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天津生态城旅游区域北部水系连通及排海项目二期工程
中新天津生态城旅游区域北部水系连通及排海项目二期工程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的规定,中新天津生态城旅游区域北部水系连通及排海项目二期水土保持设施已建设完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已编制完成,并召开了验收会,形成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验收结论为合格。现将附件1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附件2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附件3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附件1:鉴定书.pdf
附件2:北部水系二期 验收报告.pdf
附件3:中新天津生态城旅游区域北部水系连通及排海项目二期工程监测总结报告.pdf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的规定,中新天津生态城旅游区域北部水系连通及排海项目二期水土保持设施已建设完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已编制完成,并召开了验收会,形成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验收结论为合格。现将附件1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附件2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附件3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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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中新天津生态城旅游区域北部水系连通及排海项目二期工程监测总结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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