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10月26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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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10月26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0月26日我局拟对《雅安芦山220kV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26日-2023年11月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自公示日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35-*

传真:0835-*

通讯地址: (略) 雨城区羌江南路377号

一、项目名称:雅安芦山220kV输变电工程

二、建设地点: (略) 芦山县、汉源县、宝兴县

三、建设单位: (略) (略)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电力 (略)

五、建设内容和规模:项目性质为新建,项目建设内容包括:①芦山220kV变电站新建工程。主变采用户外布置、220kV配电装置、110kV配电装置均采用HGIS(复合气体绝缘全封闭组合电器)户外布置,220kV、110kV出线采用架空出线、35kV出线采用埋地电缆出线;②雅安500kV变电站保护完善工程。仅在站内更换2套线路保护装置,不涉及土建施工,改造后变电站的总平面布置、配电装置型式及建设规模(主变容量和台数、220kV出线回路数等)均不发生变化;③黄岗220kV变电站保护完善工程。仅在站内更换2套线路保护装置,不涉及土建施工,改造后变电站的总平面布置、配电装置型式及建设规模(主变容量和台数、220kV出线回路数等)均不发生变化;④雅安-黄岗一回π入芦山220kV线路工程。线路总长约14.5千米,包括单回段和双回塔单边挂段,单回段长约12.8千米,采用三角排列架设;双回塔单边挂段长约1.7千米,采用双回塔单边挂架设,线路需拆除雅安-黄岗一回导线约720米,铁塔2基。

六、主要的环保措施(设施):

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一)生态环境影响

本项目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是变电站和线路施工活动造成的地面扰动和植被破坏所引起的水土流失和对野生动植物的影响。根据本项目区域生态环境特点及本项目生态环境影响特征,本项目拟采取如下的生态保护措施:

1.变电站利用附近既有乡村道路,站区四周应砌挡土墙,减少水土流失和植被破坏;严格划定施工红线范围,施工活动应尽量集中在征地范围内;施工前应先建围墙和排水沟,减少地表径流侵蚀;对站址区域进行表土剥离,并对剥离的表土进行合理堆放和养护;施工期站址处设置土石方临时堆放场,剥离的表土和土石方分别堆放,剥离的表土应做好养护,供绿化使用。

2.施工人抬便道修整需尽量避让林木密集区域,减少林木砍伐,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现有国家及地方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要立即报告当地林业或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采取就地保护或迁地保护措施,避免施工活动对其造成损害;无法避让,确需砍伐的林木,需按照林地管理相关规定办理林地使用许可同意书等相关手续,征得林业部门同意。

3.对施工人员进行防火宣传教育、环保宣传教育,严禁私自使用明火,严禁施工人员随意破坏当地林木;禁止在施工过程中带入外来物种。

4.施工结束后,对于立地条件较好的塔基临时占地和牵张场、跨越场等临时占地区域植被恢复尽可能利用植被自然更新,其他采用人工播撒草籽进行植被恢复的区域,应根据当地的土壤及气候条件,并结合临近区域的植被型和主要植物种类选择当地适生的优势乡土植物。

5.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开早晨和黄昏时段开展高噪声作业(多为动物的休息和觅食时段);禁止偷猎、下夹、设置陷井的捕杀行为。通过减少施工震动、敲打、撞击和禁止施工车辆在集中林区鸣笛等措施避免对野生动物产生惊扰。

6.架空线路根据地形特点采用全方位高低腿铁塔,在土质条件适宜的情况下,新建塔基优先采用掏挖基础、人工挖孔桩基础等原状土基础,尽量减少大开挖基础,尽量减少占地,有效减少土石方开挖量及水土流失影响。

7.建设单位在施工前组织施工人员集中学行架设方式,减少新开辟走廊,优化线路走廊间距,降低环境影响;

