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砖墙镇“星级美丽庭院”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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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砖墙镇“星级美丽庭院”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

关于推进砖墙镇“ (略) ”建设 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村、单位:

为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重要指示精神,动员广大妇女和家庭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发挥妇联组织在乡村振兴中的联系服务职能,持续提升群众幸福指数,按照区妇联相关工作部署要求,现就2023年度砖墙镇“ (略) ”建设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根据高淳区《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不断优化农村人居环境,深入推进“ (略) ”(以下简称“ (略) ”)建设工作,广泛动员妇女和家庭参与“ (略) ”建设工作,为建设美丽活力繁荣幸福高淳贡献巾帼力量。

二、年度目标

进一步完善建设工作机制,按照“合理设计布局美,整齐摆放整洁美,栽花种树绿化美,垃圾分类清洁美,家风家训风尚美”五美争创标准,持续推进“ (略) ”建设评选工作。到2023年底,全镇建设评选三星级以上“ (略) ”1400户,其中三星级1120户、四星级220户、五星级(示范户)60户,创建“ (略) ”示范村1个。

三、建设标准

1、“ (略) ”示范户建设标准:

(一)合理设计布局美。家居环境清新自然,生活空间卫生舒适,院落景观和邻里空间体现文化和特色,展示文明素养和生活品质。

(二)整齐摆放整洁美。房屋物品摆放整齐,有良好生活方式和卫生整。(5分)

发现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

3.正确放置垃圾分类“二色桶”。主动参与垃圾分类和分类投放。节约生产生活用水,降低农药化肥使用率。(12分)

按照建设情况酌情扣分。

家风家训风尚美(20分)

1.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健康和谐积极的家庭氛围,重视家风建设、家庭美德传承,有立身处世、持家治业的家规家训家风,能够弘扬正气、传播家庭文明风尚。(8分)

按照建设情况酌情扣分。

2.遵纪守法,遵守公德,诚实守信,助人为乐,家中无传销、邪教、诈骗等违法乱纪行为参与者。(4分)

有家庭成员不遵纪守法,不遵守公德,有失信行为扣2分;家庭成员中有传销、邪教、诈骗等违法乱纪行为参与者扣2分。

3.带头抵制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积极参与公益活动。家庭成员具有保健意识,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化活动。(4分)

家中有封建迷信、陈规陋习的行为扣2分;酌情扣分。

4.积极参与技能培训,家庭成员有一定的生产技能或经营经验,拓展致富路。(4分)

按照建设情况酌情扣分。

附件2:

砖墙镇“ (略) ”申报程序及评定标准

依据《砖墙镇“ (略) ”创评细则》评分后,实行星级评定。

星级标准

申评程序

得分

备注

三 (略)

农户自行申报,由行政村考核评定。

65-75分

四 (略)

行政村申报,由镇考核评定。

76-85分

五 (略) (“ (略) ”示范户)

镇推荐,由区妇联、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共同评定

86分以上

附件3:

砖墙镇“ (略) ”建设任务表

(2023年度)

行政村

(略) (户)

(略) (户)

(略) (户)

(略) 创建总数(户)

茅城

176

35

6

217

仙圩

105

21

6

132

大涵

92

18

6

116

相北

108

21

6

135

西江

130

25

6

161

水碧桥

85

17

6

108

周城

82

16

6

104

港口

114

22

6

142

隆兴

152

30

6

188

木樨

76

15

6

97

合计

1120

220

60

1400

附件4:

高淳区“ (略) ”示范村评选办法

一. 申报评比。2023年度,拟在全区范围内评选10个“ (略) ”示范村,通过自下而上层层推荐,各街镇于9月底前对申报村进行初评,并于10月15日之前将申报表报区妇联、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进行审核,三家单位通过查看资料、实地检查的方式,于11月15日前开展验收。

二. 公开公示。经复核验收后,由区妇联对验收情况进行汇总,并公开公示,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

三. 激励表彰。经公示无异议后,区妇联、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将复核验收结果上报区政府审批,并联合行文通报、授牌和资金拨付。

