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高淳区砖墙镇党委关于2022年度机构编制重要事项的报告
南京市高淳区砖墙镇党委关于2022年度机构编制重要事项的报告
(略) 高淳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
根据《机构编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试行)》(中编委发〔2020〕13号)要求,现将我镇党委2022年度机构编制重要事项报告如下:
一、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本部门、本领域机构改革、重大体制机制和职责调整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况
2022年,我镇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强化责任意识,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原则,准确定位工作职能。
2022年度砖墙镇无重大机构改革情况。
二、执行机构编制党内法规、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规定情况
我镇认真学。
2.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等文件要求开展选人用人工作,对照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使用手册》,按照动议、民主推荐、组织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流程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按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把控公示时间、查阅人事档案,并在工作同步做好全程纪实,形成逻辑严谨、程序完整的过程性材料。
3.开展人事档案全面排查梳理,加强对上沟通对接和对个人走访,做好查漏补缺,完善事业人员等人事档案材料。
六、机构编制工作中具有在更大范围推广价值的经验做法和意见建议
我镇机构编制工作坚持在党的领导下,严格按照上级编制部门核定的“三定”方案开展,坚持有关调整事项上报审批机制,坚持与时俱进,及时调整机构职能,管好用活机构编制,不断提升机构编制资源使用效益。
七、其他应当报告的重要事项
无。
(略) 高淳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
根据《机构编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试行)》(中编委发〔2020〕13号)要求,现将我镇党委2022年度机构编制重要事项报告如下:
一、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本部门、本领域机构改革、重大体制机制和职责调整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况
2022年,我镇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强化责任意识,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原则,准确定位工作职能。
2022年度砖墙镇无重大机构改革情况。
二、执行机构编制党内法规、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规定情况
我镇认真学。
2.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等文件要求开展选人用人工作,对照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使用手册》,按照动议、民主推荐、组织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流程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按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把控公示时间、查阅人事档案,并在工作同步做好全程纪实,形成逻辑严谨、程序完整的过程性材料。
3.开展人事档案全面排查梳理,加强对上沟通对接和对个人走访,做好查漏补缺,完善事业人员等人事档案材料。
六、机构编制工作中具有在更大范围推广价值的经验做法和意见建议
我镇机构编制工作坚持在党的领导下,严格按照上级编制部门核定的“三定”方案开展,坚持有关调整事项上报审批机制,坚持与时俱进,及时调整机构职能,管好用活机构编制,不断提升机构编制资源使用效益。
七、其他应当报告的重要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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