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11月9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11月9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G324国道至黄檗文化旅游园区旅游公路下穿福厦高铁段项目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10日——2023年11月1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
传真:0591-*
通讯地址: (略) 行政服务中心一楼西厅12号窗口
邮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G324国道至黄檗文化旅游园区旅游公路下穿福厦高铁段项目
(略) 渔溪镇( (略) 规划部门划定的红线范围内)
(略) 交通 (略)
(略)
项目 (略) 渔溪镇( (略) 规划部门划定的红线范围内),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起点起点位于福厦高铁泾江大桥东侧340米,终点至福厦高铁泾江大桥西侧80米,全长420米(其中桩板桥桥长65米),路基宽度8.5米(其中下穿铁路段路基宽度17.5米),路面宽度16米。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施工期
废水:项目开展文明施工时,不排放施工生产废水,设备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不影响水环境达功能区标准。
废气:工程施工期路基开挖填筑、土石搬运、物料装卸等将会产生扰动扬尘、风吹扬尘和逸散尘。起尘量视施工场地情况不同而不同,一般来说距施工场地100m范围内贴地环境空气中TSP浓度可达5~10mg/m3,当施工区起风并且风速较大时,扬尘可以影响到距施工场地500m左右的范围。 (略) 环 (略) 对市政工程(两个有围挡,两个无围挡)的施工现场扬尘情况的调查测定,在有围挡的情况下,施工扬尘比无围挡扬尘情况下有明显改善,扬尘污染范围缩小至工地下风向200m之内,且受污染区域的TSP的平均浓度为0.585 mg/m3。因此,施工单位在项目敏感目标居住区段施工时,视施工具体情况适时采取必要的围挡措施(围彩布条等),以求有效地降低施工作业扬尘对居民点的影响。采取措施后,对周边环境空气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固废:施工期平均人数为20人。按施工人员人均生活垃圾产生量1.0kg/人·d计,施工期日均生活垃圾产生量为0.02t/d。统一由环卫部门收集无害化处理场,因此其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大的影响。主要是施工中建筑模板、建筑材料下脚料、断残钢筋头、包装袋、废旧设备以及建筑碎片、碎砖头、水泥块、石子、沙子等基础施工产生的钻渣等固体废物。这些固体废物中约有90%是石块、砖瓦等建筑材料废物, (略) 建设中的填方材料。因此,施工单位加强施工管理,防止土石方随意堆放,施工 (略) 渣土清运部门统一清运。施工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只有做好防治措施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显著影响。
噪声:施工期噪声会对周围敏感点(王房村)声环境质量产生一定影响,加强施工管理;沿线王房村受路基建设和路面施工等阶段影响,施工中采取以下措施:进行高噪声作业时避开居民区的午间和夜间的休息时段,若夜间确需连续高噪声(高振动)业的,报当地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公告居民最大限度地争取民众支持。对施工期噪声超标的敏感点,根据实际情况,在敏感点附近路段施工时设置临时声屏障降噪,减轻对周围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但由于施工期施工是一短期行为,敏感点所受的噪声影响也主要是发生在附近路段的施工过程中,总体上存在无规则、强度大、暂时性等特点。通过采取以上措施,项目施工期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运营期
废水:运营期严格实行雨、污水分流,设计建设完善道路与桥梁的雨、污水管道。
废气: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的二级标准。
噪声: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标准限值。
(略) 生态环境局
2023年11月9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G324国道至黄檗文化旅游园区旅游公路下穿福厦高铁段项目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10日——2023年11月1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
传真:0591-*
通讯地址: (略) 行政服务中心一楼西厅12号窗口
邮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G324国道至黄檗文化旅游园区旅游公路下穿福厦高铁段项目
(略) 渔溪镇( (略) 规划部门划定的红线范围内)
(略) 交通 (略)
(略)
项目 (略) 渔溪镇( (略) 规划部门划定的红线范围内),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起点起点位于福厦高铁泾江大桥东侧340米,终点至福厦高铁泾江大桥西侧80米,全长420米(其中桩板桥桥长65米),路基宽度8.5米(其中下穿铁路段路基宽度17.5米),路面宽度16米。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施工期
废水:项目开展文明施工时,不排放施工生产废水,设备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不影响水环境达功能区标准。
废气:工程施工期路基开挖填筑、土石搬运、物料装卸等将会产生扰动扬尘、风吹扬尘和逸散尘。起尘量视施工场地情况不同而不同,一般来说距施工场地100m范围内贴地环境空气中TSP浓度可达5~10mg/m3,当施工区起风并且风速较大时,扬尘可以影响到距施工场地500m左右的范围。 (略) 环 (略) 对市政工程(两个有围挡,两个无围挡)的施工现场扬尘情况的调查测定,在有围挡的情况下,施工扬尘比无围挡扬尘情况下有明显改善,扬尘污染范围缩小至工地下风向200m之内,且受污染区域的TSP的平均浓度为0.585 mg/m3。因此,施工单位在项目敏感目标居住区段施工时,视施工具体情况适时采取必要的围挡措施(围彩布条等),以求有效地降低施工作业扬尘对居民点的影响。采取措施后,对周边环境空气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固废:施工期平均人数为20人。按施工人员人均生活垃圾产生量1.0kg/人·d计,施工期日均生活垃圾产生量为0.02t/d。统一由环卫部门收集无害化处理场,因此其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大的影响。主要是施工中建筑模板、建筑材料下脚料、断残钢筋头、包装袋、废旧设备以及建筑碎片、碎砖头、水泥块、石子、沙子等基础施工产生的钻渣等固体废物。这些固体废物中约有90%是石块、砖瓦等建筑材料废物, (略) 建设中的填方材料。因此,施工单位加强施工管理,防止土石方随意堆放,施工 (略) 渣土清运部门统一清运。施工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只有做好防治措施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显著影响。
噪声:施工期噪声会对周围敏感点(王房村)声环境质量产生一定影响,加强施工管理;沿线王房村受路基建设和路面施工等阶段影响,施工中采取以下措施:进行高噪声作业时避开居民区的午间和夜间的休息时段,若夜间确需连续高噪声(高振动)业的,报当地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公告居民最大限度地争取民众支持。对施工期噪声超标的敏感点,根据实际情况,在敏感点附近路段施工时设置临时声屏障降噪,减轻对周围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但由于施工期施工是一短期行为,敏感点所受的噪声影响也主要是发生在附近路段的施工过程中,总体上存在无规则、强度大、暂时性等特点。通过采取以上措施,项目施工期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运营期
废水:运营期严格实行雨、污水分流,设计建设完善道路与桥梁的雨、污水管道。
废气: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的二级标准。
噪声: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标准限值。
(略) 生态环境局
2023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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