6.设置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

7.项目线路双回塔单边挂段边导线地面投影外两侧各40米范围内无居民分布,当导线高度为9米时,线路地面1.5,米处电场强度能满足不大于公众曝露限值4000V/m的要求;当导线对地高度为6.5米时,线路边导线5米外地面1.5米处电场强度能满足不大于公众曝露限值4000V/m的要求;确保线路单回三角排列段评价范围内各居民房屋处电场强度满足不大于公众曝露限值4000V/m的要求。

(三)声环境保护措施

主变选用噪声声压级不超过65dB(A)(距主变2米处)的设备;主变压器尽可能布置在站址中央区域;输电线路线路径避让集中居民。

(四)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变电站值守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用于站外农肥。

(五)地下水及土壤保护措施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方位进行控制,落实分区防渗措施。事故油坑、事故排油管和事故油池采取重点防渗处理,采用防水混凝土、防水砂浆保护层、不低于2毫米厚防渗涂层等多层防渗措施,有效防渗系数等效于2毫米厚高密度聚*烯(渗透系数≤10-10厘米/秒),并在预埋套管处使用密封材料,防止土壤和地下水污染。

(六)固体废物

变电站值守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站内设置的垃圾桶收集后不定期清运至附近乡镇垃圾池;事故废油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不外排;含油废物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不外排;更换的蓄电池属于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

(七)风险防范措施

新建变电站站内设置有效容积约60立方米的事故油池,当主变发生事故时,事故油流入主变正下方的事故油坑内,经事故排油管排入事故油池,经油水分离后产生的少量事故废油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不外排。事故油池采用地下布置,远离火源,为钢筋混凝土结构,采取防水混凝土、防水砂浆保护层、防水涂料等防渗措施,并对预埋套管处使用密封材料,具有防水、防渗漏等功能。事故油坑、事故排油管和事故油池均采取防渗措施,事故油池设置和事故油管理需满足《废矿物油回收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607-2011)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规定。变电站检修时产生的少量含油棉、含油手套等含油废物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同时,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和定期检查等措施,以降低环境风险发生的概率和影响

(八)监测计划

项目环境监测重点是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噪声。制定和实施各项环境监督管理计划;建立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环境监测数据档案。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0月26日我局拟对《雅安芦山220kV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26日-2023年11月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自公示日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35-*

传真:0835-*

通讯地址: (略) 雨城区羌江南路377号

一、项目名称:雅安芦山220kV输变电工程

二、建设地点: (略) 芦山县、汉源县、宝兴县

三、建设单位: (略) (略)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电力 (略)

五、建设内容和规模:项目性质为新建,项目建设内容包括:①芦山220kV变电站新建工程。主变采用户外布置、220kV配电装置、110kV配电装置均采用HGIS(复合气体绝缘全封闭组合电器)户外布置,220kV、110kV出线采用架空出线、35kV出线采用埋地电缆出线;②雅安500kV变电站保护完善工程。仅在站内更换2套线路保护装置,不涉及土建施工,改造后变电站的总平面布置、配电装置型式及建设规模(主变容量和台数、220kV出线回路数等)均不发生变化;③黄岗220kV变电站保护完善工程。仅在站内更换2套线路保护装置,不涉及土建施工,改造后变电站的总平面布置、配电装置型式及建设规模(主变容量和台数、220kV出线回路数等)均不发生变化;④雅安-黄岗一回π入芦山220kV线路工程。线路总长约14.5千米,包括单回段和双回塔单边挂段,单回段长约12.8千米,采用三角排列架设;双回塔单边挂段长约1.7千米,采用双回塔单边挂架设,线路需拆除雅安-黄岗一回导线约720米,铁塔2基。

六、主要的环保措施(设施):

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一)生态环境影响

本项目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是变电站和线路施工活动造成的地面扰动和植被破坏所引起的水土流失和对野生动植物的影响。根据本项目区域生态环境特点及本项目生态环境影响特征,本项目拟采取如下的生态保护措施:

