丈八四路以东,科技八路以南,丈八东路以西,丈八西路以北

2

代王街办区域

3 类区

临潼区

秦唐大道以东,秦陵北路以南,陕鼓路以西,陕鼓大道以北

3

红旗机械厂工业区

3类区

未央区

凤城十二路以东,北三路以南,秦川路以西,红旗路以北

三、对于4a类声环境功能区与4b类声环境功能区有重叠的部分,划分为4b类声环境功能区。


(略) 生态环境局

2023年11月9日



(略) 生态环境局西咸新区分局关于对《西咸新区声环境功能区划方案》的解释说明

各有关单位:

《西咸新区声环境功能区划方案》(简称《区划》)自2022年4月1日起执行,对规范全区声环境管理、促进声环境质量的改善起到引导作用。为进一步明确管理要求,现对《区划》解释说明如下:

一、《西咸新区声环境功能区划方案》自2022年4月1日起执行,由西咸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说明。

二、对于4a类声环境功能区与4b类声环境功能区有重叠的部分,划分为4b类声环境功能区。

(略) 生态环境局西咸新区分局

2023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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