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生态环境局长兴分局2023年11月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公告
湖州市生态环境局长兴分局2023年11月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公告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汽车电子产品研制基地项目 | 湖州 (略) | 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汇路以北、祥福路以东2号地块 | 项目总投资11500万元,购买长兴县经济开发区内工业土地18亩,规划新建工业厂房并购置注塑机、模具数控设备、SMT贴片装备等各类设备,采用节能、环保生产工艺,建设成汽车电子产品研制基地项目 | 2023年11月 (略) 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http://**)受理公示公告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1.加强废气污染防治。注塑废气收集后经相应废气处理装置处理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相应标准要求,沿不低于25m高排气筒排放。调漆、喷漆、烘干、清洗、危废仓库废气收集后经相应废气处理装置处理达到《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的相应标准要求,沿不低于25m高排气筒排放。熔化压铸废气收集后经相应废气处理装置处理达到《 (略)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深度治理方案》中铸造行业工业炉窑整治验收标准要求中的相应标准要求,沿不低于25m高排气筒排放。拆包、称重、投料、破碎粉尘、金属粉尘、印刷烘干废气、雕刻废气加强车间管理,无组织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相应标准要求。废气排放口须设置规范的采样断面和平台,同时做好员工的劳动保护措施,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政策要求; 2.加强废水污染防治。项目须按照污水零直排建设要求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仅来自生活污水)纳管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的相应标准,后纳入长兴 (略) 处理后达标排放。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对外排放,企业应设置一个废水总排放口,并满足标准化排污口要求; 3.加强固废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理,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建立台帐制度,规范设置废物暂存库,危险废物和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堆放、分质处置,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确保处置过程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严格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中有关规定。生活垃圾设置专门的垃圾堆放处,由环卫部门进行定期清运;一般废包装材料、塑料零部件(需喷漆、印刷、雕刻处理)、废金属屑、废脱模剂收集后由物资回收部门回收再利用;废布袋、废包装桶、清洗废液、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机油、废液压油、废包装油桶、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收集后委托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炉渣、收集尘收集后由铝回收单位进行综合利用; 4.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厂区平面合理布局,生产过程中需加强厂房的密闭性,对机械设备安装减震垫,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同时加强设备管理和维护,有异常情况时及时检修,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相应标准。 |
2 | 年加工塑料制品1800吨建设项目 | 长 (略) | 长兴县和平镇城南工业园 | 本项目总投资1100万元,选址于长兴县和平镇城南工业园,租用杭州 (略) 闲置厂房,并计划新增高速混合机、双螺杆挤出机、履带式压片机、注塑机等生产及辅助设备。本项目投产后,具备年加工塑料制品1800吨的生产能力。 | 2023年11月 (略) 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http://**)受理公示公告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1.加强废气污染防治。拆包投料粉尘、研磨粉尘、挤出、注塑废气有效收集并经相应废气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中相应标准要求后,沿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废气排放口须设置规范的采样断面和平台。同时做好员工的劳动保护措施,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政策要求。 2.加强废水污染防治。项目须按照污水零直排建设要求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相应标准,其中氨氮、总磷(仅来自生活污水)纳管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的相应 (略) 政污水管网,送长兴 (略) 处理达标排放。 3.加强固废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理,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建立台帐制度,规范设置废物暂存库,危险固废和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堆放、分质处置,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确保处置过程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严格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有关规定。一般包装材料、废布袋、废滤芯收集后委外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润滑油、废抗磨液压油、废油桶、含油污的废抹布及废手套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4.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厂区平面合理布局,生产过程中需加强厂房的密闭性,对机械设备安装减震垫,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同时加强设备管理和维护,有异常情况时及时检修,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相应标准。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11月10日至2023年11月16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2-*; 传真:0572-*
通讯地址:长兴县雉城街道锦绣路8号, (略) 生态环境局长兴分局环评与排放管理科,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汽车电子产品研制基地项目 | 湖州 (略) | 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汇路以北、祥福路以东2号地块 | 项目总投资11500万元,购买长兴县经济开发区内工业土地18亩,规划新建工业厂房并购置注塑机、模具数控设备、SMT贴片装备等各类设备,采用节能、环保生产工艺,建设成汽车电子产品研制基地项目 | 2023年11月 (略) 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http://**)受理公示公告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1.加强废气污染防治。注塑废气收集后经相应废气处理装置处理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相应标准要求,沿不低于25m高排气筒排放。调漆、喷漆、烘干、清洗、危废仓库废气收集后经相应废气处理装置处理达到《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的相应标准要求,沿不低于25m高排气筒排放。熔化压铸废气收集后经相应废气处理装置处理达到《 (略)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深度治理方案》中铸造行业工业炉窑整治验收标准要求中的相应标准要求,沿不低于25m高排气筒排放。拆包、称重、投料、破碎粉尘、金属粉尘、印刷烘干废气、雕刻废气加强车间管理,无组织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相应标准要求。废气排放口须设置规范的采样断面和平台,同时做好员工的劳动保护措施,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政策要求; 2.加强废水污染防治。项目须按照污水零直排建设要求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仅来自生活污水)纳管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的相应标准,后纳入长兴 (略) 处理后达标排放。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对外排放,企业应设置一个废水总排放口,并满足标准化排污口要求; 3.加强固废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理,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建立台帐制度,规范设置废物暂存库,危险废物和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堆放、分质处置,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确保处置过程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严格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中有关规定。生活垃圾设置专门的垃圾堆放处,由环卫部门进行定期清运;一般废包装材料、塑料零部件(需喷漆、印刷、雕刻处理)、废金属屑、废脱模剂收集后由物资回收部门回收再利用;废布袋、废包装桶、清洗废液、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机油、废液压油、废包装油桶、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收集后委托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炉渣、收集尘收集后由铝回收单位进行综合利用; 4.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厂区平面合理布局,生产过程中需加强厂房的密闭性,对机械设备安装减震垫,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同时加强设备管理和维护,有异常情况时及时检修,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相应标准。 |
2 | 年加工塑料制品1800吨建设项目 | 长 (略) | 长兴县和平镇城南工业园 | 本项目总投资1100万元,选址于长兴县和平镇城南工业园,租用杭州 (略) 闲置厂房,并计划新增高速混合机、双螺杆挤出机、履带式压片机、注塑机等生产及辅助设备。本项目投产后,具备年加工塑料制品1800吨的生产能力。 | 2023年11月 (略) 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http://**)受理公示公告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1.加强废气污染防治。拆包投料粉尘、研磨粉尘、挤出、注塑废气有效收集并经相应废气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中相应标准要求后,沿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废气排放口须设置规范的采样断面和平台。同时做好员工的劳动保护措施,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政策要求。 2.加强废水污染防治。项目须按照污水零直排建设要求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相应标准,其中氨氮、总磷(仅来自生活污水)纳管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的相应 (略) 政污水管网,送长兴 (略) 处理达标排放。 3.加强固废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理,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建立台帐制度,规范设置废物暂存库,危险固废和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堆放、分质处置,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确保处置过程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严格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有关规定。一般包装材料、废布袋、废滤芯收集后委外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润滑油、废抗磨液压油、废油桶、含油污的废抹布及废手套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4.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厂区平面合理布局,生产过程中需加强厂房的密闭性,对机械设备安装减震垫,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同时加强设备管理和维护,有异常情况时及时检修,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相应标准。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11月10日至2023年11月16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2-*; 传真:0572-*
通讯地址:长兴县雉城街道锦绣路8号, (略) 生态环境局长兴分局环评与排放管理科,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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