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生态环境局潮阳分局关于拟对潮阳圣德精神病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的公示
汕头市生态环境局潮阳分局关于拟对潮阳圣德精神病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经审议,我局拟对《潮阳圣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3年11月9日至2023年11月1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间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潮阳区柳园路5号
邮编:*
联系电话:0754-*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潮阳圣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建设单位 | (略) 潮阳区圣德精 (略) |
建设地点 | (略) 潮阳区铜盂镇草尾辽后洋(昆山工业区自编 9 号铜盂高速出口左侧) |
环评机构 | 利智华(广州) (略) |
项目概况 | (略) 潮阳区圣德精 (略) 拟投资人民币1000 (略) 潮阳区铜盂镇草尾辽后洋(昆山工业区自编 9 号铜盂高速出口左侧)新建潮阳圣 (略) 建设项目。项目用地面积3028平方米,建筑面积11966平方米。项目拟设置床位数299床,日门诊量约20人,设有门诊室、检验中心、医药仓库、DR室、CT室、心电图室、彩超室、脑电图室、室内活动功能科室等,员工人数88人,年工作365天。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水环境 项目施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 (略) 政污水管网,对水环境影响较小。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和医疗废水( (略) 废水、门诊废水及检验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一并进入废水处理设施经二级处理+消毒工艺处理,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日均值)预处理标准、 (略)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略) 潮阳区铜盂镇第一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标准的较严值 (略) 潮阳区铜盂镇第一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最终排入练江,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2、大气环境 项目施工期扬尘、装修粉尘等经采取适时洒水抑尘、现场设置围栏、运输车辆加盖等措施控制后,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项目运营期废水处理设施废水处理池体加盖密封,恶臭气体经风管负压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要求;对产生恶臭区域加罩或加盖,并在废水处理设施周围采取喷洒除臭剂、定期除味除臭、及时清理污泥等措施后,废水处理设施周界恶臭气体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3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要求,厂界恶臭气体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要求;项目病房区、检验中心运营过程中会产生少量带病原微生物的气溶胶污染物,经采用自然通风、紫外线灯照射、化学消毒剂喷雾或熏蒸、空气消毒等措施控制病原微生物排放,通过严格执行消毒管理制度,及时杀灭病人可能散播的致病性微生物,对医疗废物间、危废间、生活垃圾收集间进行定期消杀等措施, (略) 各类环境菌落总数达到国家标准;项目生活垃圾收集间、医疗废物间、危废间产生的恶臭气体采取对生活垃圾、医疗废物、危险废物严格分类存放、按时清运清洁、喷洒除臭剂等措施;停车场汽车尾气产生量较少,经采取合理组织疏导进场汽车、设置绿化带等措施后,厂界停车场汽车尾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 项目施工期噪声经使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等防噪措施后,对声环境影响较小。项目运营期噪声经采取合理布局噪声源、设备基础减振、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等措施后,对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项目施工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建筑垃圾堆放在指定位置,交由有资质单位外运处置。项目运营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医疗废物暂存医疗废物间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活性炭、废紫外线灯管、污泥等暂存危废间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对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
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公示发布至今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经审议,我局拟对《潮阳圣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3年11月9日至2023年11月1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间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潮阳区柳园路5号
邮编:*
联系电话:0754-*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潮阳圣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建设单位 | (略) 潮阳区圣德精 (略) |
建设地点 | (略) 潮阳区铜盂镇草尾辽后洋(昆山工业区自编 9 号铜盂高速出口左侧) |
环评机构 | 利智华(广州) (略) |
项目概况 | (略) 潮阳区圣德精 (略) 拟投资人民币1000 (略) 潮阳区铜盂镇草尾辽后洋(昆山工业区自编 9 号铜盂高速出口左侧)新建潮阳圣 (略) 建设项目。项目用地面积3028平方米,建筑面积11966平方米。项目拟设置床位数299床,日门诊量约20人,设有门诊室、检验中心、医药仓库、DR室、CT室、心电图室、彩超室、脑电图室、室内活动功能科室等,员工人数88人,年工作365天。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水环境 项目施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 (略) 政污水管网,对水环境影响较小。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和医疗废水( (略) 废水、门诊废水及检验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一并进入废水处理设施经二级处理+消毒工艺处理,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日均值)预处理标准、 (略)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略) 潮阳区铜盂镇第一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标准的较严值 (略) 潮阳区铜盂镇第一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最终排入练江,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2、大气环境 项目施工期扬尘、装修粉尘等经采取适时洒水抑尘、现场设置围栏、运输车辆加盖等措施控制后,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项目运营期废水处理设施废水处理池体加盖密封,恶臭气体经风管负压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要求;对产生恶臭区域加罩或加盖,并在废水处理设施周围采取喷洒除臭剂、定期除味除臭、及时清理污泥等措施后,废水处理设施周界恶臭气体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3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要求,厂界恶臭气体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要求;项目病房区、检验中心运营过程中会产生少量带病原微生物的气溶胶污染物,经采用自然通风、紫外线灯照射、化学消毒剂喷雾或熏蒸、空气消毒等措施控制病原微生物排放,通过严格执行消毒管理制度,及时杀灭病人可能散播的致病性微生物,对医疗废物间、危废间、生活垃圾收集间进行定期消杀等措施, (略) 各类环境菌落总数达到国家标准;项目生活垃圾收集间、医疗废物间、危废间产生的恶臭气体采取对生活垃圾、医疗废物、危险废物严格分类存放、按时清运清洁、喷洒除臭剂等措施;停车场汽车尾气产生量较少,经采取合理组织疏导进场汽车、设置绿化带等措施后,厂界停车场汽车尾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 项目施工期噪声经使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等防噪措施后,对声环境影响较小。项目运营期噪声经采取合理布局噪声源、设备基础减振、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等措施后,对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项目施工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建筑垃圾堆放在指定位置,交由有资质单位外运处置。项目运营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医疗废物暂存医疗废物间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活性炭、废紫外线灯管、污泥等暂存危废间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对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
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公示发布至今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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