关于推进砖墙镇“ (略) ”建设 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村、单位:

为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重要指示精神,动员广大妇女和家庭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发挥妇联组织在乡村振兴中的联系服务职能,持续提升群众幸福指数,按照区妇联相关工作部署要求,现就2023年度砖墙镇“ (略) ”建设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根据高淳区《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不断优化农村人居环境,深入推进“ (略) ”(以下简称“ (略) ”)建设工作,广泛动员妇女和家庭参与“ (略) ”建设工作,为建设美丽活力繁荣幸福高淳贡献巾帼力量。

二、年度目标

进一步完善建设工作机制,按照“合理设计布局美,整齐摆放整洁美,栽花种树绿化美,垃圾分类清洁美,家风家训风尚美”五美争创标准,持续推进“ (略) ”建设评选工作。到2023年底,全镇建设评选三星级以上“ (略) ”1400户,其中三星级1120户、四星级220户、五星级(示范户)60户,创建“ (略) ”示范村1个。

三、建设标准

1、“ (略) ”示范户建设标准:

(一)合理设计布局美。家居环境清新自然,生活空间卫生舒适,院落景观和邻里空间体现文化和特色,展示文明素养和生活品质。

(二)整齐摆放整洁美。房屋物品摆放整齐,有良好生活方式和卫生整。(5分)

发现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

3.正确放置垃圾分类“二色桶”。主动参与垃圾分类和分类投放。节约生产生活用水,降低农药化肥使用率。(12分)

按照建设情况酌情扣分。

家风家训风尚美(20分)

1.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健康和谐积极的家庭氛围,重视家风建设、家庭美德传承,有立身处世、持家治业的家规家训家风,能够弘扬正气、传播家庭文明风尚。(8分)

按照建设情况酌情扣分。

2.遵纪守法,遵守公德,诚实守信,助人为乐,家中无传销、邪教、诈骗等违法乱纪行为参与者。(4分)

有家庭成员不遵纪守法,不遵守公德,有失信行为扣2分;家庭成员中有传销、邪教、诈骗等违法乱纪行为参与者扣2分。

3.带头抵制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积极参与公益活动。家庭成员具有保健意识,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化活动。(4分)

家中有封建迷信、陈规陋习的行为扣2分;酌情扣分。

4.积极参与技能培训,家庭成员有一定的生产技能或经营经验,拓展致富路。(4分)

按照建设情况酌情扣分。

附件2:

砖墙镇“ (略) ”申报程序及评定标准

依据《砖墙镇“ (略) ”创评细则》评分后,实行星级评定。

星级标准

申评程序

得分

备注

三 (略)

农户自行申报,由行政村考核评定。

65-75分

四 (略)

行政村申报,由镇考核评定。

76-85分

五 (略) (“ (略) ”示范户)

镇推荐,由区妇联、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共同评定

86分以上

附件3:

砖墙镇“ (略) ”建设任务表

(2023年度)

行政村

(略) (户)

(略) (户)

(略) (户)

(略) 创建总数(户)

茅城

176

35

6

217

仙圩

105

21

6

132

大涵

92

18

6

116

相北

108

21

6

135

西江

130

25

6

161

水碧桥

85

17

6

108

周城

82

16

6

104

港口

114

22

6

142

隆兴

152

30

6

188

木樨

76

15

6

97

合计

1120

220

60

1400

附件4:

高淳区“ (略) ”示范村评选办法

一. 申报评比。2023年度,拟在全区范围内评选10个“ (略) ”示范村,通过自下而上层层推荐,各街镇于9月底前对申报村进行初评,并于10月15日之前将申报表报区妇联、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进行审核,三家单位通过查看资料、实地检查的方式,于11月15日前开展验收。

二. 公开公示。经复核验收后,由区妇联对验收情况进行汇总,并公开公示,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

三. 激励表彰。经公示无异议后,区妇联、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将复核验收结果上报区政府审批,并联合行文通报、授牌和资金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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