1.变电站利用附近既有乡村道路,站区四周应砌挡土墙,减少水土流失和植被破坏;严格划定施工红线范围,施工活动应尽量集中在征地范围内;施工前应先建围墙和排水沟,减少地表径流侵蚀;对站址区域进行表土剥离,并对剥离的表土进行合理堆放和养护;施工期站址处设置土石方临时堆放场,剥离的表土和土石方分别堆放,剥离的表土应做好养护,供绿化使用。

2.施工人抬便道修整需尽量避让林木密集区域,减少林木砍伐,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现有国家及地方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要立即报告当地林业或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采取就地保护或迁地保护措施,避免施工活动对其造成损害;无法避让,确需砍伐的林木,需按照林地管理相关规定办理林地使用许可同意书等相关手续,征得林业部门同意。

3.对施工人员进行防火宣传教育、环保宣传教育,严禁私自使用明火,严禁施工人员随意破坏当地林木;禁止在施工过程中带入外来物种。

4.施工结束后,对于立地条件较好的塔基临时占地和牵张场、跨越场等临时占地区域植被恢复尽可能利用植被自然更新,其他采用人工播撒草籽进行植被恢复的区域,应根据当地的土壤及气候条件,并结合临近区域的植被型和主要植物种类选择当地适生的优势乡土植物。

5.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开早晨和黄昏时段开展高噪声作业(多为动物的休息和觅食时段);禁止偷猎、下夹、设置陷井的捕杀行为。通过减少施工震动、敲打、撞击和禁止施工车辆在集中林区鸣笛等措施避免对野生动物产生惊扰。

6.架空线路根据地形特点采用全方位高低腿铁塔,在土质条件适宜的情况下,新建塔基优先采用掏挖基础、人工挖孔桩基础等原状土基础,尽量减少大开挖基础,尽量减少占地,有效减少土石方开挖量及水土流失影响。

7.建设单位在施工前组织施工人员集中学行架设方式,减少新开辟走廊,优化线路走廊间距,降低环境影响;

6.设置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

7.项目线路双回塔单边挂段边导线地面投影外两侧各40米范围内无居民分布,当导线高度为9米时,线路地面1.5,米处电场强度能满足不大于公众曝露限值4000V/m的要求;当导线对地高度为6.5米时,线路边导线5米外地面1.5米处电场强度能满足不大于公众曝露限值4000V/m的要求;确保线路单回三角排列段评价范围内各居民房屋处电场强度满足不大于公众曝露限值4000V/m的要求。

(三)声环境保护措施

主变选用噪声声压级不超过65dB(A)(距主变2米处)的设备;主变压器尽可能布置在站址中央区域;输电线路线路径避让集中居民。

(四)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变电站值守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用于站外农肥。

(五)地下水及土壤保护措施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方位进行控制,落实分区防渗措施。事故油坑、事故排油管和事故油池采取重点防渗处理,采用防水混凝土、防水砂浆保护层、不低于2毫米厚防渗涂层等多层防渗措施,有效防渗系数等效于2毫米厚高密度聚*烯(渗透系数≤10-10厘米/秒),并在预埋套管处使用密封材料,防止土壤和地下水污染。

(六)固体废物

变电站值守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站内设置的垃圾桶收集后不定期清运至附近乡镇垃圾池;事故废油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不外排;含油废物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不外排;更换的蓄电池属于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

(七)风险防范措施

新建变电站站内设置有效容积约60立方米的事故油池,当主变发生事故时,事故油流入主变正下方的事故油坑内,经事故排油管排入事故油池,经油水分离后产生的少量事故废油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不外排。事故油池采用地下布置,远离火源,为钢筋混凝土结构,采取防水混凝土、防水砂浆保护层、防水涂料等防渗措施,并对预埋套管处使用密封材料,具有防水、防渗漏等功能。事故油坑、事故排油管和事故油池均采取防渗措施,事故油池设置和事故油管理需满足《废矿物油回收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607-2011)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规定。变电站检修时产生的少量含油棉、含油手套等含油废物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同时,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和定期检查等措施,以降低环境风险发生的概率和影响

(八)监测计划

项目环境监测重点是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噪声。制定和实施各项环境监督管理计划;建立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环境监测数据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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